國土保育第一步,採礦終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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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0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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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礦場空拍(蔡嘉陽攝)

礦權展限環評、水泥業礦業政策環評半年有譜!

環保署在今(15)日下午第298次環評大會審查「榮豐礦業」大理石礦場擴大開採案,除認定該案不應開發外,並做出重大宣示:將著手進行礦權展限須進行環評的法規修訂、推動水泥業和礦業政策環評,預計在半年內會有成果。

地球公民肯定環保署能夠正面回應公民社會意見、面對現行礦業開發制度的問題,扭轉變相鼓勵業主規避審查、寧願對一塊土地不顧一切地竭澤而漁也不願去承擔開發許可及環評審查成本的體制漏洞;更會堅定地在後續政策環評中、監督新政府配合國土計畫法的立法以及能源政策的修正,全面檢討我國上位水泥及礦業政策。此外,也呼籲礦務局及林務局等單位,能盡快配合內政部踐行去年九月區域計畫委員會第362次大會的決議,修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讓礦業開發進行應有的土地開發審查。

然而,礦業制度改革的根本還是在礦業法的修法,尤其2003年礦業法修法而出現的霸王條款31條(無限上綱的補償條款)、與無須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讓太魯閣族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失所的47條,更是非修不可。希望大家與地球公民以及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惜根台灣協會站在一起,持續推動礦業體制的改革。

》礦業體制改革六大訴求完整內容:http://ppt.cc/oSLAY
1.全面檢討並修正礦業法 
2.礦區環境基礎調查資料上網公開 
3.礦權展限進行環評與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查(目前已得內政部 與環保署回應,待林務局與礦務局配合)
4.啟動礦業政策環評 (目前已得環保署承諾,待經濟部配合)
5.清點刪除各目的事業法的採礦後門條款 
6.落實原住民族土地諮商同意權

》延伸閱讀:
修改特權礦業法,拒當財團提款機-全民攜手救山林,永續台灣傳子孫
礦場退出國家公園,不只宣示還要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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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元上任首次環評 榮豐礦業被裁定不應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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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豐環評歷程請參考:http://ppt.cc/1uT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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