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林全院長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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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 /執行長李根政、副執行長王敏玲
2016 年 0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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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於2007年成立至今已邁入第十年,我們長期關注台灣的山林水土、環境污染、能源轉型及花東永續等重大環境議題,總會設於高雄,並於台北及花蓮設有辦公室,從個案到政策進行倡議,期望台灣重建人地關係,邁向永續之路。


宜蘭礦場空拍 (蔡嘉陽攝)


蔡政府執政至今已將近三個月,本會認為以下重大課題議題亟待正視與推動,提出以下建言:

一、行政院永續會—啟動行政院永續會,成為政府與民間社會常態性的政策對話與決策平台。同時,建請由國發會統籌協調各部會的計畫,檢視新舊政策與開發案是否符合國家永續發展指標,扭轉只有「永續工程」、「永續開發」,卻沒有人民幸福、環境永續的發展路線。打破經濟工業部門獨大,環境、農業部門淪為小媳婦的狀態,避免政府一手亂開發,另隻手忙著擦屁股。

二、國土計畫法於今年公告,接下來的六年將是規劃國土百年空間新秩序的良機,影響氣候變遷的調適,攸關台灣維生系統與生存課題,牽動複雜的族群矛盾、人與土地轉型正義、生活、生產與生態新秩序的建立,不僅由空間地用管制可以達致,更需要由行政院協調內政部、農委會、環保署、經濟部等相關部會的積極參與合作,提出配套政策清理舊的負資產,開創具有百年視野的國土治理政策,國土計畫法才有可能發揮作用。

三、山林政策—農委會林務局提出三大山林政策方向:天然林禁止砍伐、經濟林使用依據國際森林管理規範,以及深化里山倡議,對此我們表達肯定,這確實是國府結束大伐木時代以來,很大的社會共識,建請行政院責成各部會全力配合。台灣山地面積占國土高達七成,其中淺山為當前開發壓力最大,保育系統最為脆弱的地區,建議行政院提出「淺山永續發展政策綱領」,整合各部會之發展策略,檢討過往由上而下效果有限的管制策略,投入資源和政策配套推動社區保育,深化里山倡議。

四、永續花東—花東土地面臨極大開發壓力,包含大量觀光開發、農地非農用、浮濫交通建設、浮濫都市計畫及原民土地權利長期被剝奪等,如近期東海岸的棕櫚濱海渡假村、沿海/縱谷的農地種民宿(農舍)、193縣道拓寬、蘇花改碰到漢本遺址、台東紅葉/花蓮瑞穗溫泉特定區計畫、沿岸/山林中的傳統採集行為被移送法辦等,皆包裹著上述五大問題,亟需跨部會協調及溝通,盡快拿出解方。

五、產業創新條例—從《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到《產業創新條例》的制訂,都沒有達成產業升級的效果,還是讓台灣停留在高汙染、高耗能、高耗水,無法升級的產業型態。反應在環境方面,不分國營私營,石化、鋼鐵金屬、電子等工業,都衍生嚴重的空汙、水汙、廢棄物的問題,甚至連遵守法律的低標都做不到,一而再的工安意外、非法排放棄置,使得工業界的環境信用幾已破產,更產生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產業後果。而2009年通過產創條例,竟成了鼓勵優良農地變更為個別低技術污染性工廠的退步政策,建請行政院從上位的產創條例進行通盤檢討,取消各種高污染產業的財稅與政策扶助和補貼措施。

六、石化業政策環評、產業轉型—石化業在高雄污染超過半世紀,空污、土污、水污嚴重,石化工業區附近居民健康風險過高,而2014年發生的石化氣爆事件更造成32人死亡的悲劇,至今地下石化管線的風險未除,建請蔡政府啟動石化業政策環評,並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全面檢討石化政策,在上述問題未解決前,切莫輕言石化專區;從高雄開始帶動兼顧環境永續且具環境正義的產業轉型。



七、違章工廠—台灣合法、非法的工廠將近1:1,此一現象為全球僅有,凸顯政府在產業和土地利用管制的嚴重失靈。然而,目前的政策卻是選擇只輔導低污染的違章工廠合法化,卻漠視高污染違章工廠,明顯欠缺整體的政策。建請行政院要求經濟部從前端的產業政策提出對策,搭配國土計畫的執行,徹底解決此一產業與國土困境。

八、廢棄物—全台灣廢棄物非法棄置的亂象早已失控,但政府一直未能提出有效解決政策,等同放任珍貴的國土(包括農地) 一塊一塊淪陷。而事業廢棄物的掩埋場選址亦大有問題,如近期引起極大爭議的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龍崎歐欣掩埋場,都對水源產生威脅,新政府應勇於面對,積極整頓亂象,並從源頭減量、產業結構調整解決問題。

九、能源轉型—應儘快啟動核廢料處置之社會對話,並盡早將核電廠除役。電業法修定須搭配課徵能源稅等配套,使外部成本內部化,從減煤到無煤,大幅降低汙染,提升乾淨能源的比例。公開建築物能源消耗資訊,協助既有建物節能改造,建立鼓勵節約與能源共享的制度。

十、環評制度—多年來環保團體耗費極大能量阻擋不當的開發案,除了當政者應揚棄開發主義的思維外,目前的環評制度也是一大問題。我們認為環保署已經啟動的環評制度改革是必要的,盼林內閣給予支持,遭遇阻力時切莫退縮。

十一、程序正義—台灣第三次政黨輪替,除了政治上的轉型正義,更需要在政府的各種施政過程,去除威權體系由上而下的施政模式,建議行政院要求各部會無論是面對爭議案件,或者推動立意良善的政策,皆應落實民主參與程序,資訊應完整公開,重大政策更應舉辦行政聽證,在確保民眾知情和參與權利下,建立新的施政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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