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應也不能調降夏天空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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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
2020 年 0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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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空污費率已偏低,環保署還打算調降夏天的空污費,並不合理。(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環保署打算調整空污季節費率,將於9月28日召開修正草案的研商會。但是,目前空污費率已偏低,再調降夏季空污費並不合理。

環保署要修的是固定污染源的空污費,預備將污染嚴重的第一季(1至3月)、第四季(10至12月)的費率調升,將第二、三季(4至9月)的費率調降。以硫氧化物(SOx)及氮氧化物(NOx)來說,第一、四季費率每公斤約提高1~2.5元,第二、三季費率每公斤約減少1~2元/公斤(排放量較小的公私場所不調)。以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來說,第一、四季每公斤提高5元,第二、三季每公斤減少5.5元。

大自然出力沒道理打折

調升的部份,舉例來說,第一、四季在高雄市排放VOCs,每公斤空污費僅為25元(第三級,季排放量在1噸至7.5噸者)至35元(第一級,季排放量大於50噸者)。若依環保署草案,將第一、四季空污費調升後,每公斤也只要30至40元。必須說明的是,高雄市因臭氧濃度長期居高,屬三級防制區,空污費率已比臭氧二級防制區(如中北部)高,但即使依草案調升後,第一級的VOCs排放大戶,每公斤40元的空污費仍然比一顆蛋黃酥還便宜!

再看調降的部份,第二、三季在高雄市排放SOx,每公斤空污費將從便宜到不行的5到7元再減為4到5元。也就是說,SOx排放最大戶(第一級,季排放量大於14公噸者)依草案調降後,夏天每排一噸可省2000元。相對於大廠的營收,這個費率對空污減排的誘因如何?你我心知肚明。

環保署自1998年7月起以實際排放量徵收空污費,當工廠確實做好防制,或是在第一、四季停機,汙染量少,空污費自然少,這就是經濟誘因。眾所皆知,夏天的監測值較低,並非業者做了更好的防制,而是受惠於大氣擴散條件。說穿了,就是大自然出的力,沒有道理因此幫廠商的空污費打折。

以興達電廠為例,其SOx及NOx本來是高雄固污源第一大戶(參排放清冊10.0),但在民意壓力下,2019年10月起,第一、四季4部燃煤機組必須停機2部(受限於環評承諾及許可證),另外2部也必須減煤,此後一年的空污費已大減,環保署何須再加碼優惠?

何況夏天並非沒有空污問題,只要環境風場不利於擴散,污染物累積就重演。例如9月7日下午,北中南共49測站臭氧濃度極高,空品指標曾達到紅色警戒,有5個站更飆到紫爆,空氣品質糟到不行。

應增列收費的個別物種

另外,即使是污染年均值較低、整體空品較好的東部,對有些社區、部落來說,空污從來沒少過。如礦場附近,只要有炸山,附近的居民還是感受到四處都是一層灰,那些污染,夏天可沒有放過他們!

再看健保署甫公布的去年度最燒錢的九大疾病,肺癌是唯一上榜的癌症,支氣管及肺癌花費約110億元,6萬多人就醫,還不包括放化療與緩和醫療等,真是受苦又燒錢。環保署不僅不應調降夏天的空污費,更應該增列VOCs空污費加計之個別物種(目前僅13種),並調高如苯、三氯乙烯等一級致癌物及鉛、鎘、汞、砷、六價鉻、戴奧辛的費率,還給民眾乾淨空氣!
 


本文為 2020/09/26 蘋果日報投書|政府不應也不能調降夏天空污費(王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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