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岸:你我都是海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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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地球公民花東辦公室
2016 年 0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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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岸:基翬。(本文照片攝影:印象東海岸粉絲專頁提供)

這是今天上午第四十七輛遊覽車呼嘯而過,車速飛快捲動路上的砂石往房子裡刮。老人家找不到機會跨越馬路,明明是兩線道但跋涉起來彷彿一個上午都抵達不了。偶爾車子停下更是場惡夢的開始,寧靜無事的村裡會湧進上百人,到處喧嘩,拍照,有時候連問都不問就闖進別人家;每天傍晚,村子頭總有一叢又一叢的垃圾。

這是東海岸每天上演的戲碼,觀光業蓬勃發展的最初像是喜劇,但突如其來龐大無法管理的衝擊卻成為鬧劇;而此時此刻期待突破千萬人次的觀光局政策,在許多人眼底恐怕是場悲劇。

觀光「大」國,難以承受
「觀光大國」是行政院近年來推動六大新興產業(註1)所喊出的口號,預期效益中含有突破千萬人次的目標。各式各樣輔助政策出爐,中央捲動地方、引領民間一同迎向被稱為無煙囪工業的旅遊光環。然而隨著統計人口旅次的直線上升,觀光局準備驗收成果,卻有越來越多地方爭議產生。大量旅遊人口增加,地方居民與自然環境難以承載如此頻繁的干擾與污染,尤其增加旅客數中又以陸客達到幾乎一半的入境人次(註2)。當這些旅客來到花東,遊覽目的原本應該是親近自然,在山海壯麗中體驗人類最初的歸屬感。但趕集式的行程,所有人被一窩蜂放置在相同景點,快速來去。不止造成單一地方承載量過大,也留下遊憩品質不佳、回訪率極低的後果。


註1:六大新興產業為精緻農業、醫療照護、生物科技、觀光旅遊、電資通光電、文化創意、綠色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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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近十年來臺主要客源國旅客成長趨勢

觀光大國的想像是匆促建立在對地方的不了解和空泛支配,而中央除了讓陸客倍增的政策外,也看不見其他系統性規劃。各類深度的、文化的、不同模式的觀光經營一旦進入產業化魔咒,就成為無止盡的追求數字。再搭配上旅行業私相授受的經營模式,在地人完全無法從觀光產業增添富足,卻必須承受產業帶來的負面影響。

花東地區,尤其是海岸地帶,面對觀光大旗進攻,原本就已缺乏適當管理機制的自然敏感區域更陷入大型開發的威脅。長久以來無論中央與地方政府背後的思考脈絡殊途同歸,就是依賴大型建設等於經濟繁榮的想像。但外來財團缺乏對當地文化的尊重與蠻橫的開發過程,並不會為人們帶來幸福,目前在花東海岸的開發案仍有十多個,營運中、興建中、規劃中的都有,大多數的它們就坐落在屬於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

除了知名美麗灣,東海岸在2015年的十月份面對了位於三仙台自然保護區旁的滿地富遊樂區,進行審查對照表;同年七月,鄰近美麗灣的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也企圖闖關環評大會,後者多達五百五十間客房,並且將來極有可能位在海岸管理法要保護的範圍內,而這些大型建物在等待海岸法擬定細則的空窗階段進入審查,更是凸顯了行政機關缺乏橫向溝通的國家弊病。

在地小民,團結向上
沿著台十一線行駛,印入眼簾的除了是湛藍太平洋,還包括許多插在土地上的售字看板,「無敵海景第一排」是這場買賣的核心字眼,除了大飯店開發,許多小塊農地的販售、不斷飆漲的土地價格,也是瓦解在地價值的關鍵因素。

農舍豪宅化的問題,可以從地中海式風格盤踞在台十一線東西兩側看見,藍白相間歐式風情讓人差點忘掉這裏是海的子民—阿美族邦查世居的傳統領域。因此東海岸除了面對自然資源被販賣,文化上的侵略更是迫切議題。這幾年來在所有原住民族的積極爭取下,傳統領域的概念在各式審查中終於逐漸被正視。雖然原民會依舊延宕,遲遲未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位置,但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規範,開發行為若碰觸到傳統領域,應該徵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已經成為趨勢。

回顧在不同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開發案,鮮少見到開發單位是願意與部落站在一起,共同面對這塊土地上發展的議題。民間財團可能僅為私利,而公部門單位也經常虛應了事,這種發展模式也在在顯示了自然資源、文化價值,其實都僅淪為被販賣的對象。東海岸的原始景觀是台灣最珍貴的資產,是原住民生活與在地信仰的歸屬,不應當容許財團粗糙開發破壞,將無限風景壓縮成只剩不再活出傳統的貨幣價值。

然而,在眾多開發案的威脅中,我們也看見在地聚落的覺醒與結盟,美麗灣渡假村長達九年的抗爭過程,以及其他如基翬、都蘭鼻等開發案,讓過去常因資訊落差而位處弱勢的東海岸居民們,一躍成為能夠快速集結及時反應的積極公民。加上陸續許多公民團體的從旁協助,即使美麗灣一案已然落幕,但各個部落與行動者回歸家園後,開始以不同方式組織家鄉、參與公共事務,東海岸的開發浪潮或許仍會隨著觀光大旗陣陣襲來,但在地已有了堅定守護的意念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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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篇章,共同攥寫 
2015年年初通過的海岸管理法在立法院裡躺了二十四年,卻因為近年海岸開發劇烈,「山也BOT,海也BOT」等沙灘私有化的現象叢生,因此喚起了民眾守護海岸的意識,推動立法。而這本新的法律也展現了卓越視野與格局,將土地上的文化脈絡一併思考為基本準則,從第二章第七條第八項的內容(註3),我們可以看見完整海岸存在,不只是生態系統的維護,更應當包括延續千百年來與海相依的在地族群文化。

海岸管理法預計兩年內把關於整體海岸保護、防護計畫都研擬完成,地球公民基金會也特別針對海岸守護做了更多的描述與個案的呈現,可以到官方網站蒐集更多資訊。 

註3:保存原住民族傳統智慧,保護濱海陸地傳統聚落紋理、文化遺址及慶典儀式等活動空間,以永續利用資源與保存人文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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