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工廠勿就地合法 工業土地要重新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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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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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農地近年來,大量轉作違章工廠使用的現象不斷發生,土地管制全然失控,建商搶奪工業區土地蓋起豪宅,工廠搶奪農地,農地上至少推估仍有70,000家違章工廠,其中不乏高污染產業,但政府的解決方案,卻只有經濟部2013年1月公佈的《輔導未登記工廠輔導合法經營方案》,共劃設了186個特定地區,總面積546公頃、預計輔導709家低汙染工廠。但經濟部延宕至2016年的11月,在民間團體和媒體的追蹤壓力下,才公佈申請劃設的廠商名單,民間團體就特定地區現地走訪,發現這波就地合法方案,不僅有上市上櫃公司、外商公司、瀝青再製廠、多次污染農業灌溉水的皮革廠,更有種種掛羊頭賣狗肉的情況發生!輔導方案執行現況令人瞠目結舌,但民進黨林岱樺委員以及國民黨王惠美委員卻是提案修《工廠管理輔導法》,不斷放寬臨時工廠與低污染產業的認定,甚至林岱樺委員還提出臨登可以無限展延的修法版本,極有可能在此會期闖關二讀。

地球公民基金會等民間團體提出以下四大訴求:立即停止並檢討讓違章工廠就地合法的「未登記工廠輔導合法經營方案」拒絕現有民進黨及國民黨委員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4條修法版本工業用地只租不售!農地農用,工廠用地工用產業用地政策全面重新調整

集不公不義無效益於一身的輔導方案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潘正正指出,台灣的違章工廠狀況已到非常險峻的情況,全台100年製造業普查157,248家製造業中,扣除掉營運中已登記(78,000餘家)、免登記(3,000餘家)以及取得臨時工廠登記(5,900餘家),至少有70,000家以上的違章工廠。台中市區域計畫估計台中市違章工廠的家數大略在18,000家,彰化縣區域計畫的期末報告也指出彰化縣有8,623家的違章工廠,但其他縣市除了因違章工廠數量較少而已公佈的屏東縣、澎湖縣、台東縣、金門縣、新竹市外,其餘一路從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有公佈取得臨登的廠商資料)、高雄市,都還不知道有多少違章工廠,可能都得面臨個別農地上,密密麻麻萬家數量的違章工廠問題。

《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3條明文規定,為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經營,相關措施的擬定與特定地區的劃設,應由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會商有關機關(環保署、農委會、內政部營建署等)辦理。但經濟部與地政司,僅以經濟部中辦的一次會議紀錄,就架空了農委會與營建署作為農業與國土管理機關的權責,導致特定地區的劃設不但沒有上位整體規劃,更淪為由廠商以個別利益出發、個別申請就地合法,甚至有機會在地目變更後轉售牟利!輔導方案對於低污染產業的認定也發生了類似的情況,經濟部自行定義可申請臨時工廠登記的低污染產業後,又在2013年大幅刪減了原計50類的「非低污染產業」項目到只剩36類。導致許多特定地區週遭盡是完整農地,甚至把大塊良田直接劃入;皮革、瀝青等產業亦赫然出現在這批就地合法的申請名單當中。其中利益團體運作斧鑿的痕跡明顯,犧牲的更是在地農業與環境。

我們必需沈痛指出:現行的「未登記工廠輔導合法經營方案」不但是一部就地合法方案(廠商完全無須支付被污染農地的整治費用或賠償金),而且在實務上完全淪為少數消息靈通、政商實力雄厚廠商劃地為王的專屬方案。

經濟部背書,值得輔導的廠商長這樣!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其融點名首波盤點中發現的六家廠商,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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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的產業與工業用地政策

地球公民基金會當初與台中城市發展田調團,因台中市區域計畫的關係,共同投入違章工廠相關產業鏈的追蹤,而台中城市發展田調團更是花費極大心力,投入違章工廠的初步分析及現地調查。我們必須說,台灣的產業政策和工業區政策,始終無視現實的產業需求與中小企業的存在。這種無視有兩大類型:

第一類、台灣政府的產業政策思維,一直都是要選擇引進、發展哪項核心技術,建立哪種產業園區、科學園區;但是這樣一個產業,自身需要的設備與相關上下游的設施需求要從何而來?卻又從不在規劃當中。譬如桃園此次申請就地合法的部份廠商,就在為科學園區生產輸配電系統的專用零組件以及高科技產業的儲料設施。我們的各種園區或工業區,或許容得下晶圓廠,卻容不下為它們生產工具機或必要設備、零組件的工廠。

第二類,和大家每日生活息息相關,城市機能中基本的傢俱、燈飾、汽機車零組件、印刷等產業,無論是我們的工業主管機關或都市主管計畫機關,都從未正視這部分的產業需求,任由因應這類需求而生的中小企業,以違章工廠的型態蔓延在城市周圍,也就是違章工廠的另一大宗。國人生活所需的中小企業無地生存,這是產業政策的無知,導致工業區規劃的失誤,一旦加上土地利用管制的失能,結果就是一堆工廠長在農地上,破壞、污染我們的糧食生產環境。

這些產業政策與工業用地脫離現實的情況,一旦與房地產炒作、土地管制機制的失靈結合,結果就是工業用地大量炒作囤積,大規模轉作工業宅,這又導致工業用地價格的持續走高和不斷流失,促使大量的中小企業違法轉用農地,在農地蓋起廠房經營維生,同時,更有許多惡質的上市上櫃公司,將自家產業鏈切割丟到農地的「隱形工廠」上。換言之,違章工廠或者土地違規使用的問題,只是台灣總體的產業規劃、土地使用制度出問題的表面癥候,問題的根源不處理,談什麼工廠管理輔導都是緣木求魚。

地球公民認為行政院應立即協調相關部會,就工業用地只租不售與工業區的調整規劃設計,擬出更多具體方案並落實,使土地價格回歸產業使用價值、編定與都計工業區容得下中小企業。

延續現行框架的修法,只是飲鴆止渴!

台灣農村陣線副秘書長陳平軒表示,農地違章工廠林立,究其根本是合理的國土規劃秩序未建立,分區使用未落實的問題。不論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總是一再強調農地違章工廠是「歷史共業」,並以此作為推動就地合法政策的理由,卻忽視長久以來產業政策工農失衡、規模失調的沈痾。

對農業部門而言,這些遍佈農地上的違章工廠嚴重影響了農業生產環境,造成農地破碎、墊高務農成本,甚至污染農地土壤以及地下水源;對於小型工廠來說,工業用地被不當囤積炒作、進駐工業區要求的規模與成本太高,也讓業者面臨進退兩難的困境。
 
事實上,按照目前政府劃定特定地區的做法,只是讓財雄勢大的土豪廠商取得就地合法的契機,完全沒有妥善處理農地被不當轉用的嚴重現況,也看不見對於特定產業的整體規劃思維。更誇張的是,《工廠管理輔導法》在99年修訂之時,原本訂定輔導期限至106年6月2日,但103年立法院在部分立委的主導下,竟又修法大幅延長輔導期限至109年6月2日,這種「補考到過」的護航態度,反而可能給廠商不當期待:只要被劃進特定地區或擁有臨時工廠登記證,工廠就不會受罰,即使未按期完成合法化義務,等到輔導期限將屆時再向民代陳情延長即可,實質改善進度反而成為次要問題。如此一來,所謂的「未登記工廠輔導政策」,充其量也不過是違章廠商的免死金牌,政府宣稱的改善環境、水保、公安等政策目標,能否有效達成令人高度存疑。
 
更誇張的是:現行已經畸形的工廠管理輔導法框架下,國會立委仍繼續提出加碼放寬的修法版本,民進黨的林岱樺委員,國民黨的王惠美委員,紛紛提出放寬工廠管理輔導法的展延期限,甚至“無限展延”的修法版本。
 
林岱樺委員在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4條修法版本寫著:「主管機關未能提供得進駐之產業園區致工廠未能取得土地及建築物合法使用之證明文件者,不受前項但書展延一次之限制」,也就是違章工廠可以利用著這個條文,並不斷以主管機關提供進駐之用地不合需求為理由,無限展延!
 
工廠管理輔導法的目的在輔導工廠走向合法及合理的經營,但絕對不是惡意修改法條,讓台灣土地使用管制全面失控!民間團體呼籲國會中的各黨派,應全面抵制現有的修法版本!民間團體也將緊盯國會,密切關注是否突然變更議程,把已經一讀過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4條修法草案,直接二讀通過。
 
現行未登記工廠問題的嚴峻課題,已經很清楚是同時牽涉到台灣用地政策以及產業政策問題,台灣需要的是,一個重新盤點區域計畫、都市計畫以及相關產業的起點,而不是繼續地在這個無法改善任何問題,甚至加劇現行土地違規使用的工廠管理輔導法裡頭打轉。
 
民間團體除將繼續與工業部門、農業部門以及地政部門溝通,更呼籲:
 
(1) 立即停止並檢討讓違章工廠就地合法的「未登記工廠輔導合法經營方案」:民間團體嚴正要求,在補辦臨時登記期限不得再延長的前提下,全面檢討現行方案,務必落實政府從產業與國土區位考量出發的合理規劃。
 
(2) 拒絕現有民進黨及國民黨委員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4條修法版本:工廠管理輔導法的相關低污染產業認定標準,完全逾越了相關環境部會權責,更牴觸台灣土地管制單位,要朝向空間區位前期規劃的方向,應立即從整體空間規劃方式,處理相關土地違法使用情形,拒絕現有立委提案的修法方向!
 
(3) 工業用地只租不售!農地農用,工廠用地工用:行政院應立即協調相關部會,就工業用地只租不售,擬出更多具體方案並落實,使土地價格回歸產業使用價值!
 
(4) 產業用地政策全面重新調整:立即調整現有忽視產業鏈的園區設置模式,並要求都市計畫應容納城市機能所需的基礎產業,不該讓產業政策的無知,導致工業區規劃的失誤。
 
》參考資料
20161124彰化和美、鹿港空拍影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 蔡嘉陽提供)
20161124記者會PPT(六家點名廠商位置圖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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