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勇廢棄物管理失控 中南部農地淪爐渣堆置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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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0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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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表示:地勇選礦公司驚爆林益世前秘書長索賄事件發生以來,追查貪污索賄等不法情事與共犯結構等已成全民焦點,此案當然應追查到底,務求水落石出。但是,本案所涉及的「事業廢棄物管理失控」、「農地遭非法棄置」等亂象更值得社會關切。

地勇公司位於高雄市大寮區的堆置場共有11處,其中6處位於農地,緊臨香蕉園、稻田、魚塭,灰黑色的爐渣堆置得像一座座小山,有些高度超過十餘公尺,有些覆蓋了黑網,有些則完全裸露,儘管四周以防塵網圍籬,高度卻比堆置物低矮得多,揚塵逸散之空污問題十分明顯。(如附圖1

此外,有些隔離磚牆早已迸裂開來,險象環生;有些則大剌剌地落於農路上,一旦爐渣隨著雨水沖刷而往外擴散,極有可能污染農田,威脅國人食品安全!當地居民表示,如此堆置亂象已超過十年,政府實在嚴重失職!

依據環保署廢管處7月13日發佈的資料(附件1)及高雄市環保局自100年後裁處資料(附件2)顯示:縣市合併前,地勇公司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附件3),自92年10月1日至99年10月19日,七年多一共才罰70萬;縣市合併後,至101年7月6日以空污法共罰了190萬。違反廢清法的部分,其援用的法條,則與隨地吐痰、檳榔汁或亂丟垃圾(拋棄紙屑)是同一條,開罰金額更只有1200元、2400元、3600元、6000元。對照爐渣再利用業者數以億計的龐大利潤,此罰金實是微不足道,令人啼笑皆非!

地勇可以無視法律非法堆置脫硫渣等廢棄物,根本的原因在於:鋼鐵業已於88年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將脫硫渣登記為產品,因此不在廢清法適用範圍內,限縮了環保機關的處置權限,而經濟部工業局對整個再利用製程、再利用產品貯存、流向與使用過程又管理鬆散,形同失控狀態!

多年來,中南部農地被非法棄置爐渣情況非常嚴重,從台中清水、彰化大肚溪口、台南後壁、將軍、北門,關廟龍崎,高雄茄定濕地附近、大坪頂、駱駝山、紅蝦山、林園大排附近、屏東萬巒成德村、大鵬灣附近等,都有非法棄置爐渣的問題。導致農漁產業遭受毒害威脅,衝擊大眾的食品安全;影響動植物生態,損及道路橋樑等公共安全。(如附圖2

地勇一案,正是重新整頓廢棄物管理問題的最佳時機!

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強烈呼籲

一、政府應正視台灣土地極為有限,難以承載煉鋼業大量製造廢棄物的困境,從根源檢討鋼鐵工業政策。

二、據了解,地勇收了8家原料,環保機關應儘速釐清:目前堆置於農地的主要是哪家公司的事業廢棄物?各家的總量為何?堆置在農地上的物質成份如何區分?

三、強烈呼籲環保機關、檢警體系應採取更積極主動之作為,扼止環境犯罪。地檢署應對該區開挖,以釐清是否夾雜其它有毒物質。

四、盡速推動「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法合一,徹底扼止業者以「合法再利用名義包裝非法棄置」的污染行為!

五、在二法合一之前,經濟部工業局及環保署應徹底檢討、改善目前的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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