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管理做到好 重啟核一莫再提」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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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後新聞稿(含民間提出抑制尖峰之13點措施與各國案例)
2016 年 06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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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新政府行政院院長林全向媒體表示:「在核一廠在不延役的情況下,如果它還是安全的、可以啟用的,那當然會朝這方面(重啟)來思考。」6月6日經濟部長李世光進一步表示,極端氣候導致電力供應吃緊,供電各種管理手段都做完,還是遇到斷電危機,核一廠1號機併聯發電是最後一個手段。即便經過幾日與民間團體與黨籍立委的強烈反對,對於核一是否會被當作備轉容量應付尖峰供電,行政院長林全還是沒有進一步的承諾。

核一燃料水池空間不足,難以緊急退出燃料棒
核一廠一號機因2014十二月歲修時發現燃料束中水棒斷裂,因此已停機十七個月,立法院遲遲無法同意重啟運轉,正是因為民間無法安心。政府必須正視目前核一廠面臨的高風險,一號機的燃料水池所能存放的空間已剩個位數,意即,若核一一號機反應爐發生意外事故,爐內的用過燃料棒是無法緊急調出反應爐的,只能被迫留在爐內,安全風險必然增加。

因此,不管原能會接下來如何審查,並強調核一一號機是安全能夠重啟,大家必須了解,重啟的一號機必然都是處於運轉風險應變條件不完備的狀況,這是誰也無法否認的。因此民間團體絕無法接受新政府在此時打算倉促重啟核一一號機的決定。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也要再次強調,之所以造成當前尖峰調度的吃緊,絕非電廠不夠,除了高溫屢破紀錄外,主因為過去針對電力需求的調度與管理能力不足,目前經濟部和台電的對外說法,幾乎都是聚焦在供給面的調度因應,突顯現在政府面對尖峰調度的盲點。如果只把因應措施壓在供給面,接下來只要大型核電與火電一旦出事,調度就會不及,故應在電力需求面上,加強尖峰抑制的管理能力,國際上目前也大量投入研究,這是進步、前瞻的做法,新政府必須全面地規劃,應該要讓社會大眾、工商業一起來參與尖峰抑制管理。

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即指出:「夏季尖峰發電成本是平常發電成本的百倍,非常昂貴,同樣的發電廠只能用在尖峰這幾天、幾個小時。另外用在尖峰的電廠平常不會使用,所以如果用老舊電廠,汙染排放一定非常高。因此,為了尖峰用電蓋新電廠,這是不敷成本的。立即可行的方法應該增加獎勵,因為尖峰發電成本高,所以不管是鼓勵大家節電、或增加太陽能尖峰用電時間的躉購費率,相比起來都會比較划算。」

中央地方全面執政,抑制尖峰作法單薄 
對於中央與地方近乎全面執政的民進黨新政府來說,中央與地方能夠合作推動抑制尖峰的工作有很多,短期就能有成效,但新政府目前對於在需求面降低尖峰負載的管理與調度計劃,缺乏全面地規劃與推動,大部分地方政府根本搞不清楚狀況,而中央部會之間也缺乏協調,絕不該單薄地只有「需量競價」一項。

已有具體研究指出,台灣工業與住商尖峰貢獻分別約為35%、65%,住商的空調用電確實是佔尖峰負載相當高的佔比,在不造成社會大眾不方便與不舒適的前提下,住商都還有許多減少尖峰用電的空間。舉個例子,在大型的旅館或是百貨業,週間的下午一點到三點都是顧客人數相對稀少的時間,若要求大幅減少空調用電,不僅不會造成建物內顧客與員工體感的不適,還可提高該建築用電的效益。

再舉一例,目前各地大專院校都是用電量龐大的單位,且不少院校的用電量都還持續增加,用電效率低落,讓許多地方政府都頭痛不已。新政府應該要立即要求教育部與經濟部一起訂出大專院校的能源效率改善目標,並協助媒合ESCO業者提供技術的協助,絕對可讓諸多大專院校的用電量大幅下降、提高效率,不僅不會讓學生教師感到不舒適與不方便,還可降低電費支出,一舉數得。

地球公民基金會公關活動組組長陳雅晶針對政府未來的政策方向,提出四項要求:「第一,台電年度電廠管理調度,在需求面非常弱,加上五月底電廠歲修未完成,能源調度差,應比照日本舉辦行政院、經濟部層級調度能源的定期檢討會,不該是台電自己檢討而已。第二,南部很多民間太陽能電廠,雖被台電購買,卻沒納入統計計量。台電要推動再生能源,這部分必須掌握得非常清楚。第三,用電尖峰時間應鼓勵民眾走出來,這不單單是台電的責任,而是經濟部、教育部、文化部…等各部會都要投入,舉辦活動、設立

行動辦公室,讓百貨公司、大賣場、圖書館、咖啡館、電影院開放民眾參加活動、辦公,減少個別家戶用電。第四,台灣要不缺電,節能是必要的需求,尖峰用電的下降,一整年用電量下降都是必要的,維護基本用電人權也減少對地球的傷害。」

新政府目前對於需求面的尖峰抑制,都還有許多「能做而未做」的重要工作,在這些「能做而未做」的重要工作尚未作滿作好前,若想要重啟「風險應變條件不完備」的核一一號機, 如此「便宜行事」的政策邏輯,恐怕是很難讓關注能源議題的社會大眾所接受,也在此時不具備正當性,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也將反對到底。

民間團體建議縣市與中央政府可強化夏月尖峰需求管理之措施: 
1.盤點地方縣市內可進行「需量競價」的各類廠商,縣市政府盡力協助與全面宣導廠商參與台電「需量競價」計畫,提高「需量競價」的調度目標。

2.中央與縣市政府轄下機關優先全面落實執行夏月尖峰減量,重要是訂出減量目標。

3.中央與縣市政府協助強化規範產業能源大用戶節電目標(節電1%的落實度),並強化該措施對抑制尖峰用電的成效。

4.中央與縣市政府依能源管理法於夏月全面稽察能源使用用戶符合能源管理相

關法規,並搭配政策工具鼓勵於尖峰減量(尤其大型旅宿與百貨等服務業)。

5.各縣市政府建立服務業大用戶能管人員聯繫管道,於用電尖峰日,發送負載抑制通知,要求其採行節電措施。

6.縣市政府對於地區內一定合約容量以上之廠商,提供節能技術服務,或媒合ESCO產業制定夏月尖峰與短中長期減量策略。

7.針對中央與縣市政府轄下機關(包括學校)的能源管理業務人員(與總務人員)辦理夏月尖峰與短中長期節能措施教育訓練。

8.針對各地用電偏高的大專院校,經濟部、教育部與地方政府合作訂定節能政策目標,要求於夏月尖峰減少月電,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地方政府與經濟部應協助提供節能技術服務與媒合ESCO產業。

9.經濟部與交通部也應協調各大電信公司,於用電尖峰日發送尖峰負載抑制簡訊通知,促使民眾於尖峰減少部分用電。

10.經濟部與台電儘速研擬,在不會讓參與廠商獲得不合理暴利的前提下,提高「需量競價」每度電的價格(目前是一度電上限10元)增加誘因,提高「需量競價」的可調度量。

11.中央與縣市政府於夏月尖峰擴⼤其他節能與相關宣導計劃資源。

12.強化「台電公司節電獎勵措施」誘因,於夏月將節省每度電獎勵自原本0.6元向上提高。

13.妥善運用台電去年度的數百億億元的超額盈餘,針對尖峰用電量較大的設備,提出設備汰換補助。分別針對工業、商業以及住宅設計以下的節能補助方案:
a.工業:馬達用電占工業總用電量的70%,故應擴大高效率馬達汰換計畫,削減工業用電。 
b.商業:落實中央空調的保養及維護,其節電率可達1%。故應針對契約容量500 kw以上的辦 公大樓,其超過12年以上之中央空調主機者,要求其進行保養及維護,並規劃空調系統汰舊換新補助方案。 
c. 住宅:針對空調推出能效一級舊換新補助專案。去年底為了刺激消費所提出的補助方案,並未要求舊換新。為提升補助案所創造的節能效益,應要求以舊換新為補助原則。

其他國家參考案例
1.2001年美國加州電力短缺期間,其施行了「20/20專案計畫」,意即若用戶可較前一年的夏季用電量削減20%以上,則其電費亦可享有20%的折扣。工業與

大型商業用戶亦適用此專案,唯其比較基準乃是採用尖峰負載量。而最終共有32%的用戶均達到節電目標獲得電價折扣,此專案對該年總節電量貢獻度達到三分之一,且其單位節電成本僅為電力零售價格的三分之一(Goldman et al. 2002)。

2.以南非為例,南非電力公司針對占工業能源消費達60%的馬達,規劃「高效率馬達推動計畫」(Energy Efficiency Motor Program),提供給馬達舊換新補助。日本為例,其在 2011年因東北大地震與福島核災所衍生時電力短缺危機後,其LED照明的市占率加倍提升至 40%。而古巴在2006年時,為降低該國跳電頻率,其針對家用電器提出汰換計畫,兩年間老舊冰箱、電扇、抽水馬達等設備的汰換率達到90%以上(ESMAP, 2010)。

3.南韓產業通商資源部自2012年起,每年夏季與冬季皆會發布實施1~2個月之「能源使用限制措施」,內容包含針對受管制對象實施電力需求監測及節電限制。該規範中,要求契約電力5000kW以上的大用戶,在每日尖峰時段(上午10~11時、及下午14~17時),隨著電力使用量負載變動率,義務性降低3~15%。其於2013年8月時實施此節電限制之後,每日平均減少了296萬kW,超過當初設定250萬kW的縮減目標。(南韓產業通商資源部, 2013)。

 

主辦單位: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出席團體: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反核四.五六運動、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台灣北社、綠黨、宜蘭人文基金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樹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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