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建台水泥繼續蹂躪半屏山,請市府接手開發案,改為「公辦開發」促使礦區再生【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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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08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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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16
建台水泥位於半屏山麓之舊礦區約七公頃餘,計畫結合二公頃多的國有土地,開發為商業區和住宅區,開發強度為"商二住三"。建台水泥宣稱將投入六十億元,開發此一基地,並與市政府簽署開發意向書,挾此一意向書,試圖向都市計畫委員會造成壓力,加快通過變更地目的腳步。

但廠商建台水泥目前財力困難,實質投入僅費用一億元不到的整地費用,其餘都為轉賣土地給其他開發商的售地行為。相對於統一夢時代投入三百億元,以購物中心、百貨、觀光及商務旅舍為開發主題,以滿足高雄都會區及國際商務、觀光旅客的遊憩休閒需求為主軸,建台水泥的開發意圖明顯不同。

由於開發規劃有諸多不當之處,對於此一開發案,高雄市多個環保團體都表示反對,包括高雄市綠色協會、地球公民協會、台灣濕地保護聯盟、高雄市左營舊城文化協會、文化愛河協會、柴山會等環保團體,都行文都市發展局,正式提出異議書,要求修正開發內容。

環保團體對於建台水泥開發案提出九大質疑:

一、建台水泥形同破產,財務能力堪慮:
該公司於去年底因無力按時償還銀行借款利息及製作出第四季無保留意見之會計財報,被證交所列為管理股票,目前負債68億元,負債大於資產,若有能力募集資金為何不按時繳交銀行借貸利息及償還借款?"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為社會法治及道德敗壞的開端。

二、應先要求建台水泥完成半屏山水土保持復育區的驗收,才能送件,進行變更:
半屏山採礦停止後,曾發生土石流,市府於86年要求建台水泥應進行水土保持計畫,至今10年仍未通過驗收,所押2000萬元的保證金無法領回,挖走土石販售獲利也正由政府追償中。建台水泥連半屏山水土保持計畫都尚未做好,如何能做好開發案?更不用說環境影響評估要求此開發案需達成「生物多樣性」五項指標及相關承諾事項;建台水泥應先完成水土保持復育區的治理驗收,才能進行開發,這次四川大地震及921大地震,說明今日不做好監督及基本功,將是未來災難的開始,市府不應在建台水泥未完成水土保持驗收工作前,就允許廠商進行開發。

三、開發區地質並不穩定,應取消興建住宅區,保留至少超過1/2土地,復育為森林,做為水土保持之用。
半屏山東南坡有一斷層通過,走向西北,長約500尺;另外東北方也有一小斷層。半屏山地質脆弱,導致於1961年、66年兩度山崩,造成廿多人死亡、卅多人失蹤、鄰近台鐵營運中斷一週,無法通行。此基地規劃第三級住宅區(最高強度),允許興建高樓層的住宅區,恐誘發山崩之夢魘重演,本區地質並不穩定,太平洋Sogo原本在開發區下方擬建百貨大樓,但經地質鑽探,發現地質不佳,考慮放棄原址尋覓新的地點,本區不應興建住宅區。

四、本開發案整體計畫基地將近十公頃,卻以半屏山後巷做為綠地,國有土地做為公共空間,實質綠地僅有0.6公頃,比一般工業區變更更低,操弄法律之高明令人咋舌。建議將國有土地2.7公頃排除本開發案的容積計算,劃成保安林,做為水土保持之用;建台水泥之7.4公頃土地單獨計算,應至少捐出1/2做為公園用地,其他依本區及高雄市整體發展需求進行都市計畫。

五、由市府公辦開發,市民權益才有保障,永續生態社區才能實現:
以建台水泥作為開發主體,若遇地震或山崩,將無財力善後。建議本案開發改為公辦,由市府做為主體。建台水泥建議仿效的哈姆濱湖城開發,亦是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市政府做為開發主體,市政府投入200億台幣做基礎建設,再將規劃好的土地賣給開發商,市府僅回收150億台幣。因此,要做為永續生態社區,市府不能逃避其社會責任,交給財務及信用有堪慮的公司來執行。

半屏山的地景屬於高雄市民共有的公共財,失去後將萬劫不歸,不應短視近利,速效性的開發,而應有宏觀長遠性的規劃,將建台水泥廠區、東南水泥廠區、中油廠區的未來,做好全盤思考,再逐步推動,不能為了短期政績而進。

六、長達卅年的石灰岩採礦造成半屏山周邊危害和污染,近幾年來又有捷運及高鐵聯外道路穿越山麓,容許半屏山麓腹地再度開發、圖利個別企業,有違反社會公平正義。

七、開發範圍內國有土地佔25%,屬於社會公共財,應作為社會公益之用,復育為森林,不應做開發使用。

八、環境影響程序要求落實半屏山保育類物種保護計畫,並保留部分廠房規劃為「水泥博物館」,但是兩項都缺乏實質規劃,明顯敷衍環評之要求。

九、半屏山以東為(三民、左營)人口密集區域,過度密集開發住宅區,破壞居民共同生活品質。

環保團體也共同提出十項建言:

一、礦區變更(含台泥礦區和東南水泥礦區)應訂定社會公義條款、二分之一基地作為實質綠地。藉此提高高雄市人均綠地面積,並因應國際二氧化碳約束,增加高雄市的碳匯。

二、二分之一基地做為綠地,應復育為自然次生林,還給市民一座森林,以森林迎接三鐵貴客,而非假公共設施名目,做為公共空間。

三、保護半屏山敏感生態,維護登山民眾之權益,開發基地應與半屏山後巷之間保留卅米寛的隔離綠帶。

四、要產業,不要更多空屋,請刪除住宅區之開發項目。

五、國有土地應作為公共財,恢復為保安林,確保半屏山之生態、環保與安全。

六、維護民眾景觀權,開發基地應維護「綠色天際線」,限制房舍應比樹低,意即天際是由樹林和山脈所形成,而非由樓房所構成。

七、期望此基地開發方向能夠結合半屏山特色,走向森林villa、文化創意產業或軟體開發等輕量體的開發方向。

八、 市府應真正落實開發意向書中所提的哈姆濱湖城的九大項檢驗標準,包括土地使用分區、土地污染防治、再生能源、廢水處理(完全回收再利用)、垃圾回收(堆肥及發電)、環保建材、交通(不設停車位,加強裝設社區電車)、噪音及綠地(至少1/2綠地);以及本開發應加強的防震級數要求。

結論是,建台水泥舊工業區不一定要變更為住宅及商業區,可以更新為科技園區、軟體金融產業區、或休閒度假村,工業區的變更為住商區對高雄產業空洞化及住宅過剩無疑為雪上加霜。住宅數目遠超過高雄現在及未來人口需求,及缺少產業是造成高雄房價偏低,以及民眾就業困難的主因,建台水泥開發案應排除住宅區的規劃,應有至少1/2土地回饋做為保安林,以生態復育、產業再生、天際線保護及半屏山公眾使用利益為主。

共同聲明團體:
高雄市綠色協會
地球公民協會
台灣濕地保護聯盟
高雄市左營舊城文化協會
高雄市柴山會
高雄市文化愛河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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