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修好修滿,民進黨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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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01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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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經過經濟委員會兩次的逐條討論,很遺憾並沒有達成修好修滿的民間訴求。過去一年,在立院經濟委員會中僅四~五天的實質討論,過程中凸顯出經濟部仍傾向業者,對於民間的訴求,僅用假改革、修半套的四大皆空政院版礦業法蒙混過關,對此經濟委員會的立法委員們,紛紛用自己的版本,將經濟部、行政院迴避的改革重點指出,其中以「展限是否要重做礦業用地核定」與「如何落實原住民族權益」有最多的討論。

院版礦業法向業者傾斜,朝野立委紛紛跳出把關

從去年三月經濟部火速通過亞泥展限二十年、六月導演齊柏林過世,揭露亞泥挖得更深,引爆民間怒火,要求「礦業改革、撤銷亞泥」的連數人數一夕間衝破21萬。礦業修法成為民間和朝野的共識,迫使經濟部在今年七月提出了官方版的修法草案,但第三會期(七月)臨時會並未完成審查。隨後半年,行政院長賴清德上台,命政委張景森主導推出相較七月份經濟部版本可說是大幅倒退嚕,全然向業者傾斜的政院版礦業法草案(如下表),並在第四會期(12月)的最後一週才排入議案進行實質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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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兩個會期,礦業法總算進入了修法深水區,地球公民很高興能與大家一同見證了跨黨派委員們在礦業法修法中的良性深度討論。雖然看起來正式通過的條文不多,但委員間針對關鍵核心問題的共識已經初步形成:要建立新、舊礦能公平良性競爭的制度、兼顧人權、環境、產業、安全間的衡平。而經濟部也終因無從迴避委員會「新法管不了舊礦」的質疑,在立委們的協力質詢、提問下,承諾舊礦在礦權展限時,必須提出關礦計畫、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人同意書。不過,是否要回歸環評法,敏感區位就應做環評,環評沒通過就不應繼續開發、在哪個階段踐行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是否及如何補做土地開發許可審查的部分,委員們仍與經濟部爭論中。

修好修滿,民進黨團須提出具體時程

令人遺憾的是,在委員會對礦業法的共識開始出現,並顯有突破的時候,民進黨團卻又開始介入,以延後會議開始時間、來不及變更議程等方式,技術阻擋經濟委員會對初露進展的法案繼續進行實質討論。而上週五(12/29)民進黨在黨團會議中,除了確定民進黨團版的臨時會議程,不含礦業法與空污法,還決議要在1月8日前將強勢三讀通過勞基法。

地球公民提醒民進黨,礦業修法是民進黨必須擔起的歷史責任,現行礦業法極端向採礦業者傾斜的兩大霸王條款[1],都是2003年以民進黨政府所提的政院版在立法院通過的,加上去年經濟部護航亞泥違法展限〈再挖20年〉,行政院研商會議竟做出違法結論「礦業權展限尚無需踐行原住民基本法」,民進黨政府更是責無旁貸!

亞泥強渡關山的爭議爆發後,民進黨政府始終以亞泥個案交由司法救濟、政府承諾推動制度改革的方式,迴避撤銷亞泥展限的權責。而在政院版四大皆空的礦業法出爐後,更證實民進黨政府對於礦業改革的承諾,終究只是一場騙局;如今,民進黨團對礦業修法的技術杯葛,更是赤裸裸地完全站在社會改革、國土保育的對立面。

地球公民嚴正譴責民進黨,只顧著搶過爭議法案,對民間關注的改革議題卻技術拖延,並呼籲:

一、臨時會必須將礦業法納入議程,並延續上會期,讓礦業法能在經濟委員會中充分討論,確保礦業修法兼顧人權、環境、產業、安全間的衡平。

二、承諾下會期礦業法修好修滿的具體時程,莫再重蹈第四會期的覆轍,列為優先法案卻遲至會期的最後一週才排審。

 

礦業修法不能止步!地球公民基金會邀請全民繼續監督民進黨與立院修改礦業法。

 

[1] 現行礦業法第31條展限時,若駁回,提出駁回之主管機關須負擔業者損失的賠償責任。第47條業者不需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即可先行使用土地挖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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