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稿】立院加速嚴審礦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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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經濟部別護航業者 拖延立法進程
2018 年 0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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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4/9)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再次審查礦業法修法,一波多折的礦業法修法,民間團體從2016年6月開始要求,2017年6月在齊柏林導演不幸過世後,修改鴨霸礦業法達到21萬人連署,修法近兩年,歷經三個會期而延宕至今,好不容易在此會期再度排入議案,朝野立委很有共識,但行政院、經濟部仍僅考慮礦場業者的利益,忽略本次修法是為了修改「免環評」、「免告知」、「免同意」的無限展延的霸權條款,以至仍在重大爭議中進行條文保留,未完成逐條審查。民間團體要求行政院、經濟部別再為業者護航,立法院跨黨派立委應加速嚴審,別讓礦業改革修法遙遙無期。

展限重新核定礦業用地,經濟部抵死不從

昨日(4/9)在廖國棟委員主持下,從「展限重新核定礦業用地」的條文開始討論,經濟部仍一貫態度,不斷表示過去到現在,經濟部都有嚴格把關礦場的管理工作,若展限時,還要重新核定一次礦業用地,會曠日廢時且沒有必要。引發在場多位立委紛紛痛批,經濟部仍然站在擔憂採礦業者的利益角度,全未考量因採礦受影響的土地所有權人、部落居民身家安全及山林水土生態環境等。

周陳秀霞立委說明,昨天審查經濟部只想修法管新礦,全台202個舊礦都不管,展延不願做礦業用地核定,才會讓亞泥40年來免環評、免告知、免同意持續挖礦,我主張展限應作礦業用地核定,原基法21條知情同意全應溯及既往納入礦業法,避免挖礦破壞台灣山林,侵犯人民身家財產安全。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黃靖庭表示,經濟部身為礦場的主管機關,不該是抱著想便宜行事的心態,堅持不願重新核定礦業用地,護航上百個老舊礦場可以在「免環評」、「免告知」、「免同意」的情況下,繼續無止盡的展限下去,黃靖庭強調礦業霸權的時代已經過去,行政院、經濟部應正視民間礦業改革的訴求,莫再縱容長期破壞山林環境、侵占地主及部落居民權益的礦場持續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存在。

亞泥案三方會談成為經濟部的擋箭牌

在逐條討論過程中,經濟部時不時提到亞泥案正在進行三方會談、諮商同意權個案處理、亞泥公司表示非常尊重部落意願......等內容,企圖營造出經濟部很尊重原住民族權益、亞泥公司很配合等表面好形象,但當高潞.以用立委提出:「那亞泥案部落進行諮情同意權的法律效果是甚麼?」,經濟部瞬間語塞,最後竟回答:「我們當然希望通過!」,此回應遭高潞.以用立委痛批:「這完全是先射箭再畫靶,哪有先幫部落決定好要同意的道理」。對此,黃靖庭專員也再次強調,經濟部不應是業者的代言人,三方會談是總統蔡英文在原轉會上指示經濟部、原民會辦理的,更不應該拿來作為修法的擋箭牌,原住民族的權益,應盡速修入礦業法,保障包括亞泥案的所有位於礦場周遭部落居民的權益。

朝野立委共識:新舊礦通通都應諮商取得部落同意

高潞.以用立委指出昨天審查整個討論核心都在原住民基本法21條,全台217個礦區,八成都在原住民地區,當初都沒有跟部落溝通,加上礦業法提供了這樣的武器,來欺負原住民、老百姓,這樣的行徑,跟土匪、強盜根本沒有兩樣。亞泥礦場下的Ayu部落,花了30多年抗爭,但亞泥還是通過20年展延,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說原基法的權益不能溯及既往,政府官員一直以來以歧視的角度來對待原住民。我們應把原基法21條知情同意權,直接納入礦業法裏,讓礦業法應邁向環境、文化永續發展。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原基法第21條諮商同意權應溯及適用,且若未能取得同意,應有退場機制,而非一再補正問到同意為止;礦權申請、展限時,應納入「關礦計畫」等評估資訊等。希望立法院能將修法訴求納入,使亞泥案及其他礦場開發,能有較合理的處理機制。

經濟委員會召委高志鵬指出,礦業法大翻修就是要實踐國土的轉型正義,而轉型正義當然要溯及既往。亞泥很有辦法去結合官僚矇騙國會,在修法過程中讓即將到期的礦業權偷偷展限過關,但不要忘記台灣是民主國家,透過立法程序,所有過去便宜行事的礦業就必須補辦環評,並做到原住民的轉型正義。去年七月礦務局預告版本第77條之2,就是溯及既往,但行政院千呼萬喚始出來的版本,並沒有慢工出細活,反倒歹戲拖棚。行政院必須要向社會交代,為什麼行政院版比礦務局版還要倒退好幾層,第58條之1補辦環評的條件要七折八扣,第43條之1之2礦業用地核定,踐行原住民基本法同意權的條文完全沒有強制效果,礦業用地復整保證金制度也消失了。上個會期立法院尊重行政院,等行政院版出來再審,卻等到一個吞不下去的版本,還要承受民意的責難。未來經濟部如果繼續抗拒民意,立法院將展現專業修法的主體性,立法院不是行政院的立法局。

展限案須持續凍結,經濟部因順應改革民意

去年12月,經濟委員會曾提案凍結礦場展限申請案,修法過後才能解凍。如今礦業法尚未修正完成,而採礦權最高可以展限20年,若在修法前通過展延,代表許多不合理的狀況,將延宕20年才有改善的機會,因此蔡雅瀅律師表達公民團體的訴求,希望礦業法修法完成前,展限案全面凍結,也希望高志鵬委員能在明天(4/11)於經濟委員會中處理此臨時提案,落實民進黨政府對於鴨霸礦業法改革的承諾。

加速嚴審礦業法,此會期修好修滿

面對民進黨政府推出的政院版礦業法,民間團體已多次召開記者會提出版本的問題。民進黨日前也信誓旦旦,將礦業法列為本會期的優先法案,理應繼續排審讓礦業法逐條充分討論,釐清爭點後,在經濟委員會以委員會中心主義,把法條文字確定,別再條條保留。全台200多個礦場,攸關眾多在礦場周邊居民的身家安全與權益,台灣國土山林的破壞,修正礦業法是21萬人的期盼,是國民兩黨的歷史責任,在此呼籲經濟委員會的兩位召委,這個會期應立刻繼續排審並嚴格審查,將礦業法修好修滿。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民間團體提出二大訴求:

一、立院加速嚴審礦業法,本會期修好修滿。

二、礦業法修法完成前,展限案持續凍結。

 

閱讀小秘書:「礦業用地核定」階段,業者應該完成下列事項:

1.提出礦場關閉計畫
2.取得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同意
3.徵詢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土地使用及其他相關主管機關之意見
4.取得土地使用主管機關(內政部)之同意
5.位於環境敏感區或達一定規模以上要做環評
6.位於原住民族土地要踐行原基法21條

出席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高志鵬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高潞.以用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周陳秀霞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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