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光電要先行 地面光電需嚴審

地球公民光電立場聲明
2020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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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shutterstock.com)

 

針對2020/07/11,在立法院所召開的「太陽光電推動爭議檢討改善公聽會」的過程與結果,地球公民聲明如下:

一、肯定今日與會者都認同應優先推動屋頂型光電,呼籲交通部、內政部、教育部、農委會、經濟部等各部會,應盡速盤點全台屋頂光電潛力與推動政策,提高屋頂光電設置目標,全力推動。

二、農地應維持農業用途與功能為主,因此我們肯定農委會加嚴管制農地變更型光電申請,引導農業區光電優先朝向畜禽舍屋頂及營農型方向發展。但我們也提醒,營農型光電仍應以不造成生態與農漁產業衝擊為前提,農委會也應盡速完成農/漁電共生的相關試驗研究,與農漁業專家、團體及從業者確認農漁電共生的可行方案與相關規範,在有助於農漁業及生態保育加值共榮下,積極推動農漁電共生計畫。

三、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將從漁電共生專區開始試行,呼籲經濟部應盡速成立篩選小組與幕僚團隊,邀集各界專業的知識與力量投入協作,完備檢核技術與操作方法,建立圖資平台,確保機制中的公民參與及資訊公開管道暢通,讓機制盡速上路;同時也應持續滾動檢討,擴大環社檢核適用範疇到變更型與營農型光電案。

四、雖然環社檢核要開始試行,農委會也已宣布停止受理2公頃、660平方公尺以下的光電案。然而,仍在持續審議或評估中的爭議案件,例如台東知本光電、苗栗淺山地區小光電、屏東萬巒造林地、台南台鹽綠能四案...等。各有複雜多元的課題,必須個別審慎檢視與評估判斷,我們呼籲政府,加速研擬新制的同時,切莫迴避舊案爭議,應針對無法溯及既往的個案成立專案處理,盡可能縮小舊案與新案在審議邏輯上的落差, 才有可能化解爭議解決問題。

五、對於國家總體能源需求量、環境承載力、再生能源可設置總量、各縣市區域可分配量、各區域生態補償、衝擊研究,仍需要上位政策整體規劃評估與滾動檢討,其中光電累積效應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更是需要長期的監測與評估。呼籲行政院與經濟部盡速啟動上位政策總體評估。

今日這場公聽會凸顯出能源轉型議題的複雜性與多面性,必須透過公開對話與辯證,連結不同利害關係人,一起面對轉型的挑戰,探尋出最小衝擊路徑,讓光電在對的地方,用對的方式來推動。

*感謝主辦的立委洪申翰、立委周春米、立委賴瑞隆、立委劉建國 國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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