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一錯再錯 台灣山林萬劫不復

地球公民協會
2009 年 1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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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開路、砍樹,把原生地殼斗科樹木砍除(花蓮,瑞穗林道,2009)。(李根政攝)

地球公民協會於今年7月1日勘查花蓮瑞穗林道造林情形,結果發現:瑞穗林道沿線為執行造林工作,伐木情形十分嚴重,以下是我們的調查。

  1. 瑞穗林道7k-8k伐木後,新植楓香、陰香約4公頃,陰香為外來種,林務局在921地震後從中國引入苗木,混充台灣土肉桂於全台造林,由於適應力極佳,極可能嚴重危害本地生態。
  2. 林道9.5k叉路左轉處,伐木後新造林約2公頃,植栽為櫸木、山櫻花、無患子、榔榆等。
  3. 林道10k附近一株細刺栲胸周7公尺,樹冠10公尺X10公尺,附生植物有台灣石尾、水龍骨科、書帶蕨、青棉花、台灣厚距花,樹冠下以除草劑除草並新植櫸木38棵,在大樹下種植櫸木,遠超過正常的密度2-3倍,有應付灌水之嫌,而且大樹下樹苗也不易存活。
  4. 林道10k以上,原有數公頃以殼斗科樹木為主的原生林,樹種計有細刺栲、短尾葉石櫟、長葉木橿子、台東石櫟等,被砍伐的樹頭直徑約15-25公分之間(整株砍除或三幹留一幹,五幹留一幹),伐木後,噴世界春殺草劑,後種植楓香、無患子小苗,根據殘留樹頭判斷,疏伐時間不超過一個月。在原本潮溼的地區種上適合乾旱區的楓香和無患子,更戮破了林務局所謂「適地適種」的造林口號。
  5. 林道14k為花蓮林區管理處玉里事業區第27林班,97年度造林預定案第19、20號實行造林面積50.5公頃,實際作業卻是:疏伐柳杉、集材及割草撫育,疏伐區塊長約10公尺寬約30公尺,間隔7公尺,再疏伐區塊長約10公尺寬約30公尺。當日在林道並目睹兩輛柳杉運材車下山,還有一堆砍伐後的柳杉約200根打編號並堆置在現場。

「砍大樹、噴除草劑、種小苗」是獎勵造林政策的實施現況,據林務局資料顯示:瑞穗林道的造林面積為134.15公頃,2008年全國獎勵輔導造林面積為56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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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滿山遍野噴灑殺草劑省得除草,這種殺草劑叫「世界春」,噴灑後大地是一片死寂!
(李根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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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假造林,真砍樹!(李根政攝)

 

造林=治山防洪、減碳?

種樹在是一種被普世認同與稱讚的美德,台灣近十幾年來,種樹造林更被林業專家賦予「治山防洪」的重責大任。然而,號稱以「國土保安、生態保育」為目的之造林運動,實際上卻是把原生林或次生林剷除,再種上外來種的樹苗,二、三十年後又會被砍伐販售,然後再申請造林補助種小苗。怪手開林道、噴殺草劑除草、電鋸伐木、運材車運材下山等大規模人為力量反覆干擾大自然運作,以致台灣山區土地永遠得不到修養生息的機會,大自然反撲一再發生。

1998~2004年推動的「全民造林」運動,推估毀林超過三萬公頃。此一荒謬政策,在環保團體的揭露、痛批之下,2004年前行政院游錫堃院長終於下令終止。然而,2008年農委會為推動馬英九總統愛台十二項建設中的將造林計畫,竟又推出「獎勵輔導造林辦法」,鼓勵山坡地和原住民保留地造林,每公頃20年補助60萬元,該辦法中[1],不僅無法防範「砍大樹、種小苗」,更未釐清造林的目標是治山防洪、經濟營林或減碳?

根據「京都議定書」規範的「造林與再造林方法學」──造林的土地,在造林活動前至少50年處於無林狀態」,如此才能符合國際認定的減碳標準。但是,台灣的山林顯少有50年處於無林狀態的土地;再者,「獎勵輔導造林辦法」僅考慮造林存活率做為獎勵金給付的判斷標準,缺乏以航照圖或衛星照片證明,造林前該土地處於無林狀態的嚴謹審核機制。(請見附錄一)

鬆散、荒謬的「獎勵輔導造林辦法」,既難以避免重蹈全民造林覆轍,導致政府花大錢,鼓勵林農砍伐原有林木改種小樹苗,又與國際規範嚴重背離,可以說是全盤皆輸!

我們的行動

地球公民協會在2008年發現此荒謬、鬆散的「獎勵輔導造林辦法」,多次與林務局電話溝通,並於2009年1月9日在田秋堇立法委員的安排下,與林務局顏仁德局長和造林生產組徐政競組長面對面交換意見,會中林務局承諾邀集民間團體,共商訂定嚴謹的標準作業程序,防範先砍樹後種樹的離譜行徑。事隔多月林務局未曾主動通知標準作業程序討論會議時間,多次追問之下才回應「獎勵輔導造林辦法」剛頒定執行,短期內不打算修正。更令人吃驚的是林務局於99年度(2010)預算書中加碼山坡地造林面積為700公頃,如此忽視立法委員與民間監督,實教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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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開路、運財有利國土保安?(李根政攝)

為了揭露此一荒謬政策,本會仍進行造林現地的調查,並於10月1日,與田秋堇立法委員、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綠黨、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等團體,於立法院舉辦記者會揭露瑞穗林道假造林真伐木的事實,提出了三點訴求:

  1. 立即停止「獎勵輔導造林辦法」,避免台灣山林遭受無辜的破壞。
  2. 將獎勵造林之經費移轉「限制伐木補償」,保護既有之森林。
  3. 籲請監察委員積極介入調查本案。

記者會隔日,聯合報與中央社等媒體相繼報導,但是林務局無視現場勘查的鐵證,一口否認假造林真伐木的事實。為了撼動不動如山的林務局,10月13日,我們拜會了監察院黃煌雄委員要求調查造林是否符合國土保安與減碳目標,令人欣慰的是,監察院已接受了這項陳情案;同時,正值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期間,我們正遊說立法院能刪除林務局的造林預算,希望能終止這項全盤皆輸的「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1] 「獎勵輔導造林辦法」請參考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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