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傳統領域成為原住民文化與生活的實踐場域

林嘉男/地球公民基金會兼任專員
2017 年 0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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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傳統領域劃設辦法頒布之後,部落族人在凱達格蘭大道流浪。宋小海攝/焦點事件提供

106年2月14日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定義限縮在公有土地,未來,如果在原住民傳統領域內有開發案,部落的知情同意權將對私有土地的開發不具任何拘束力。

「傳統領域」是什麼?從學理來說,傳統領域包括了部落、耕地、獵場、漁場、生活範圍、祖靈聖地。在這個範圍空間裡,原住民族部落發展出自有的文化與生活智慧哲學,與環境共處的資源利用方式與社會規範,維繫著守護社會與環境的能力。這些內涵正是原住民傳統領域應受法律保障的事項,更是原住民族發展(選擇)的權利。

讓傳統領域成為文化與生活的實踐場域,不僅可厚實部落對傳統領域的「自主守護能力」,更是落實環境正義的必經途徑。

傳統領域的完整性深深影響著原住民社會的當代發展,當國家用「公有、私有」二元化分的方式分割傳統領域時,不僅是限縮部落的發展(決定)權利,更將扼殺了部落文化延續的生存空間。
2004年艾莉風災後,石門水庫上游的泰雅族傳統領域地景,基於水源保育理由遭受全面性的工程改造。林嘉男攝 

山溝(Gong)是泰雅族部落領域間的文化界線,未經部落知情同意的水泥化工程,不僅改造地景環境,更扼殺原住民文化實踐的生存空間。(圖片位於新竹縣尖石鄉玉峰村)林嘉男攝

2004年艾利風災襲擊北台灣,造成石門水庫上游集水區的大規模崩塌,災害發生後,政府編列特別預算,啟動跨部會的「石門水庫及集水區整治計畫」,此計畫整治範圍正全數位於泰雅族傳統領域內。

當時原住民族基本法尚未通過,原住民部落沒有知情同意權的保障,以工程為導向的整治計畫長驅直入在泰雅族傳統領域內大興土木,數十條山溝野溪徹底水泥化,河床與邊坡大舉進行工程改造,區域內的泰雅族生活地景大規模地被改變,政府政策硬生生地拆解了部落的歷史景觀、摧毀了部落文化的實踐場域,更粗暴地決定了部落的發展方向,否決了原住民社會應有的發展權利,政府政策造成傳統領域的瓦解,清晰可見。

都市潔淨的飲水需求導致了上游部落飽受摧殘,在錯誤政策下,我們都成了「環境不正義」的推手。

2016年12月,新竹縣尖石鄉秀巒村鎮西堡部落受財團入侵開發,部落族人決定於出入道路設置關卡,直接堵絕外來財團進入部落開發,這樣的守護能力完全扎根在傳統領域中的文化累積,深植在日常生活中的實踐,傳統領域即是自主自決的集體守護能力。

傳統領域若排除私有土地,等同正式宣告原住民的集體守護對私有地與財團失效,土地發展權將回歸私人或財團的掌控,這不僅摧毀了原住民社會與文化延續,更助長了資本勢力深入控制原住民族土地,原住民部落將受到國家與資本勢力的雙重宰制,當前的礦業開發即是國家與財團雙重剝削下的血淋淋案例。

確保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完整性,保障部落「自主自決」的「發展權利」。這是台灣社會學習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重要課題,更是國家必需負起的歷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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