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年吃掉多少森林?台灣伐木養菇調查報告

2009 年 0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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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年吃掉多少森林?

--台灣伐木養菇調查報告

文☉地球公民協會

    台灣人愛吃菇,舉凡香菇、金針菇到時下最夯的杏鮑菇、美白菇,無不一一成為講求養生健康者的桌上佳餚。然而,您知道我們吃的各種菇類從那裡來嗎?答案是森林!因為養菇前必須先伐木!

年砍88座大安森林公園來養菇

    台灣栽培的食用菇蕈類中,除了洋菇與草菇是以稻草為栽培基質之外,其餘菇類都需要以木屑當做主要營養來源。養菇業者將菇類種植在混有木屑(75%)及輔料(25%)的太空包中栽培管理。根據農委會農業試驗所菇類研究室的估計,全台太空包使用量約47,300萬包,其中木屑所佔比例極高,因此必須大量砍伐木材,才能獲取足夠的木屑。

    地球公民協會從2008年8月起,在全台灣主要伐木、碎木工廠、養菇區歷經半年多來的調查發現,台灣每年養菇業所需的木屑量高達35萬4,740公噸,依業界的經驗,砍伐1公頃平均可得150公噸木材,我們推估為了供應養菇業所需的木屑,一年伐木面積約達2,300公頃,相當於2座高雄的柴山,或88個台北市的大安森林公園,而伐木量最多的是苗栗、台東、新竹等地區。木材之取得包含四種途徑:第一種是經合法申請的「林地」採伐,面積約有500-700公頃,其中約200-300公頃係供應養菇業;第二種來自不需經過伐木申請評估的原住民保留地農牧用地;第三種取自工業園區、科學園區、高速鐵路、高爾夫球場等開發案整地過程中所提供的樹木;最後一種則是「盜伐」。這2,300公頃中,經合法申請在案者不超過300公頃,換句話說,每年約2,000公頃的森林砍伐未經任何申請和評估,這表示,台灣為了養菇而進行的大規模伐木行為,幾乎處於無政府狀態!

                                       

          一棵樹的成長最少需要10年,但砍掉它只要5分鐘!                   怪手過後寸草不留。    (何俊彥攝)

伐木養菇的代價全民買單

    這些為了養菇而砍伐的森林,大多是重新復育數十年的次生林,伐木商甚至表示其中有少部分是原始林。不管是林地或農牧用地的森林,大多是地處偏遠、沒有既成道路的山區,因此,伐木之前必須先開路整地、清除地表植被,以供怪手、搬運車等載具進出。倘若伐木位置陡峭且距離既有林道遙遠,新闢林道將會在山坡上呈「之」字型蔓延達數百公尺,形同對山坡地的凌遲。伐木商通常會將整片山頭的森林全面皆伐,僅留下樹頭與光禿的山野,對比伐木前蔥蔥鬱鬱的多層次次生林,令人不勝唏噓。無論開路或伐木過程,都會導致地表嚴重裸露、土石乾燥鬆動、破壞水土保持,埋下各地山區土石流災難的根源。

    再者,許多研究顯示次生林可以保有較佳的鳥類多樣性。美國康乃迪克大學生態學與演化學教授Robin Chazdon呼籲大家,重視次生林是僅次於原始林與河岸的保育重點;國內亦有研究指出次生林不論在繁殖季或非繁殖季,其所蘊藏鳥類的歧異度、豐富度、總密度都比柳杉林高。不幸的是,養菇伐木使次生林面積減少、次生林無法自然演替為原始林,危及生物多樣性。

    若根據林務局的資料來換算,養菇一年砍伐2,367公頃林木,將導致每年減少吸收8.8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減少釋出6.6萬公噸的氧氣,減少涵養473.4萬立方公尺的水資源,換算為經濟損失至少達8.8億元。不過,台灣每年因為土石流失所造成的人命和經濟損失非常驚人,加上低海拔次生林生物多樣性受衝擊,每片砍伐跡地至少需花費十年以上才能恢復部分生態,倘若將這些外部環境成本全部加總起來,粗估伐木養菇真正的代價將遠遠超過8.8億元,且全部由台灣人民共同買單。

    由於主管機關農委會認定「農牧用地」不受「林地」相關法規管制,所以未要求各縣市政府進行伐木管制與統計,如此一來,形成極大的國土保安漏洞。這些在山坡地上的農牧用地通常因坡度陡峭而廢耕,逐漸發展成覆被良好的森林,形成很重要的維生系統與生物棲息地,對於水土保持、水源涵養,更是效益卓著。然而,在伐木商的遊說鼓吹下,許多地主以非常低廉的價格(平均每公頃2~4萬元)將樹木賣給伐木商。以此金額推估,不用花100萬,就可以砍光一整座台北大安森林公園(面積27公頃)或高雄美術館公園的樹木!

    此外,1997年至2004年間政府推出『全民造林運動』,以及2008年公告『獎勵輔導造林辦法』,都將原住民保留地的「農牧用地」納入獎勵造林的範圍。對地主來說,變賣或砍伐原有樹木後再重新造林,不僅可獲取商業利益,也可獲得政府獎勵金,何樂而不為呢?但如此一來,犧牲掉的便是我們國家國土的保全!山區農牧用地依森林法之子法造林獲得獎勵,卻不受『森林法』管制,「國土不安」之亂象叢生,政府還能繼續放任、坐視不理嗎?

                    李根政執行長在記者會上說明伐木養菇的問題   (王敏玲攝) 
 

      

          綿延數百公尺的「之」字形林道將森林帶走了                       從太空包剛冒出來的小香菇     (李根政攝)

與其「造林」不如「限制伐木」

    過去,山坡地造林曾衍生「砍大樹、種小樹」之弊端,如今,中央政府為兌現馬總統競選政見「愛台12建設」的第八項建設,推動全台灣的平地造林(農委會決定8年內平地造林6萬公頃,2009年先投注28億元實施造林補貼,以每公頃60萬元獎勵林農造林,預計執行平地造林4,250公頃及山坡地造林500公頃,合計全台將造林4,750公頃),卻無視於2005年草率的全民造林政策被環保團體攔阻後,迄今林務單位尚未制定相關防範、管理辦法,不禁令人高度懷疑此番擴大造林政策的成效,也為過去的山林浩劫是否將重演,捏一把冷汗!

    反觀屏東縣政府為了保護山坡地、且兼顧地主的權益,實施「限制伐木補償辦法」。參加的地主與縣政府約定好十年內不砍樹,然後依材積而異,可以領取每公頃3~6萬元不等的補償金,這比起將樹木賣給伐木商的價錢更好!而且縣政府發放補償的面積是指同一地號的所有面積,必然會大於縣政府核准同一地號砍伐的最大面積。另一個經濟誘因是,十年限制期滿後,土地上的樹木所有權還是歸地主所有。因此,以一個地方政府有限的經費,居然總共只花費396萬,就保護了73公頃已存在數十年之久的森林。這項政策所需經費僅造林獎勵金的1/5至1/10,不僅效益更高,也更能照顧到原住民或林農的經濟。

    然而,自屏東縣政府實施此辦法後,屏東地區碎木商抱怨當地樹木取得困難,乃轉向台東地區下手,如此對台灣整體山林的衝擊並沒有降低,只是原本被砍伐的山林從屏東轉移到台東。為了解決挖東牆補西牆的問題,有必要由中央政府制定「限制伐木」政策,並在全台推動。無獨有偶,國際上也已經有類似「限制伐木」的機制在形成中,例如:「避免開發中國家毀林」(REDD. Reduce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便是「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13次締約國大會達成的「峇里行動計畫」中一項重要決議,顯見森林的保護與砍伐行為的規範是世界各國共同的目標,台灣政府又如何能自外於此呢?

我們的主張

1. 中央政府應儘速、全面推動「限制伐木補償」政策

    地球公民協會估計,以2,300公頃、每公頃每十年3~6萬元計,只要7,000萬至1億4千萬台幣就可以保護88個大安森林公園十年,相信這是中央政府能夠負擔、也值得投資的。如果政府反應仍如牛步,民間不排除發起森林認養運動,每年只要花3,000~6,000元,即可保護一公頃的森林。

2. 加強農牧用地之管理

(1) 檢討農牧用地之編定:將許多位於陡峭山地、不適於現代農業和林業經營的農牧用地重新檢討為保安林地,但需建立配套的地主補償機制。

(2) 修改「森林法」第3條:將有接受「全民造林」或「獎勵輔導造林辦法」補助事實之土地納入「森林法」管理範疇。

3. 儘速推動認證合法伐木、杜絕盜伐

    政府應確認與稽核,要求碎木工廠只可收受經核准採運的伐木;再者,說服太空包製造業者只向通過認證的碎木工廠購買木屑;最後,說服或教育消費者辨識及購買符合認證的菇類產品,向盜伐說NO。

4. 研發木屑替代品,提升菇蕈類生物效率

    根據農試所的研究,如使用蔗渣取代三分之二的木屑來栽培秀珍菇或珊瑚菇,產量將提高百分之三十。如果政府能投入經費人力研發木屑替代品、提升菇蕈類生物效率,不僅可以有效減少木屑需求以及伐木量,同時或可降低養菇產業之成本。再者,若能重複使用太空包舊基質,則僅需添加部份新木屑,亦可降低木屑需求。

5. 民眾食用菇蕈類應適量

    消費者適量食用菇蕈類,或者食用洋菇、草菇等使用發酵稻草當資材,不需要伐木養菇之菇類。另外,也可以支持環保團體,給與政府壓力,改變森林政策,讓保護現有森林之預算優先於造林,同時支持木屑替代品的研究,讓養菇產業減少對森林的依賴,甚至無需伐木也能養菇。

結語

   揭露伐木養菇問題絕非意圖打擊台灣養菇產業,是為呼籲政府和社會共同面對此問題,並從政策面、生產面、消費面改變。或許食菇無罪、養菇無罪,但是當生產和消費過程已明顯付出嚴重的環境代價時,是否應修正產業和消費的型態,盡可能減少對地球的破壞?此外,本報告也揭露政府在山林治理上的重大漏洞,極需相關部會的積極回應,期望創造出台灣山林水土、養菇產業與消費者三贏的可能!本會將持續追蹤本案之後續發展。

               百年斧鋸向山林,已讓我們付出慘痛代價!何時可讓山林休養生息? (何俊彥攝)
說明與致謝

    從2008年8月至2009年2月共六個月的時間,本會實地訪查了養菇產業從上游到下游之生產過程,與中央及地方主管林地伐採之政府官員電話訪問,或行文取得政府資訊,並蒐集與整理相關文獻。雖然受限於政府資訊不充分,協會有限之人力資源,關於伐木的情形未能全面調查,部分細節也未能詳盡追蹤分析,然而,基於倡議本議題之急迫性,乃於2009年3月11日將調查結果公諸社會。 感謝屏東縣政府協助協會了解伐木流程;農委會農業試驗研究所菇類研究室、台灣菇類發展協會、農糧署企劃組、環保署綜合計畫處、林務局造林生產組、森林警察戴志強先生、產業鏈相關業者接受訪談;各縣市政府林務課人員、原住民民族委員會等提供書面資料。更感謝詹順貴律師、楊國禎副教授幫忙審閱,讓本報告更趨嚴謹。

    本調查工作之進行,主要由本會執行長李根政策劃,楊俊朗研究員執行,袁庭堯、何俊彥等義工協助拍照、錄影;文稿撰寫、影片後製、公諸社會等工作及則是在李根政、楊俊朗、王敏玲、蔡卉荀、薛淑文、楊馥慈等人之協力下完成。這是地球公民協會首度在處理即時議題的同時,進行較長期的調查工作,報告雖未臻完美,但我們會繼續努力!(完整報告請參閱協會網站http://met.ngo.org.tw/node/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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