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台灣,民進黨必須停下亞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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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蔡中岳(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謝孟羽(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
2017 年 0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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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經濟委員會立委考察新城亞泥,當地居民環團在拉起在「自己土地流離失所」。

俯覽清水斷崖往南,壯麗地太魯閣門口卻驚見一片慘白,亞洲水泥持續開採中的礦區,《看見台灣》紀錄片導演齊柏林上個月飛過時,忍不住說出「挖得比五年前更深了」。而在齊導執行勘景任務,不幸與助手熱血青年陳冠齊、機師張正光罹難後,經濟部與亞泥卻沆瀣一氣地回應礦區未擴大開採,卻不提已經挖了近500公尺深,比台北101還高的深度,牛頭不對馬嘴的回應,正是從國民黨到民進黨,這一系列礦場爭議政府與財團聯手護航的寫照。

「反亞泥.還太魯閣族土地運動」,俗稱「亞泥案」,是一場太魯閣族用土地與血淚刻畫的運動。日治時期,太魯閣族人就在現在被亞泥所占用的土地上居住、農耕與打獵,但在統治者的高壓下,政權轉換,族人始終沒有地契、也無登記,輕而易舉地被收編為國有地。直到1966年修法後,才讓族人得以在這塊屬於他們的土地上,藉由登記、使用一段時間證明後,才能輾轉取回自己的地。

正當太魯閣族人陸續申請登記耕作權時,亞泥在1973年與政府聯手,先是停止耕作權登記的申請,並在未充分告知、取得同意的情況下,偷偷替族人刻印章、代簽名,以涉嫌偽造的文件塗銷族人耕作權,占用土地迄今。歷經20多年抗爭、訴訟,地主等待不到而一一凋零,迄今僅存兩位第一代地主勝訴,取得土地權狀。數十年的波折後,現在卻因礦業法第47條容許亞泥可以不經地主同意就能直接使用土地,族人們只能在自己的土地上繼續流離失所。

這是歷史不正義的過程,除此之外,齊導最關心的亞泥案,至今持續開挖無法停止,更是台灣礦業沉痾許久的縮影。首先是霸道的礦業法,礦業法第47條規定,業者若沒取得私有地主的同意,只要提供一份補償金,還是可以強行開採,也就是奪屋搶田都合法。又如礦業法第31條,不僅大幅限縮經濟部同意展延的裁量權,其他機關如果依法要求經濟部禁止延期,要求禁止的機關居然還要補償業者的損失,穩賺不賠的採礦事業誰想停下?且整部礦業法嚴重欠缺民眾參與機制,大半地主都是看報導才知道,要繼續採礦20年;不修礦業法,亞泥肯定會如齊導的觀察「越挖越深」。


城亞泥距離不到300公尺就是居民和幼稚園,礦下有人,政府看不到、聽不到!
 

其次是消失的環評。雖然亞泥早於環評法就存在,但因為環保署1999年一紙公文的護航,往後的展延都完全躲過環評。但環評的目的是希望減緩對環境不利的影響,且環評法本來就要求採礦要環評,持續開採、重新申請展延的礦場,都應該與時俱進,做好環評。第三,保護區大開採礦方便之門。位在國家公園內的亞泥,過去是經過行政院的專案核准,才能繼續挖,而這樣的核准永遠都是打破規定的後門,雖然政府號稱要保護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保安林等地方,但只要有特例核准,不在法規上關後門的結果就是持續敗壞。

最重要的,是在亞泥案中完全被腰斬的原住民族知情同意權。反亞泥運動領袖─太魯閣族人田春綢在去年8月1日接受蔡英文總統對原住民道歉時,就陳情要求亞泥展限必須踐行原基法第21條知情同意權,蔡總統交辦原民會之後,原民會明確表示所有礦權展限都要經部落知情同意。然而同年11月,卻在政務委員張景森與林萬億的主導下,大改原民會見解,認為礦業權展限階段不用管原基法第21條,只有既有礦業權要申請新的礦業用地才需要踐行。原住民族的知情同意權,瞬間腰斬。

亡羊補牢,猶未晚矣。玻士岸部落族人已針對經濟部違法展限處分提起訴願,希望行政院能及時回頭,撤銷經濟部違法展限處分。而全民在弔念齊導的同時,已有超過十萬人要求政府應該撤銷亞泥的礦權展延,並要求修改霸王礦業法。這是檢視民進黨政府兌現基本對環境承諾的時刻,震驚悲痛的蔡英文總統,必須拿出魄力解決問題,莫步上無能的後塵。
 

(本文為2017/06/14蘋果日報論壇投書:謝孟羽、蔡中岳:看見台灣 蔡政府必須停下亞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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