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章工廠絕非使用現狀與地目不符的問題而已。因為個別的廠房即便變更地目,以合法之姿坐落在田中央,依舊存在道路狹窄、消防栓不足等工安威脅,更遑論對於作物的潛在風險。
- 行政院宣稱:「低污染」違章工廠,須通過嚴格標準,以特定工廠形式就地納管。實際上就是:違章業者只要能提出「用地合法計畫書」,得特定工廠登記證,即可變更地目、就地合法,架空其他土地管理規定。
- 行政院這次的修法版本(2019),把即報即拆等止血條文納入,有進步加分,但也有就地合法等好幾項的大失分條款(參考圖表)。結果沒想到,送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林岱樺立委提出更為糟糕的版本,例如:要求開放違章工廠可以自由買賣、刪除吹哨者條款等。
- 《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是在2002年制定,目的是為了促進工業發展,健全工廠管理及輔導。
- 2018年3月27日,行政院首次就違章工廠,組成跨部會與地方政府的平台,開始要執行五二零即報即拆,這是個跨部會及地方政府的平台,而農委會基於保護農地的立場,一肩扛起地提出拆除預算與盤查違章工廠的專案工作。
- 2016年,民進黨政府執政後,提出「田園式生產聚落」、「串珍珠計畫」及「平價產業園區」等多種構想,打算作為違章工廠合法化的政策,但違章工廠問題,當然不只是劃設及變更分區的工作,更是需要實質的執法、磋商與落實...
- 農地違章工廠,涉及到許多的利害關係人,在不同的位置上,有不同的視角,以下是我們整理節錄在座談會、記者會、臉書貼文上留言的各方觀點,可以提供我們一起思考如何面對這個複雜難解的課題。
- 農地違章工廠以彰化、台中、桃園、高雄、新北、台南、新竹等縣市最為嚴重,但全台僅有台中市府有針對違章工廠查報的3.5個人力,其他縣市皆掛零。
- 法治邏輯上,農地不能任意轉作工業使用,但官僚體制為什麼放任持續產生破口?政府各機關面對違章工廠的現況是:當一塊農地開始興建違章工廠,常常都是打好地基還不能管,要等到建築物長了角,要做宗教使用,就叫民政局來處理;長了鐵皮當工廠,那就是歸經發局管;如果變成農地住宅,那就歸都發局管。
- 隨著實際踏查各地農地違章工廠,逐步發現台灣產業政策與工業用地,的確存在與現實不符的情況,總體可分為二大類政策與規劃失能。一是缺乏產業鍊整體配套的思考,二是因應都市機能或服務業的製造業需求缺乏用地配套
- 在工商普查資料中,全台灣僅有近8萬間的違章工廠。這樣的數字告訴我們:違章工廠不是「歷史共業」而是現在進行式。現在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都難辭其咎。
- 為了糧食安全,台灣需至少保留74-81萬公頃的農地,然而,此時此刻,台灣農地不斷流失。依據楊重信教授的投書(天下獨立評論,2017.05.20),台灣農地面積從1977年至2013年持續下滑,共減少12萬3千公頃,耕地平均每年減少3,417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