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對中油三輕更新擴產環評案之訴求

2009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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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對中油三輕更新擴產環評案之訴求

地球公民協會(2008.12.29)

一、釐清政策方向:

1.本會呼籲政府及社會各界以永續發展為考量,停止發展或擴張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之石化產業,以顧及未來世代的生存福祉,為台灣保留永續生機。

2.本會呼籲政府就石化產業進行審慎、周延、公開之政策環評,以百年以上的發展為規劃尺度,將具永續觀點之長遠經濟藍圖,列為本案之上位政策。

3.在石化政策環評尚未完成前,建請暫停審理本案或將本案交付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二、面對空品問題:

1. 高高屏空品區涵括林園、大社、仁武、臨海、大發、左楠等工業區,「不良空氣品質之日數比例」與「PSI>100之日數比例」居全台之冠,長年之空品問題使高高屏民眾之健康權嚴重受損,政府應徹底面對、解決問題。

2. 中油公司至少應承諾在空氣品質達「不良」標準之季節,新三輕將以減產或歲修來因應,以減低對民眾之健康傷害。

三、詳查污染流佈:

1.應委託公正、無利害相關之專業單位,全面調查林園鄉及鄰近地區之地下水、土壤、空氣、海洋之環境與生態之污染流布情形。

2.應將97年11月18日地下水污染專家會議結論中建議之新增三口監測井,視為最低表準,爾後如發現地下水污染擴大之新事證,中油公司應於三輕廠區外再增加監測井密度。

四、管控健康風險:

1. 應進行全面性之健康風險評估。每年應進行社區環境監測、生物監測、健康偵查,及雙向性的世代流行病學調查,其所需經費由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撥款成立基金會,由居民及公正人士管理及參與,委託專業單位進行研究。

2. 應確實履行97年12月17日健康風險專家會議結論中之各項建議,並將健康風險專家吳焜裕教授之建議(健康風險評估結果若發現風險過高,民眾無法承受,這個工業區應該不得營運)納入本案審查結論。

五、強化環境監測:

1. 政府應以空污費在重工業鄰近之社區範圍(如林園)及內陸(如美濃)等地,設置超級測站及光化學測站相關測站,並以大型LED看板即時公佈監測結果。

2. 應照六輕在周界設立FTIR(傅式轉換紅外線光譜分析)以迅速反應、處理污染問題,並設立FTIR監測站在社區每100公尺處隨時進行VOC監測。

3. 應以六輕開發案之環境監測措施為最低基準,除成立林園工業區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監督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將環評承諾、污染管控、健康效應、資訊公開等列入監督。

4. 開發單位中油公司應拿出至少三億元作為保證金,如新三輕運轉後之環境監測結果,有明顯違反環評結論(承諾)之事實,保證金將被沒收。保證金平日之孳息,可做為委員會運作經費。

六、落實資訊公開:

1. 應設立平行監測機制,得隨時由居民、具公信力之民間參與,委託第三公正單位,在廠區內外及社區中進行環境監測與生態調查,其所需經費由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撥款成立基金會,由居民及公正人士管理,委託專業單位研究。

2. 上述資訊應完整、正確、即時並無償置於官方網路公開,同時以紙本陳列於高雄縣各圖書館內供人下載閱讀與影印,不得列管隱瞞。另應進行相關教育使民眾確實認識、了解各項監測結果。

七、實施減緩策略:

本會始終呼籲停止發展或擴張石化產業,如經政策環評後,環評委員仍傾向同意通過本案,本會主張至少應堅持以下減緩策略,以降低環境衝擊--

1. 新三輕運轉後之各項污染排放量應減半(以實質排放量為計算標準)。

2. 新三輕運轉後之二氧化碳排放量不應增量(以實質排放量為計算標準)。

3. 新三輕之能源耗用及水資源耗用不應增量,以落實馬政府節能減碳之施政方向。

4. 新三輕所使用之能源至少應有30%來自相對較低污染的能源(如天然氣、太陽能、風力、沼氣等),以減少因能源耗用而造成之空氣污染。

5. 應將隔離綠帶由60公尺寬增加為120公尺寬,以適度阻絕空氣污染,並減緩工安意外對鄰近社區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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