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一:基翬海岸特色
- 「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案」的環評決議,開發單位10次補充修正報告, 仍無法把可能影響區域的「生態現況調查與因應」釐清,所以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同於退件!
- 根據「104年都蘭地區觀光永續發展評估案」房間需求數僅68間,而目前要開發的卻有上千間,將供過於求,在觀光團體客源崩盤的情況下,國內旅宿業叫苦連天,而依賴團客的大型旅館在此時敢大張旗鼓地興建,逆勢操作勇氣可嘉。
- 《國土法》的精神「適地適用」就是要讓「對的東西擺在對的位置」。首先是要盤點全國國土的性質和土地利用現況,這包括土地權利,土地使用目的,和在土地上使用的行為,再加上我們對未來生活的發展想像。接著著手劃定哪些事務適合在什麼樣的土地上發展,依此設定土地的「功能分區」,例如哪些地區適合發展農業?哪些地區基礎建設和都市化程度適合發展為城鄉區?哪些地區因環境資源必須被保存而須劃為國土保育區,甚至在劣化的地區要進行國土復育?海域上的使用行為則劃為海洋資源區。
- 花蓮縣府為求193環差通過,再次變更設計,把一條道路改的忽大忽小,想要再次闖關。縣議員何禮臺在議會質詢時,語帶脅迫地強勢要求環保局長承諾環差的結論;而環保局長饒忠更直接在議會的殿堂上表示環差會通過,此言一出讓眾人譁然。
- 海岸蓋飯店,不行嗎?問出這個問題並不唐突,而是非常重要。究竟我們生活的島嶼與環境以及我們的休閒娛樂方式,該如何彼此調適呢?又或者,到底海岸能不能蓋飯店呢? 業者在選定場址時,就可以先行避開環境敏感區域,既保護環境,也保障業者。而觀光飯店也應當在評估用水、用電,或對當地交通衝擊後,並且能夠在建設本身過程符合廢棄物、污水、噪音的處理規範,即使是在海岸區塊,也是可以與在地共好,一起發展。
- 海岸開發個案不只是像在杉原海岸違法開發的「美麗灣」此類觀光遊樂區、度假飯店。在西部海岸最常見的則是工業區、能源產業的擴建。另外不分台灣各地,則都可以看見過於接近自然海岸的道路工程。以下由「程序進度」作為分類,列出台灣各地海岸開發個案。
- 文/黃斐悅、吳如媚 11/14環保署在署內進行「台東縣成功鎮『滿地富遊樂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第一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目的要釐清該開發案的土地變更及道路規劃等權責問題。但會議上,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台東三仙社區發展協會、比西里岸部落青年會、環境資訊協會等團體認為該開發案的環評內容有疑慮,於現場表達抗議同時提交書面意見。
- 文 / 蔡中岳(地球公民基金會 花東辦公室主任) 去年底美麗灣違法環評在該迴避委員不迴避、委員偷跑到2樓密室決議通過後,台東杉原棕櫚渡假村日前被發現開始施工進行水保計劃;上周五,花蓮豐濱鄉公所利用一場任意更改時間、地點的不正式會議,通過要在石梯港「填港蓋劇場」,大建設掏空部落文化與自然資產的時代來臨。
- ※ 【不要告別東海岸:420台北遊行x凱道音樂會 活動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