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聯合聲明稿】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一場行政與立法機關自己玩的土地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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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01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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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聯合聲明稿> 

 

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一場行政與立法機關自己玩的土地遊戲?


多位原住民立法委員有意透過明訂條文和挹注資源落實對原住民族的保障,民間團體肯定他們的用心,但認為無黨黨團版本第7條和第9條不僅無法保障原住民族生存權益,反將因大開國土利用之門,而深化原住民族地區長期環境、經濟與社會資源分配不均、利用不公的現象,並進而剝奪原民族生存、生命與土地權。因此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前的99/12/15發出由24個團體即時、22個團體後續加入連署的聲明稿,呼籲委員會謹慎審查。

<民間團體聯合聲明稿> 

 

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一場行政與立法機關自己玩的土地遊戲? 

100.01.05

多位原住民立法委員有意透過明訂條文和挹注資源落實對原住民族的保障,民間團體肯定他們的用心,但認為無黨黨團版本第7條和第9條不僅無法保障原住民族生存權益,反將因大開國土利用之門,而深化原住民族地區長期環境、經濟與社會資源分配不均、利用不公的現象,並進而剝奪原民族生存、生命與土地權。因此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前的99/12/15發出由24個團體即時、22個團體後續加入連署的聲明稿,呼籲委員會謹慎審查。

 

第七條 土地使用變更之審議程序期限及重大建設投資計畫之認定標準與核定 

Ø          自申請人送件至完成審查以不超過一年為限 

Ø          重大建設投資計畫之土地使用變更,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暨相關法令之限制 

第九條 重大建設計畫用地之取得程序與方式 

Ø          公有土地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撥用給民間機構使用 

Ø          私有原住民保留地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土地所有人協議,以聯合開發、合作經營等方式供民間機構使用 

 

無黨立委高金素梅在99/12/16質詢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時回應民間團體聯合聲明,聲稱此條例第8條「委由當地居民經營」和第9條「私有土地以聯合開發、合作經營方式使用」,再加上協商時的文字修正和之後施行細則的訂定,就能有效保障原住民不受財團控制。問題在於:

一、    身為弱勢的原住民容易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淪為財團開發計畫的人頭。

二、    黨團協商時的文字修正是在閉門會議中進行,根本無法納入民間意見,更不可能實現高金委員「民間團體可以好好坐下來談」的說法。

三、    當被視為補救措施的施行細則內容還是未知數,就已經大開方便之門,財團開發必定如脫韁野馬般大舉入侵。

 

99/12/20委員會審查當日,民進黨立委陳瑩認為所謂的「重大投資計畫」其實對原住民不利,並不贊成無黨版本相關條文 (第3、7、8、9條); 國民黨立委孔文吉也表達支持陳瑩委員版本而非無黨版本。即便如此,急於在本會期交出成績單的原住民委員們還是任由擔任召集委員的高金素梅立委專斷主導,在 只審頭四條條文的情況下宣稱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在內政委員會審查完竣。如此急就章的審查方式,完全不見內政委員會委員們的專業。

 

更令人感到詫異的是,內政部在99/12/20提出書面意見,表明「現行非都市土地使用變更及管制,已透過區域計畫法及其相關法令等規定訂有一套完整計畫系統及審查體系,且其屬土地使用主管機關權責」,開宗明義指出土地使用應有全盤性整合管理,卻話鋒一轉,針對第7和第9條的重大建設投資計畫之土地使用變更的爭議部份分別提出「擬由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核定之」以及「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考量確有其政策需要,本部無意見」。

 

當負責國土管理的內政部已經棄守,立法院的委員們又默許少數立委以美其名為「保留爭議條文」的投機取巧方式讓法案跳過全民監督的委員會審查,進入關起門來玩的黨團協商階段,行政和立法的代治和代議民主精神就不復存在。在此建請三黨委員在100/01/06的協商會議中反映民間疑慮,刪除無黨版本第7條和第9條條文,莫在民國百年之始就辜負人民期待。

 

聯合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帝雉鄉野工作室、中華民國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千里步道籌畫中心、中華民國野鳥學會、花蓮縣環保工作促進會、野FUN生態實業公司、青平台基金會、社團法人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永續發展協會、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成長協會、台灣kanakanavu文 教產業發展促進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化作春泥更護花青年行動聯盟、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屏東縣車城鄉後灣人文暨自然生態保育協會、鄉土野生動物基 金會籌備處、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高雄市柴山會、大堀溪文化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野鳥學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人本 教育基金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中華民國綠色陣線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原住民基層教師協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富山社區發 展協會、刺桐部落、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社委員會、看守台灣協會、台灣阿美族民族自治促進協會、屏東縣原住民部落工作永續發展協會、排灣中會重建關懷站、台 灣原社、泰雅爾民族議會、泰雅爾中會教社部、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狼煙行動聯盟、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 台灣原住民族非政府組織聯盟、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屏東縣霧台鄉愛鄉發展協會

記者會主持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秘書長 林子凌

記者會發言人: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長 歐蜜‧偉浪牧師、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教社委員會幹事 黃哲彥牧師、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監事 拔尚、OURs都市改革組織 理事長 黃瑞茂老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詹順貴律師、台灣綠黨召集人 潘翰聲、田秋堇立委、林淑芬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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