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要脅當權,已成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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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0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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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於七月三日決定將二氧化碳排放量納入重大投資環評項目,台塑便向政府要脅:「除非政府能保證台鋼通過環評,否則不會購買新興工業區土地,台鋼也會被 迫喊停。」

李根政(2005.7.14) 

環保署於七月三日決定將二氧化碳排放量納入重大投資環評項目,台塑便向政府要脅:「除非政府能保證台鋼通過環評,否則不會購買新興工業區土地,台鋼也會被迫喊停。」接著,當謝長廷院長表示台鋼和國光石化兩大開發案,環評審查將納入二氧化碳和水資源時,近日台塑副董事長王永在便面見陳水扁總統,要求大煉鋼廠不納入二氧化碳排放新標準、縮短環評時間、適用「006688」方案等七大訴求。

政府提出的是合理的環保規範,資本家則視為障礙。觀察台塑上述要脅政府排除「障礙」的作為,完全是六輕建廠的翻版。

1986年六月,台塑集團預計於宜蘭縣利澤興建六輕廠,然而遭遇宜蘭縣民及陳定南縣長的強烈反對,迫使台塑於二年後宣佈放棄。接下來台塑便不斷以產業外移、投資中國,搭配拖延開工時程,要求政府在土地、融資、賦稅、勞工、環保、上讓步。最後,當權者完全配合,給予了六輕龐大的特權利益,例如:一、台塑不接受國有土地審定價格,要求另審地價,經濟部乃將857公頃國有地從原市價每平方公尺200元降為60元超低價賣給台塑;二、台塑要求延長適用獎勵投資條例,讓六輕及六輕擴大案均得享五年免稅優惠,政府一再破例配合;三、台塑認為水源不穩,水價太高,經濟部便興建集集堰加上專用管線及從鯉魚潭引水,並以每度3.26元超低水價補貼供應;四、台塑要求建專用港,並協助資金及免徵港工捐,政府特許全盤接受,突破海岸不得為私有的法規限制;五、台塑仍不滿足,繼續要求政府「全面開發引進外勞」,否則六輕及擴大案恐怕雇不到人,根本沒法做,於是行政院馬上核定六輕比照國建計畫享有融資與優先引進外勞的優惠;六、接著,台塑進一步要求隔離水道從500公尺縮減為100公尺,否則原先答應的長庚醫院、護專等地方建設將因沒有地方蓋而取消,面對台塑一步步威脅,政府幾乎全盤接受。所謂環評更是在當時的環保署署長指示環評制度不要成為開發障礙後,完全不顧海岸流失、漁業損失、國土破壞等影響,讓粗糙的六輕環評輕騎過關,於是八十二年七月六輕正式動工。

如今,六輕建廠已十三年,所謂創造雲林大量就業機會,演變成引進大量外籍勞工;隔離水道如其要求縮減為100公尺,但長庚醫院、醫謢社區、安養社區、購物中心、護專、客運中心、海濱休閒遊憩中心仍如空中樓閣。另一方面,當六輕建廠完成開始運轉,原本颷漲的土地價格立即暴跌,污染如影隨行,漁民叫苦連天,地方稅收少得可憐,雲林人想藉六輕脫離窮困,拉拔為繁榮工業重鎮的夢想,只剩一場空。更可議的是嘉義外傘頂洲每年消退40-70公尺,與六輕填海造脫不了關係,為供應台塑用水,使得整個區域的水資源情勢變得更加緊繃,因而當局力推重大爭議的湖山水庫案,種種後遺症簡直罄竹難書。

台塑欠雲林人的繁榮夢,欠雲林土地的環境債,已如上述。但前債未了,面對台鋼與溫室氣體效應和水資源永續利用的衝突,台塑又以面見總統,提出產業外移、投資中國等要脅當權,手法如出一轍。台灣解嚴已18年,政黨也已輪替,當初不顧社會正義,容許資本家強取豪奪的政策是否該重新反省?如果資本家富可敵國的財富,是建立在不公不義的特權和補貼之上,政府有什麼義務替其排除投資「障礙」?如果資本家的投資是以欺騙、要脅、迫害底層農、漁民,傷害環境為基礎,我們何必擔心其出走?

政府在思考台塑大煉鋼廠政策時,別忘了先算算六輕這筆帳,不要任其需索無度;國民更該睜大眼睛看看當今執政者手上的天平到底向那一端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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