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院長,您要處理那一種民怨?

2011 年 11 月 15 日

您在這裡

右圖:滿山滿谷的農業廢棄物污染水源頭
左圖:高山菜園地表嚴重裸露

媒體報導,『選戰進入倒數關鍵,行政部門接連凸槌也淪為箭靶,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11月10日)在院會重炮批判林務局處理放租林地管理「無能之至、施政最怕這種敗家作法」。除要求農委會積極處理,吳揆並向閣員下軍令狀,認為「民怨產生不是突然蹦出來,政府部門不積極處理,就會滋生民怨。」』,民怨對選情的影響,端看行政團隊是否搔到全民之癢

國有林被佔用開墾為菜園、茶園、果園、別墅、寺廟等是不爭的事實,林務局執行「違法濫墾濫建地區鼓勵人民配合返還林地拆除濫墾、濫建」計畫,就是打算改善國有林被佔用的老毒膿。但是濫墾的經濟利益龐大,一公頃每年的獲利若是種植高冷蔬菜可達數百萬元,高山茶獲利可至數千萬元,林務局提供的救濟金只有區區的三十到四十萬元,在民粹至上的國度,佔用者因為非法經濟利益遭受威脅,集結反彈、發出民怨是必然的現象。

台灣國有林大部分位於河川的中上游,因為位居中高海拔,氣溫較平地涼爽,所以是高山農業與休閒產業的天堂,但是佔用者因此引進的農藥、肥料、荷爾蒙、除草劑、農業垃圾、生活污水等,對平地居民的灌溉、日常用水水質的負面影響越加嚴重,違法開墾也是水土保持惡化,土石災變大型化的重要推手。民間團體十幾年來持續監督批判濫墾、濫建的不當與不法行為,但是始終看不見明顯的改善,這是另外一種更深邃與廣泛的民怨。

吳院長,您要處理的是佔用者還是庶民的民怨? 

我們的主張

一.為避免佔用人吃回頭草二度佔用,收回的國有林應由林務局積極管理不應再出租。

二.收回的國有林班地,若是種植蔬菜的裸露地,應先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土石因雨流失,待適合的季節執行生態植林;若是茶園與果園,為避免大面積砍伐使地表裸露,應在適合的季節執行生態植林。

相關報導

吳揆主張國有林放租? 環團:別漠視山林超限利用警訊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