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應跟上國際大廠 南科擴廠承諾100%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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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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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金額高達6000億元,預計2022年底量產的台積電3奈米新世代半導體廠,將會設於台南的南部科學園區。本案是南科管理局所提出的「第十次」南科變更案,其環境差異分析正由行政院環保署審查中。地球公民基金會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台積電應效法國際大廠宣示本廠以100%使用再生能源為目標,並分年設定進度逐步達成;環評大會應要求本案應使用全再生水及逐步達成全再生能源。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說明,本案一年用電量高達77億度,約佔目前全台用電量2.9%,也遠超過全台南市188萬人口的一年生活及商業用電,用電非常驚人!本次環差從原來的211.5萬瓩增加到299.5萬瓩,增加88萬瓩超過40%,遠大於一座大林電廠燃煤機組(80萬瓩)的發電量。台南只有一座燃氣電廠,這些電力要從哪裡來?新增電力勢必要從高雄發電,再往北輸送至台南。但高屏空污全國最嚴重,近幾日更是連續紅爆,民眾苦不堪言。因此,高雄鋼鐵、石化及能源產業的升級、轉型,達成除煤減污是首要之務,無法接受台積電設廠而間接加重空氣污染

日前台積電曾對外公開宣示願意多使用再生能源,對此我們表示肯定。現在全球各大企業,都有加入「RE100聯盟」,承諾逐步使用100%再生能源,不僅要達成政府的目標,更要領頭促成政府政策調整,創造再生能源市場需求。如Apple今年四月起,已有43個國家的直營店、辦公室、資訊中心等都已100%使用再生能源,並要求供應鏈廠商跟進,目前已有23家蘋果供應商達成目標;Google於8年前開始購買風力發電,也已於2017年完成承諾達成100%再生能源。目前Google是全球最大的再生能源企業買家,下一個階段目標是要全天候都使用再生能源。因此,作為Apple供應鏈廠商的台積電負責任的方式,是應承諾將逐步使用100%再生能源,再設定期程以達成目標。而非把增加用電所產生的污染,轉嫁傷害南部民眾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表示,有人說科技業無法使用間歇性的再生能源,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再生能源目前已可透過台電轉供調度來穩定供電,完全符合科技業生產的需要。台積電只要和再生能源業者簽訂購電合約,發電廠再透過台電的輸配線路來代轉及調配,就可以把清潔電力穩定地送到工廠。究竟使用了多少再生能源,則可以透過「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來認證及確認。

隨著台灣再生能源供應比例提昇,台積電可持續提高再生能源比例,至少每年皆應超過國家配比目標,朝向100%再生能源目標邁進。對於再生能源業者而言,除了賣給台電以外,也可以簽約直接賣給有使用再生能源需求的廠商,提升台灣產業的綠色競爭力。如此台積電既可以符合Apple等品牌商的要求,大量購買再生能源,亦可以減少空氣污染及減輕電價上漲的壓力,達到守護社會民眾健康、提升企業環保形象、台灣經濟產業升級與能源轉型成功的四贏局面。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本次環差,每日總用水量增加7.5萬噸,而使每日總量增至32.5萬噸,較原來25萬噸的用水量增加了30%。南部本來就是用水緊迫的區域,今年春天全台更只有台南限水,更顯示出水資源的匱乏。在此情況下,新增這麼多用水需求,水又要從何而來?這對水資源原本就窘迫的台南高屏地區帶來更大的壓力。

「再生水」其實就是污水處理的升級版,污水處理廠是把廢水處理到排放標準後排到河川,若再進一步把污水處理乾淨到可重新使用的程度,就稱為「再生水」。本案雖然承諾將使用4萬噸的再生水,但仍抵不上新增的7.5萬噸用水。如果提高再生水廠處理效能,回收本次環差新增的每日5.2萬噸廢水,就可以滿足新增的用水需求,達到用水零成長。若因3奈米先進製程對水純度要求較高,而無法使用再生水,南科管理局可以透過管理調度,讓其他廠商使用再生水,而把純度較高的自來水挪給先進製程使用。南科管理局應承諾用水零成長,透過整體調度及增加再生水來滿足用水需求,才不會讓原已吃緊的水情雪上加霜,目前污水放流的地方是嚴重污染的鹽水溪,本案不應該再加重河川污染。

林彥廷研究員更強調,按照環評法本案應重做環評。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一項第一款:「開發單位變更原申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就申請變更部分,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一、計畫產能、規模擴增或路線延伸百分之十以上者。」環保署認定只要園區用地並未增加,使用的水電和廢棄物不管增加再多,都不需重做環評,這是完全不符合環評法的法律解釋。開發行為對於環境的影響不只有土地破壞,還有使用的水電、排放的污染及廢棄物等,從本次環差新增用水超過30%(原本25萬噸/日,新增為32.5萬噸/日)、新增用電超過40%(原本211.5萬瓩,新增為299.5萬瓩)、新增廢棄物超過10%(原本250.5公噸/日,新增為281.52公噸/日)、新增廢水超過30%(原本17.6萬噸/日,新增為23.8萬噸/日。),從這幾項標準來看對環境新增影響都遠超過10%,完全符合重做環評的條件。整體規模與污染增量如此巨大,應該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來整體衡量,怎可僅做環差而迴避監督?

記者會最後,李翰林主任強調,我們不反對台積電來南部設廠。但擁有台灣數一數二的科技力及競爭力的台積電不應走傳統老路,將能源資源、環境成本都外部化,應該帶頭促進台灣的再生能源與再生水的規模及技術發展,作為台灣產業發展、各行業公司的模範。更重要的是,惡劣的環境品質已呈現出南部環境處於污染超載的情況,在引進新產業的同時,政府也該檢討儘快讓大量燒煤的鋼鐵業、石化業及燃煤電廠退場,淘汰高污染產業,促進產業新陳代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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