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的漏洞、大樹的危機

2011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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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袁庭堯(地球公民基金會文宣專員)

   增加天然林地面積,不但可預防土石流,對於廣義的減碳抗暖化也有實質上的幫助。不過這一切,在缺乏整體政策的規劃與管理之下,似乎不全然是想像般美好。

   過去,政府致力推動「全民造林」運動,結果導致「砍大樹、種小樹」的森林浩劫,估計造成三萬多公頃森林遭受砍伐後再造林。經由地球公民基金會多年的努力,
2010年增訂「獎勵造林審查要點」,明訂「實施造林土地有天然次生林應于保留」、「造林前必需檢附衛星影像或航空照片證明造林前的土地處於無林狀態」,希望擁有森林地的地主們,盡可能地保留地上原始植被,既可領獎金,又能達到水土保持的終極目的。

   今年八月,南臺灣第一起申請案例出爐,地球公民立刻前往現場,做第一手的考察,看看山林水土的保育是否有正向的進步。


   這次的案例,地點位在屏東縣獅子鄉內獅段,占地7公頃,海拔約400公尺,土地性質為山坡地、原住民保留地及農牧用地。現場目視可及部分為30%山坡地、30%平地、及40%緩坡,原住民地主將土地租予一位商人,預計申請造林獎勵後全面種植無患子(註)。


   不過,本會研究員楊俊朗現場細看,裸露的坡地留有大小不一的樹頭,最大棵的直徑將近一公尺,明顯屬於次生林樹種。進一步詢問屏東縣政府農業處人員,了解該地主領有「整地障礙木採運許可證」,且文件上頭標示「皆伐」。


   皆伐,意指不論任何樹種,申請範圍內,一律砍伐殆盡。砍下來的木頭多數經濟價值不高,對地主來說只是圖個方便、降低整地的複雜度而已。但對許多生根數十年的高大樹種來說,無疑是場浩劫;對水土保持,更是嚴重傷害。


   楊研究員認為,「皆伐」的動作明顯違背造林獎勵中「
天然次生林應于保留」的精神,在稍後的審查會議上提出強烈質疑。經過一番來回討論,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教授葉慶龍、鍾玉龍雙方均認為,「整地全伐」對自然環境確實傷害不小,但是終究屬政策面的爭議,以避免颱風季節可能造成的土石流為前題,他們認為讓地主過關並無不當。

   獎勵造林計畫的核心精神就是為了避免「砍大樹種小樹」的歪風再發生,實際案例證明,地主仍可規避法律,不,應該說是「合法砍樹」領獎金,過程明顯有漏洞。為此,我們進一步前往屏東縣政府了解癥結點。

   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處副處長蔡文進解釋,問題出在土地的屬性。該地屬「農牧用地」,伐木依法不須經過申請。一般的情況,地主為求省事,多半「先斬後奏」:先全面整地賣木材,再申請造林獎勵金、並改種經濟作物,三頭賺,怎樣都划算。


   楊研究員進一步詢問,是否能夠要求地主保留土地上的次生林,亦不影響土地再利用。原住民處則表示遺憾,礙於民情,不方便過問私人土地上的活動,目前也僅能用「水保法」警告性地要求地主自律。


   不過,原民處表示,不是沒有努力的空間,為了盡可能落實獎勵造林的精神,未來將強化把關,除了詳實審查地主的伐地內容和實際面積,會和農業處保持雙向聯繫,落實政策完整性,防堵類似的漏洞再發生。


   台灣經歷一次又一次付出慘痛代價的風災、水災,告訴我們水土保持的急迫及重要性。這一次會勘讓我們看到「徒法不足以自行」的一面,儘管有了較嚴謹的法規, 落到執行層面還是重蹈「砍大樹、種小樹」的覆轍,顯見獎勵造林的施行還需要更全面的把關和監督,地球公民將會持續追蹤這項課題。


註:

無患子是台灣原生樹種,被林務局列為「許可造林樹種」,加上近年吹起環保風,無患子的種皮具有天然去汙的特性,成為研發清潔產品的新寵兒,根據了解,台灣已有生技公司每年定量收購,因而,有部分林農開始大量種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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