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被忽略的社區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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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0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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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林心乙(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 攝影/袁庭堯

高雄又發生爆炸了!位於高雄湖內的化工廠育宗公司因廠內過氧化物燃燒,火勢延燒兩個小時才撲滅,不但造成一人燒傷,過氧化物原料燃燒產生後的氣體更對人體有害,刺激喉嚨、黏膜。

這類發生在高雄的爆炸並非偶然。依公視新聞議題中心統計,從2004年至2014年全台灣就發生了24起氣洩或爆炸案,其中有13起發生在高雄。由此可知,標榜宜居城市的高雄,市民其實長年來不知不覺地與危險和有毒化學物質同床共枕,隨時都可能發生意外,健康與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社區知情權是風險管理的基礎
對於如何治理化學災害發生頻繁的城市,去年高雄氣爆後,政府官員和學者專家最常談論的是風險控管,討論如何以各種科學技術、精密的儀器和應變措施把發生意外的風險降到最低。然而,這些論述卻總是遺漏風險管理的基礎:「社區知情權」。沒有保障的社區知情權意味著人民不知道哪裡有危險,因此無法做出最能保護自身安全的判斷,發生災難時連逃命都不知道怎麼逃。如真要發展全面、完善的風險管理,單單是科學量測和技術改良並不足夠,民眾知情、公眾討論才是災害預防、緊急應變的解方。

管線資訊公開:高雄市不如新北市
日前本會偕同居民、學者召開高雄氣爆一週年總體檢記者會,比較高雄市和新北市管線資訊公開的現況,指出已經發生氣爆的高雄,管線資訊公開竟只有一張小比例尺的地圖和管束路徑簡述,資訊公開程度還遠不及新北市。高雄市新聞局長隨後公開表示,高雄市的管線資料公開已足夠,經發局網站已公布主要管束群通過路徑,以圖像、文字呈現。

這類攸關人民安全的環境資訊,其公開的程度是否足夠怎麼是由政府說了算,而不是人民自己決定呢?網路上的管線資訊公開僅是社區知情權保障中最小的一步,經歷氣爆傷痛後,高雄市居然連這一點都無法滿足人民的期待,更遑論危險和有毒化學品儲藏地和運輸路線之現場標示、社區知情權入法、由下到上的緊急應變計畫制定等等各種涉及地方和中央權責的制度改革。

究竟還要付出多少代價,我們才能意識到人命比房價、經濟發展更重要?比氣爆更令人難以承受的,是傷痛後的制度仍無改良,依舊將市民安全暴露於危險之下。

 

(本文為2015/8/24【蘋果日報】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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