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輕更新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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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08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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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發展的長遠考量,所有高污染、高耗能、悖離永續指標之產業均應停止或限縮產能,以顧及生界萬物及未來世代的生存福祉。因此,本會強烈反對在台灣繼續發展、擴張石化產業,並促請政府及社會各界妥善思考、規劃產業轉型之方向及具體時程,為台灣2300萬人民及珍貴的山河水土保留永續生機。

 

地球公民協會意見書(2008.7.31)

一、基於永續發展的長遠考量,所有高污染、高耗能、悖離永續指標之產業均應停止或限縮產能,以顧及生界萬物及未來世代的生存福祉。因此,本會強烈反對在台灣繼續發展、擴張石化產業,並促請政府及社會各界妥善思考、規劃產業轉型之方向及具體時程,為台灣2300萬人民及珍貴的山河水土保留永續生機。

二、本會呼籲政府應就台灣現有的石化產業之未來,進行審慎、周延之政策環評。人口極度稠密的台灣島已發展了30多年的石化業,不僅對生態環境及人民健康影響至鉅,在油價高漲、石油庫存量不斷拉警報的情勢中,石化產業在台灣的未來究竟該如何定位?實應廣納各方意見,提出具前瞻性之長遠規劃,列為上位政策,以供相關環評開發案件審理之參考。

三、本會強烈主張石化產業所使用之能源應有1/2以上來自相對較低污染的能源(如天然氣、太陽能、風力、沼氣等),以減少石化業製程因能源耗用(燃煤或燃油)而造成之空氣污染及碳排放,並藉以提升國內替代能源使用比例,補償石化業數十年來對台灣環境的傷害。如因此而墊高石化上游原料成本,正適足以使各種石化製品適度反應石化產業的環境成本,形成以價制量的趨勢,逐步降低化製品在現代生活中的過度濫用,抑止一次性石化產品的消費。

四、建請將本案交付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就以下條件進行充分討論,以降低本案對環境生態及人民健康之損害:
1.本案應比照六輕案,成立林園工業區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監督委員會。委員會應定期召開會議,將污染管控、健康效應、資訊公開等列入監督,並根據環境監測之結果,訂定處置措施、建立停產或關廠標準。

2.有關環境監測項目應確實加強。除比照六輕在周界設立FTIR(傅式轉換紅外線光譜分析)以迅速反應、處理污染問題外,也應設立FTIR監測站在社區每100公尺處隨時進行VOC監測。

3.應進行全面性之污染流布調查。70年代台灣化工廠之設計,地面並沒有鋪設防水層,政府應針對林園鄉及鄰近鄉鎮之地下水、土壤、空氣、海洋之環境與生態,委託專業單位,由當地居民及公正人士參與,進行徹底調查。

4.應進行全面性之健康風險評估。每年應進行社區環境監測、生物監測、健康偵查,及雙向性的世代流行病學調查,其所需經費由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撥款成立基金會,由居民及公正人士管理及參與,委託專業單位進行研究。

5.更新後之三輕,所有污染物排放量應實質減半。請中油勿以核定量計算污染物排放之削減量,應以實質排放量作為計算標準。30多年的老舊工廠污染嚴重,新廠應有減量1/2之積極作為。

6.更新後之三輕,二氧化碳實質排放不應增量。二氧化碳雖非空氣污染物,但為全球暖化、氣候變遷問題的一大元兇,請環評委員將二氧化碳不增量視為更新計畫之「及格標準」。

7.更新後之三輕,能源耗用不應增量。儘管更新後單位耗能減量,但在產能大幅擴張的同時,能源耗用亦將大幅增加,正當全球戮力於節能減碳之際,中油三輕更新案應以總能源耗用不增量、1/2來自替代能源為承諾。

8.更新後之三輕,水資源耗用不應增量。水,乃未來世代日益稀有且可能出現匱乏之寶貴資源,中油三輕更新計畫在先進設備下應以水資源耗用不增量為原則,遑論每日增加1.7萬噸之用水量(每日用水共5萬噸)。

9.應藉更新之際將隔離綠帶加倍,由60公尺增加為120公尺。許多林園居民所居住之房舍與工業區之距離太近,隔離帶之設置應加倍,以適度阻絕空氣污染,並緩衝工安意外之傷害。加倍之隔離綠帶得請生態專家與污染防治專家、居民參與,以設置完整林相的本土天然林。

10.應設立平行監測機制。得隨時由居民(並非只有民代及官員)參與,委託第三公正單位,自由在廠區內外及社區中進行環境監測與生態調查,其所需經費由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撥款成立基金會,由居民(並非只有民代及官員)及公正人士管理及參與,委託專業單位進行研究。其報告應於網路公開並於林園鄉各圖書館各陳列一份書面資料,供人任意下載、閱覽,並進行相關教育使民眾認識、了解監測結論。

11.以上資訊應完整正確即時公開。政府單位、林園工業區廠商委託之研究計劃與資訊,凡與林園或林園工業區及鄰近區域相關,應無償置於官方網路並陳列於林園鄉各圖書館內供人下載閱讀與影印,不得列管隱瞞。

五、為貫徹企業社會責任及產品製造責任,中油公司應承諾不供應原料給拒不改善污染問題(如:有毒物質洩漏、逸散、臭味等)之下游廠商,以免下游廠商之污染惡行抵銷了中油公司所為之環境友善計畫成效。

六、有關回饋補償方案,中油應提出能改善林園環境品質之具體補償計畫,取代虛耗資源之不實建設(如鄉公所異地興建等)。另,中油應協助林園地方將已徵收之公園用地在兩年內妥善務實地闢建完成。

七、整體高高屏,因林園、大社、仁武、臨海、大發、左楠等工業區設置,「不良空氣品質之日數比例」與「PSI>100之日數比例」居全台之冠,卻不在污染源周圍社區及空氣傳輸路徑的內陸地區,設置超級測站及光化學測站,政府應以空污費在重工業鄰近社區範圍(如林園)及內陸(如美濃)等地設置相關測站,並以大型LED看板,向高高屏民眾即時公佈監測結果。

八、林園工業區除三輕更新案外,尚有許多廠商有擴建或擴增產能之計畫,建請經濟部工業局就整體工業區對環境之衝擊進行全面環評,不應切割審理、規避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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