檜木神靈:與森林共存的原住民部落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
2019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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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紅檜巨大的量體下,人顯得渺小,就千年為單位的生命尺度而言,人又何其短暫。


鎮西堡部落在新竹縣尖石鄉,馬告檜木國家公園預定範團的東南側,是石門水庫上游最深山的泰雅族部落,和司馬庫斯部落遙遙相對,2 個部落主要的觀光資源即是檜木。

鎮西堡的檜木林在馬望山和基那吉山之間,僅僅一天來回,人們便得以親眼目睹那一棵棵數百或上千歲,高大壯麗、樹形各異的巨大生命。檜木森林有4、5層次,最高層的檜木及針葉樹可達40~50公尺,第2層針闊葉樹則在15~25公尺之間,往下還有闊葉樹和灌木、草本、苔蘚等,樹上也有多種的附生或攀藤。尤其看到只如芝麻粒大小的檜木種籽,竟能長成難以想像的巨木,更會感受生命的奇蹟。

我們從不刻意砍伐或干擾檜木林。相反的,這片霧林是族人、祖靈的原鄉。

神靈的故鄉,卻面臨生態浩劫

紅檜與扁柏的巨木就是神靈,統稱為「Ka-pa-rong烏.杜」,「烏.杜」是神靈之意,也是Ga-Gar的一部分。這是陳玉峯教授紀錄鎮西堡部落阿棟.優帕斯牧師的一段話。阿棟牧師等泰雅族人正是基於這樣的信念,為了守護著和族人共存的山林,有條件支持建立具有「共管機制」的在馬告檜木國家公園,認為這是邁向自治的階梯。

如今,住在鎮西堡和司馬庫斯的許多族人仍然以「GAGA」的精神守護著山林,他們自發的組織巡守隊,發展觀光的同時,也試圖規範遊客的行為。

什麼是GAGA?我的學習和理解是:一部分好比漢人所說的人和人之間的倫常,或者,舉頭三尺有神明的道德規範。但泰雅族的GAGA包括人與人、人與土地關係的行為規範,人在環境或使用自然資源的倫理,而且對族人有很強的內外在約束力。森林、狩獵、河川、土地經營都有GAGA,生活中很細微的行為也都有GAGA,如果不遵守,會有上天的懲罰。

長老阿道.優帕斯說,在1980年前後,台灣正面臨著森林浩劫,念國中的他跟著爸爸到獵區打獵,連續2年,連隻山羌也沒有。因為隔著塔克金溪,棲蘭山林區170林道正在炸山開路、大肆砍伐原始檜木林,每天約中午11點,就會進行大約30次的炸山爆破開道,中午吃飯,下午再用推土機把土石推落河道,巨大的聲響把動物都嚇跑了,而且把底下的檜木整片都打爛。

阿道長老說,小時候好期待看到山羌、山羊的樣子,但去了非常失望。這樣的描述,讓我一直聯想到宮崎駿的《魔法公主》中的場景。

當時是大伐木時代的最高峰,林道已經從泰岡一路挺進新光部落,正準備從鎮西堡的水源地基那吉山下開路到檜木群,但引起部落的強烈抵抗,才保住了森林。如今的泰崗和新光部落到了冬季就會缺水,就是因為水源地的森林被砍伐。

阿道(左)依諾(中)和我在陽光下合照留影
 

共同抵抗盜伐者

事實上,鎮西堡部落不僅抵抗國民黨政府的伐木,早在日治時代,因為慘烈的抵抗,才延緩了日本伐木開發的力量進入。從這個歷史觀點,台灣最早的森林保護運動,應該是原住民對殖民政府的抵抗運動,而鎮西堡基於保護水源地,對國民黨政府進行的反對伐木行動,應該載入史冊。

2006年,水土保持局為了消化石門水庫上游整治預算,打算在檜木林區的崩塌地施作水泥工程,鎮西堡部落同樣悍然拒絕,因為他們了解森林的天然復育機制。如今,那片崩塌地已自然復育為赤楊樹為主的次生林,大自然自我療癒,完全不必工程介入。另外,他們也打算在塔克金溪支流的興建潛壩工程,同樣在鎮西堡部落的反對下打消念頭,不僅保護了天然的溪流,更為納稅人省下8,000萬經費。

但是,2012年來自其他部落的盜伐集團偷砍了鎮西堡的檜木;2014年又有盜伐者砍伐了一棵約200年的檜木和一塊樹瘤。這裡屬於林務局新竹林管處,有巡山員例行性巡邏,但卻無力阻止盜伐。鎮西堡經過6次部落會議,決定在通往神木群的唯一道路上設置關卡,宣示主權、維護森林。他們邀請了各部落與林務局代表見證,在檜木林步道入口實施夜間封路,由部落青年輪流守夜巡邏,只要發現可疑的車輛,就在第一時間處理。原住民部落和過去原本勢不兩立的林務局,共同結盟保護檜木林,這是台灣森林治理很重要的歷史里程碑。

除了鎮西堡部落,許多原住民部落或家族正透過自發性力量守護山林。像司馬庫斯以共同經營的模式守護檜木林並發展觀光;致力屏東霧台達巴里蘭的宋家,自發性的復育保護了50公頃山林;台東延平鄉鸞山村的布農族人阿力曼,籌資搶救部落上方原始榕樹巨木群,阻擋財團蓋靈骨塔、渡假村,以「環境信託」理念打造「森林博物館」,作為環境教育、文化重建、族群交流的平台。

然而,當代的原住民部落,並不是一個理想的烏托邦,有時我們會看到一些負面的新聞。2006年司馬庫斯巨木群有多棵巨木遭盜伐,發現是當地族人組織的集團所為,甚至恐嚇其他積極守護森林的族人不得聲張,有些案例則是外來集團以毒品控制一些原住民進行盜伐等等。有些人會因為看到上述的負面事件而認為:原住民文化已經流失,要如何相信部落可以管好山林?

但我們要想:台灣多元社會中,任一社群或族群都有正面或負面的力量。如果有好的國家體制,恢復原住民權利,找回傳統生態智慧,就可以讓更多原住民部落成為山林保育守護者,有機會讓更多正向力量擴散。

在這片耕地旁,坡度較陡的地方,部落族人種下的「赤楊」,除了保護水土,也有固氮的作用。攝影@李根政

與森林共存的農業

在自然資源豐沛的社區,發展觀光似乎是條兼顧環境永續的生存之道。然而,擁有豐沛檜木觀光資源的鎮西堡和新光部落,並沒有把觀光當作唯一的生計來源,而是「農業為主,觀光為輔」。

自古以來,農業就是部落主要的生存基礎。阿道長老說:那些一天到晚跑去打獵的年輕人,會被老人家批評是懶惰的人,沒有依節令去播種耕耘,到時候會讓家人挨餓。

20多年前,新光部落長老LOSIN開始帶頭轉做有機農業,影響了鎮西堡部落的阿道長老,接著帶動了整個部落中生代的農業轉型。根據內政部的調查統計,目前新光與鎮西堡兩個部落,有22個農戶取得有機認證,而取得有機認證的農場面積達32.82公頃,佔全部農業使用土地面積的21.5%。由於許多轉作有機栽培並未申請認證,所以實際面積更大,慣行農法反而只有少數幾戶。

他們栽培的多樣蔬菜例如青椒、高麗菜、芹菜,目前是供應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里仁,新北和桃園市學校的營養午餐,很受到歡迎,特別是在6~8月的高麗菜,剛好可以補上淺山和平地的生產空檔。由於部落的產業可以提供生計,所以有9成的年輕人選擇留在部落。

鎮西堡的農業大約以10年為週期更換作物,80年代種蘋果和香菇,那段期間,部落也需要砍伐楓香、殼斗科的樹木來栽培段木香菇,這讓部落附近的森林有了損失。幸而部落內部有所自覺,透過部落會議確認,在水源地不得砍伐森林。接著90年代是種水梨,2000年左右種植水蜜桃,現在則是蔬菜為主。10幾年間,部落除了發展有機農業,也在農路兩側、邊坡和聯外道路有計畫地植樹,或者復育森林。長期致力於保護森林的族人深知,與森林共存的永續農業,才是山坡地農業的解方。他們的目標不只是有機農業,而是對整個生態環境都好的友善農業。

多元協力的積極參與

從事森林保育運動近20年,實踐的時間越久,越發現單靠國家權力守護廣大山林,已是不可能的任務。例如盜伐檜木、狩獵的問題,如果沒有部落或社區保育力量的合作,連查緝都有困難。

東華大學的環境經濟學者戴興盛教授曾為文指出:

台灣的自然資源治理是一個頭重腳輕、非常空虛的體系,國民無法參與決策、分享權利,但卻可以在國家管不到的山林海洋間肆意利用、破壞資源。

首要的第一步,是要逐步地將治理權限授權給適合的組織層級,透過授權,讓資源治理落實到政府無法、無力觸及之處。

國家法律應是最後和最低的保育防線,但我們不可能事事都採取極端的管制手段,自然資源的良善治理必然要從「國家管制」走向「多元協力」,讓利害關係人從保護自己權利,資源的永續利用出發,依不同的區域和個案,透過和政府協商,界定權力範疇,得到社區和部落的認同且積極參與,才能達成「有效的治理」。

過去,我們對於原住民守護山林的想像,一種是國家雇用的巡守員,一種是義工。然而,事事都希望國家的經費支持,有其侷限;沒有考慮生計的保育工作,也不可能長久。

住在石門水庫下游的人們,在要求鎮西堡、新光、斯馬庫斯等水源地上游部落負責保護森林和水源的同時,是否也該想想:我們要付出什麼?

在氣候變遷的嚴肅挑戰之下,政府應該和最直接的利害關係方──原住民族、山居聚落,透過對話,相互理解,一起想辦法,共同協力治理。與森林共存的鎮西堡部落,正在幫助台灣社會重新定位山林政策。


(本文為2019/01/01天下獨立評論《台灣山林百年紀》書摘:檜木神靈:與森林共存的原住民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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