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原住民土地權利如何在國土計畫中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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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身守護國土】系列講座
2017 年 0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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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宕23年的《國土計畫法》,終於在2015年12月18日完成立法。這部法案,是台灣國土的最高指導原則。今年5月1號也正式施行,其將全國土地利用劃為四大區——「農業發展地區」、「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土地不能跨區使用,若要變更分區,就得要中央通盤檢討,藉這樣的框架確保各區土地不被濫用。

在未來的國土計畫法中,特別針對針對原住民族的土地使用與環境資源發展特性,創設了「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之政策空間,藉此保障原住民部落在國土計畫法的運作框架下的土地與空間發展權利。 有別於縣市國土計畫,未來的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效力等同於全國國土計畫,將直接指導原住民土地的使用規範以及空間發展規畫。

在這其中,原住民族土地與四大國土功能分區以及國土復育促進地區隱含著潛在衝突,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與縣市國土計畫、其他行政機關的部門計畫,以及全國國土計畫則存在著相互競合的複雜網絡,原住民族土地權益如何透過國土計畫法實踐,除了需要加入審議與協商之外、更需要有許多族人一同參與討論,國土計畫法中的原住民族空間發展計畫,讓我們一起來瞭解!

講題:原住民土地權利如何在國土計畫中實踐
講者:林嘉男(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研究與倡議兼任專員)
時間:2017/01/19  19:00~21:00 
地點:地球公民台北辦公室(台北市北平東路28號9樓之2
交通:捷運板南線善導寺站(6號出口),步行約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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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簡報:

 

 

 

時間與地點
活動時間: 
2017/01/19 (四) 11:00 ~ 13:00
活動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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