霄裡溪毒害危機,環團籲環評委員堅守職責

2012 年 0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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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環保署以經濟部公文為理由,認為「因經濟部已表明霄裡溪將不再為飲用水源…已無違反審查結論,故無需另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申請變更」,在未經任何評估的情況下,允許已經汙染霄裡溪十餘年的華映、友達兩間面板廠將錯就錯,繼續排放廢水。理應為民眾水質把關的環保署迴避自己的責任,已經嚴重失職,如今變本加厲,準備用同樣招數,讓華映擴廠和宏碁渴望園區新設工廠的廢水也排入,等於宣告甲類水體霄裡溪死亡!

環保署未盡保護水源水質的責任

法理上,經濟部和環保署聯手設計的招數是無效的。因為霄裡溪、鳳山溪交會口一帶是民國87年新竹縣政府公告的「新埔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環保署今年5月才完成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範圍變更政策環評」,也確認新埔保護區公告至今仍有效。即使要變更,也是新竹縣政府的權責,不可能讓經濟部以一紙沒有法律依據的公文,就說「霄裡溪將不再為飲用水源」,這是知法犯法的行為。

飲用水含有毒金屬 民眾免疫系統失調

事實上,環保署很清楚讓廠商廢水排入霄裡溪,給民眾飲用和灌溉的高度風險。民國98年3月召開的「面板放流水對霄裡溪沿岸民眾使用地下水健康風險評估第二次專家會議」中,與會專家多次提出「霄裡溪水中檢測出多種有毒金屬,飲用溪水可能造成居民免疫系統失調」,故要求環保署「應擴大收集當地居民健康資料並進行多介質綜合毒性健康風險評估」。尤其這是金融風暴時,科技廠商放無薪假期間提出的資料,風險嚴重低估,現在恢復正常營運,其廢水的毒性肯定遠高於當時的監測值。

環保署棄守 環評委員不該背黑鍋

今天之所以召開「宏碁智慧園區開發計畫確認會議」,是因為此案在先前專案小組會議時,環評委員為保障新埔居民用水安全,設下「新引進之工廠,不得有工業廢水與有害事業廢棄物之產出」的條件,也就是不允許廢水進入霄裡溪。現在開發單位想拿經濟部公文「霄裡溪將不再為飲用水源」的說法推翻這個條件,讓工廠大量進駐,霄裡溪受汙染的狀況將雪上加霜。環保署一心想為廠商解套,才找環評委員來背書,本會呼籲委員們不要替環保署背黑鍋,應該讓此案依照原有的環評結論進入大會,而不是退回、重新召開專案小組會議,改變結論。

本案的指標性意義在於,多年來向新竹鄉親保證霄裡溪用水安全的環保署,已經完全棄守,還想為擴張和新設工廠打開最後一扇汙染大門,以擺脫霄裡溪這個燙手山芋。但依據民法第781條規定:「水源地、井、溝渠及其他水流地之所有人得自由使用其水」,一千多戶新埔居民百年來世居霄裡溪旁,一直都取用溪水為飲用和灌溉水源,他們的水權不容侵犯。因此委員們切莫讓「台灣環評為廠商解套,同意面板廢水可以給人喝」的結果,成為國際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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