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修法我在乎,眾志成城拚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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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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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發起民眾送「還石於山」徽章給立委行動,邀請每一位立委佩戴,並承諾速修《礦業法》,全民眾志成城完成三讀。(圖/地球公民基金會) 

第10屆立法院進入第6會期尾聲,九合一大選落幕後,經濟委員會於上週(12/1)安排了《礦業法》的詢答,修法進程終於往前邁進一步。從詢答內容發現本屆立委對於《礦業法》要完成修法有高度共識,僅剩採礦造成的環境風險如何有效監督、原民諮商同意是否要制定期限,尚需於逐條審查時討論。經濟部長王美花於詢答過程中公開表示,希望集中精力詢答後趕快審查,要在這屆立委任期內完成礦業修法。

排審礦業法,共創人民、環境與產業三贏

經濟委員會的民進黨籍召委賴瑞隆表示,經過多年努力,礦業修法大部分已有共識,下周三、四將進行逐條審查,盼這會期將順利出委員會,通過三讀。(圖/地球公民基金會) 

現任經濟委員會的民進黨籍召委賴瑞隆表示從2020年連任後,開始推動礦業修法工作,五次邀集經濟部礦務局、地球公民基金會等機關及民間團體座談,努力尋求修法共識,用了一年多的時間完成初步整合成果,並多次向部長關心督促行政院版本進度,行政院經多次溝通也在今年5月完成政院版草案審議,送入立院審查。

賴瑞隆說明,在經過數次討論後,刪除現行法中不合理的土地權利移轉、缺乏有效制約業者礦權展限的條文;強化環境保護依面積及開採量要求原本未做環評的礦場補做環評;加強對礦業業者的管理,加重違規罰則、做好整復及防災措施、提交並依循礦場維護計畫與關閉計畫辦理相關工作等;要求礦業業者落實原住民族同意權,應在一定期限內完成相關作業;礦業權設定、核定、展限須有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機制。然而,對於補辦環評的內容與條件、辦理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的方法、礦場關閉計畫的具體內容,仍有待審查法案時進一步討論。

賴瑞隆補充,行政院版草案上會期末送入立法院,第六會期他擔任經濟召委,在預算會期審查完中央政府總預算後,也啟動礦業修法的詢答及討論程序,上週12月1日順利完成詢答,下週將會進行逐條討論,盼能在這會期順利通過委員會審查,交付院會協商,並在本屆完成修法三讀,創造人民、環境、產業多贏。

採礦對環境的影響劇烈,需要有效且持續地監督

常年著力礦業改革的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說明採礦對環境影響劇烈,經濟部、環保署應建立完追蹤機制,有效且持續監督環評承諾。(圖/地球公民基金會) 

常年著力礦業改革的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細數,上屆立法院將礦業法處理到一個程度,大部分民間的改革訴求,都有實現在目前的政院版草案中;但其中很關鍵的是,當業者開始採礦時,環境的影響如何被有效且持續的監督則是最困難的。

有發現一個已通過環評的礦場-大原工礦,在環評報告書中明文其計畫總產量為20萬公噸,但從2010~2019年間,實際總生產量卻高達69.7萬公噸!寫在報告書中的內容就是環評承諾,這麼多年過去,環保署、礦務局都沒有稽查到這種違反環評的情形,開工中的礦場監督令人堪憂。

目前政院版草案只讓8個大礦場補辦環評、31個小礦場進行環境影響之調查、分析並提出因應對策,顯然還有所不足。要能有效且持續地監督採礦對環境的影響,我的提案是要求礦業權者在申請礦業權展限時,要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同時環保署和礦務局得建立完善的追蹤機制,將採礦進度資訊,包含產量、海拔高度與環評督察結果等,上網公開供各界監督。

原民諮商踐行時點與時效性,需講清楚說明白

民進黨籍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伍麗華指出,原民諮商踐行時點與時效性,應納入礦業法中,保障不同世代原住民族的權益,才不會出現「你祖先已同意」情形。(圖/地球公民基金會) 

民進黨籍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伍麗華指出,礦場與部落之間的關係,長期處在對抗的局面,核心問題是環境風險與原住民族土地的轉型正義。全台礦區有七成位於原住民族土地範圍內,雖然《礦業法》政院版草案中規定原民諮商同意採一次性補辦,卻尚未完全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以下簡稱原基法)的精神,若部落的決定是不同意,礦業權者卻仍可以「一問再問」、若部落最後決定是同意,這個同意也「沒有效期」。

我和洪申翰委員共提的版本,設法彌補政院版草案的不足,於第43條之1規定諮商同意應有20年的效期,礦業權者必須在屆滿前兩年至一年間再次提出申請,同條亦規定若礦業權者未獲得部落同意,主管機關應廢止其礦業用地。最後,從部落和原民社群的角度出發,諮商同意的時間點應於「礦業權設定、礦業用地核定、礦業權展限」都要踐行,這三道程序都是採礦作業的必經過程,都需經過部落族人的討論與決議,才算真正落實《原基法》精神,保障不同世代原住民族的權益。

扶正傾斜的天平,平衡環境與當地居民的權益

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副主委謝孟羽律師表示,礦業修法是要改善以往過於獨厚礦場業者,平衡環境與當地居民的權益,創造產業、環境與人權都能永續發展。(圖/地球公民基金會) 

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副主委謝孟羽律師表示,一直以來民間團體推動礦業修法的目的並不是要抹殺台灣礦業,不是要讓台灣不採礦,而是希望能夠改善以往過於獨厚礦場業者,卻忽略了台灣的環境與當地居民權益的現象。所以我們希望從一開始就要求必須盤點台灣產業的需求,進行總量管制,並依照國土計畫的規劃,選擇適合的開採區位,經過縝密的環境影響評估及水土保持等審查程序,更重要的是要有礦場關閉計畫的規劃,以資因應未來礦場關閉之後礦場的轉型、勞工的安置以及對當地產業的改變。

此外,因為我國目前大多數的礦場都位在原住民族土地,因此我們也希望透過修法,將原住民族諮商同意參與權明確地規定在《礦業法》當中,讓所有在原住民族土地的礦場都必須要踐行諮商同意參與的程序,讓當地族人的聲音可以被聽見以及被尊重,確保族人作為原住民族土地主人的地位。希望這一次立法院能順利通過《礦業法》修法,將應有的把關程序納入《礦業法》中,創造產業、環境與人權都能永續發展的多贏局面。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說明,現行《礦業法》讓採礦特權可以天荒地老,造成多方對立的僵局,執政黨與蔡總統兌現對齊柏林導演的承諾,完成礦業修法。(圖/地球公民基金會)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最後說明,自2013年開始,地球公民透過採礦個案的監督,開始訴求修改《礦業法》,歷經2017年齊柏林導演過世,2018年小英總統第二次承諾礦業改革,2020年國會改選後《礦業法》修法進度歸零,直到今年5月政院版草案終於出爐,修法再度啟動。目前全台139個礦業權,86個位於原住民族土地上,71個正在申請礦業權展延。本次修法後這些礦場將適用新版礦業法,屆時礦業權者、礦場周遭的居民、原住民族之間的關係有機會較為平衡,台灣的礦業資源也會比較合理地被使用,我必須再次強調,現行《礦業法》讓採礦特權可以天荒地老,造成多方對立的僵局,因此修法刻不容緩。

近期地球公民發起民眾一起送「還石於山」徽章給立委的行動,對國會113位立委表達修法的心聲,邀請每一位立委佩戴真實民意走進法案殿堂,對人民承諾速修《礦業法》。小小的徽章是對國會的嘹亮提醒:讓世代正義經由礦業修法成為台灣價值。期待本會期眾志成城完成《礦業法》修法,執政黨與蔡總統兌現對齊柏林導演的承諾,引領台灣礦業進行轉型,回應25萬人民對「礦業改革」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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