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地開發富了誰?讓海岸管理法發揮功能,把關大規模海岸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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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紅框為滿地富遊樂區開發範圍,緊鄰基翬海灣100公尺,未來遊樂區廢水將排入海,影響珊瑚棲地。(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1980年代,土地開發業者相中基翬(Kihaw)海灣一帶的風景,陸續收購土地,準備開發為觀光旅館與遊樂區。在此之前,這裡是擁有天然湧泉的豐饒田野,除了是知名國際衝浪景點、緊鄰沿海一級保護區(珊瑚礁生態熱點),更是比西里岸部落(Pisirian)的傳統領域、重要文化生活空間,是族人世代耕作的土地之一。
2000年,滿地富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滿地富公司)提出「滿地富遊樂區」(以下簡稱滿地富)環境影響評估(以下簡稱環評)說明書,位置就在被劃定為「重要海岸景觀區」的台東縣成功鎮基翬海灣周邊,面積約10.5公頃,2002年便通過了環評審查,預計興建200間房間,2025年6月27日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將依《海岸管理法》(以下簡稱海岸法)進行最後一次海岸管理審議會審查。(請參閱附件一、「滿地富遊樂區」開發計畫大事記)
或許遠在城市的人會想像將一片荒地建設成遊樂區有什麼不好?就像夏威夷、峇里島、普吉島之類的渡假勝地,透過各種不同的旅宿與體驗設施,方便遊客前來觀光,順便帶動地方經濟發展,促成在地的就業機會。
然而,20多年過去,遊樂區並沒有帶來任何就業機會,有的只是讓東岸野性的地景蒙上了繪聲繪影的土地轉手與炒作消息,除了地籍謄本上土地所有者發生改變之外,促進地方發展的支票不僅沒有兌現,反而讓東海岸沿線的土地變成海市蜃樓的末日景象。
10多年前完工的水保設施,被颱風帶來的泥沙和雨水覆蓋,路邊的圍籬只剩下C型鋼架搖搖欲墜。隨手亂丟的垃圾纏繞在生鏽的鋼筋,搭配「人類世」(Anthropocene)的塑膠微粒與不斷上升的海水溫度,讓海灣裡的珊瑚漸漸窒息白了頭。
這不禁讓我們提出質疑:這些大型觀光旅館建設,究竟是地方發展的契機,還是泡沫?目前,開發單位滿地富公司依然期望在程序上取得各種許可,是否只是為了過去20、30年收購的土地得以轉手?
海岸法誕生與基翬海岸的命運
把時間拉回10年前,當初一條法規的誕生,讓基翬海岸的命運迎來了轉機。
2015年《海岸法》三讀通過,2018年台東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將花東海岸公路台東縣路段以東劃定為「重要海岸景觀區」,讓滿地富遊樂區成為《海岸法》通過後,第一個需要經過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以下簡稱海審會)審查的大型觀光渡假村開發案,卻也同時是最多爭議的開發案。而依據《海岸法》25條的規定,滿地富遊樂區需要擬定「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並送海審會審核後,才能取得許可開發。
這讓居民、倡議團體及關注的公民有機會在海審會的程序中,提出相關意見、監督審查程序,要求開發計畫依據《海岸法》26條符合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對海岸生態環境衝擊採取避免或減輕之有效措施.....等相關原則進行擬定。
2021年,滿地富公司送出了第一份「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進行審查,希望能取得《海岸法》的相關許可。儘管海審會委員多次提醒縮小開發規模及尊重在地文化,但整體計畫的建築面積與建蔽率,在歷次審查的過程中並沒有太多調整,而10.5公頃的開發面積更會完全改變當地的地貌,完全忽略了《海岸法》第11條的要求考量周邊地區自然地景、紋理、人文等要素。
圖二:滿地富公司規劃意義不明之「360度3D全息投影館模擬圖」。(資料來源:臺東縣成功鎮滿地富遊樂區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第五章)
不僅如此,開發單位交出的說明書中,仍然充斥陳腐的開發思維。除了讓遊客付費觀賞圈養在冰冷的遊樂區內的原住民族文化,也以文物展示館與AR&VR表演館,取代孕育在地文化與知識的環境與土地,更透過無邊際游泳池、觀光旅館替代基翬的自然地景,在泉水湧出的土地與野溪流過的田野大興土木。
對於在地脈絡的錯誤解讀與規劃,都反映滿地富公司違反了《海岸法》第7條要求的相關原則—應保存原住民族傳統智慧,保護濱海陸地傳統聚落紋理、文化遺址及慶典儀式等活動空間,以永續利用資源與保存人文資產。
圖三:滿地富公司於2022年8月第一次來比西里岸部落進行說明時,把高腳屋當作阿美族的傳統建築,甚至認為遊客可以在其中體驗「颱風之美」。(資料來源:臺東縣成功鎮滿地富遊樂區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第五章)
台11線的海景,未來也將被20米高的渡假飯店取代。然而,滿地富公司所收購的土地,因為皆屬於「私有地」,因此滿地富公司認為開發區域並非屬於《原住民族基本法》所認定,需要進行諮商同意的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所以環評通過20年來,完全沒有到部落進行任何說明與溝通。
地方睽違20年才盼到第一次的說明會,但滿地富公司卻對於居民關心的課題始終避重就輕,對於預期遊客人數、如何與在地共生共榮、未來施工及營運時可能產生的環境衝擊與相關因應措施等,都沒有提及或是合理的論述說明。
文化不應只淪為展品 生態更需開發單位重視
滿地富公司如何看待周遭比西里岸部落的文化,以及如何對待周遭的自然地景?滿地富遊樂區規劃了「文化擬態體驗園區」來展演「南島原住民文化」,因為滿地富公司認為如此將讓教育性與娛樂性效果大幅提升,甚至也規劃了「文物展示區」,蒐集當地特殊民俗信仰文物、地方人士之秘寶及外來之寰宇蒐奇,供遊客休閒娛樂參觀體驗並增廣見聞。這樣的規劃充滿了荒謬與錯誤想像,讓當地居民如同動物園的動物一樣給觀光客欣賞。
圖四:滿地富遊樂區開發基地位置,緊鄰三仙台海岸保護區。基翬海域具有豐富生態與台灣特有種珊瑚。(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 提供)
儘管百米之外的基翬海灣,就擁有一級保育類--福爾摩沙偽絲珊瑚(Pseudosiderastrea formosa),更在2019年記錄到罕見的珊瑚集體產卵現象,但20多年來,滿地富僅有在2022年4月間執行一次為期三日的海域調查,對於開發如何影響基翬的珊瑚族群則是隻字未提,珊瑚的健康度、脆弱度、白化程度等無法在調查資料得知,更不用說評估未來開發之後,長達數十年可能的影響,因此有效的因應措施也無從建構。而流經開發區域的自然野溪,僅在水保計畫得到滿地富的垂憐,為了在暴雨來臨時,不會侵襲到渡假村的營運,未來混凝土將會封鎖大地,讓自然湧泉與野溪消失,只存在記憶。
漠視文化與生態的開發計畫,成就的卻是無心開發的荒誕行徑。20多年前(2002年),當時台灣的環評審查與決策的把關機制尚未健全,滿地富遊樂區便通過了環評審查,不過當時業者遲未開發,僅有施做水保工程,以規避《環境影響評估法》16-1條「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的相關規定,更在2012年宣布停工,甚至2020年遊樂區的土地還遭到台東地方法院公告法拍,顯見滿地富公司根本無心經營。除了財務危機外,滿地富也因為沒有切實執行環評審查結論,在2009年被環保署開罰30萬元。
讓不合時宜的開發退場
圖五、2022年8月滿地富召開部落說明會,部落居民、聲援原民組織及環團則在現場表達意見訴求,最後部落青年高舉標語並大喊「Palasawaden!滿地富,撤回!」。( 邱佳旻攝)
滿地富 — 盤據比西里岸與基翬20多年的幽靈,從頭到尾都沒有尊重海審會多次補件的機會,也沒有回應海審會要求與建議,始終用不合格的報告交差了事,開發與建築量體也幾乎沒有縮小、調整。
或許這些想要開發東海岸的財團,真正目的並不是促進地方發展與觀光事業,甚至多數開發者也沒有經營大型渡假村、遊樂區、旅館的實績,而只是想要通過審查之後取得許可,再轉手給其他財團,透過轉賣土地與開發許可套利。部落賴以生存的土地,卻因此成為財團獲利的途徑。
在當地居民與環境卻無法因此有所獲益,而不知情的業者承接荒謬的開發計畫後,也將面對懸而未決的地方衝突以及歷史共業。當代東海岸面臨的不只是環境破壞的威脅,更為複雜的資本與金錢遊戲也重新定義了人們對於地方的情感以及看待方式。
為了避免這些開發亂象再次發生,大型旅館渡假村應該選擇適當區位開發,不應該佔據在「重要海岸景觀區」,葬送真正的自然與觀光資源。海審會現場除了海審委員的專業把關之外,也需要更多人一同參與、關注海審會審議現場,讓內政部國家公園署能夠依據《海岸法》,把關滿地富不合時宜的開發規劃。
我們是否非得把海岸線插滿鋼筋,建立投資的標的,用板模形塑在地體驗,再用混凝土澆灌泥土大地,才能抵達嚮往的東海岸?才願意踩在東海岸的土地上?願比西里岸Pisirian的發展願景能不被大型資本所代言,也不被遊樂區、觀光旅館所綁架,更不能讓族群文化被「擬態體驗」所詮釋。
附件一、「滿地富遊樂區」開發計畫大事記
1996年 | 滿地富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
2000年 | 收購比西里岸、基翬、芝田部落周邊土地,準備送案開發。 |
2002年 | 「滿地富遊樂區開發案」通過環評審查。 |
2003年 | 開發計畫與觀光興辦事業計畫分別通過內政部與觀光署審查。 |
2009年 | 違反《環評法》第17條,未切實執行審查結論,裁罰30萬。 |
2012年 | 滿地富申請停工。 |
2015年 | 《海岸管理法》(簡稱海岸法)三讀通過。 |
2018年 | 台東縣政府劃定「重要海岸景觀區」,滿地富遊樂區需要進行海審會審查。 |
2020年 | 台東地方法院公告拍賣「滿地富遊樂區」之土地。 |
2021年 | 《海岸法》公告實施後7年,滿地富開始送件,進行海審會審查。 |
2021年 | 「滿地富遊樂區」第二次海審會審查。 |
2022年 | 滿地富公司20年來第一次至部落簡報說明開發規劃。 |
2023年 | 海審會委員第一次前往比西里岸部落現勘。 |
2023年 | 第三次海審會審查。 |
2024年 | 第四次海審會審查。 |
2025年 | 海審大會最終審查。 |
本文為2025年6月25日獨立評論@天下投書:梁聖岳/滿地開發富了誰?別讓東海岸原民文化生態葬送在財團套利的假開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