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最擔心核廢料威脅 中選會勿刁難核廢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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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0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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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已於4月2日送交「反核廢公投」第一階段連署,主張台灣在找到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之前,不應該再繼續興建核電廠,也不應該讓屆滿運轉40年期限的老舊核電廠延役,對土地與後代子孫造成不當的負擔與傷害。但在進入第二階段連署前卡關,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呼籲中選會勿刁難,應儘速讓此提案通過。

核電集團今年繼續推動「重啟核四」、「核電延役」兩項公投,並緊密結合國民黨政治人物一起推動連署,企圖再次以公投做政治操作。反核運動因此再度集結,提出廢除核四、反核廢兩項公投反擊核電勢力,廢除核四公投已進入第二階段連署,但「反核廢公投」卻被意外卡關,雖曾在5月10日的聽證會上據理力爭,四位列席法律專家意見都贊同成案,結果中選會卻自行認為不符合公投法「一案一事項」要求補正。

反核廢公投依法補正、中選會勿刁難硬卡公投

公投領銜發起人蔡中岳(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表示為避免被卡關,願意配合中選會,更改主文來做補正,主文補正為「您是否同意應在相關法律中增訂條文,實現以下原則:『在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啟用前,我國不得提出或執行新建、續建、擴建或延役核電廠之計畫』?」,由於現行法律並無與此立法原則相同之條文,因此可歸屬於立法原則的創制,補正後民眾在公投時若圈選同意,係指「同意」相關法律中增訂實現此原則之條文,語義十分明確,投票標的也同一,符合「一案一事項」,圈投者也能瞭解其真意,希望下週中選會開會決議時,不要再硬卡公投案,引發更多爭議。

「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是為管理放射性物料所制定,因此可以視為相關法律並增訂條文,我方建議可增訂於「放射性物料管理法」21-1:『在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啟用前,核子反應器設施主管機關,不得核准或延長任何核子反應器及核子反應器設施之興建、續建、擴建或延役。』明確將此一原則入法。

不能解決核廢、不要再用核電

高放射性廢棄物也就是電廠用過的核燃料棒,對環境具有長期的輻射危害,存放地點至少要讓核廢料隔絕人類生活圈10萬年以上,國際上甚至將貯存安全期提高至100萬年;低放射性核廢料危害較小,但也需要存放300年(目前蘭嶼暫時儲存場存放的是低放射性核廢料)。1束核燃料棒平均發電時間為5年,這一代享受的電,卻要未來3000多代的子孫來看顧這些核廢料,違反世代正義與環境正義。

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謝蓓宜說明,環團共同推動「反核廢公投」的主要精神,就是為核廢料負責,主張「不能解決核廢、不要再用核電」的核廢優先處理原則,與現行非核家園政策並不相同。在實務上,無論立場是反核擁核,最終都要面對核廢料的問題,過去政府只蓋核電,卻不顧核廢污染何去何從,台灣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至今沒有縣市同意設置,目前只能暫時貯存在蘭嶼貯存場和三座核電廠內;而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相關立法甚至尚未完備,連選址都未開始,以國外經驗預計選址到興建完成最少都要超過數十年,再加上目前仍有許多技術上的不確定性,導致核廢後端處理金額每年不斷升高,未來可能不敷使用,債留子孫。

民眾最大的危機感  就是核廢料威脅!反核廢公投支持率達五成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擁核方聲稱核電支持度上升,卻不提民眾對於核廢料的態度,為瞭解民眾對能源政策的意見及接受度,台綜院在2019年3月透過問卷調查蒐集民眾意見,公佈「能源政策民意調查報告」,結果顯示民眾對於電力供應來源,期望能非核並減少火力發電,對於發展核能發電,民眾最大的危機感為核廢威脅,並且在供電穩定的前提下,較傾向不使用核能發電。在核廢議題上,此次調查中具體提出「在無法妥善處理核廢料或找到最終處置場址之前,不應該繼續興建核電廠或讓屆滿運轉40年限的核電廠延役」的說法,民眾的同意度 49.2%,不同意度 35.9%。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認為,據此可知反核廢公投的支持率達五成,同意比不同意高出15%,表示這是一個支持度很高、會贏的公投,要討論核電存廢,必須將反核廢公投也同時提出讓民眾選擇,才是完整配套。

社會必須開始討論核廢料到底要放哪裡?新北市、宜蘭縣、花蓮縣、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金門縣7縣市皆已正式發函反對納入選址範圍。在台綜院調查報告中,有41.2%民眾認為「找不到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是最大隱憂;另有6成6民眾不支持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設置在自己或家人的居住城市。(民調資料來源:2019年3月11日台灣綜合研究院能源政策民意調查報告,總計共完成1,515份有效樣本。)

擁核公投不擇手段 中選會應公正處理

公投領銜發起人蔡中岳(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指出,現下公投機制不夠健全,中選會亦無法有效管理,讓有心人士趁機利用公投連署機制漏洞,蒐集違法授權的空白委任書,不但有讓民眾個資外洩之虞,也可能再度出現違法抄寫之弊端,未來難以剔除違法連署,更喪失公投的公信力。反核方尊重公投程序,依法進行,卻被中選會刁難,擁核方卻一直使用各種詭辯、欺騙的話術,使用各種不正方式收集公投連署書,除了叫民眾簽署違法的空白委任書之外,近來還公然在連署時使用盜圖重製的文宣,散佈不實資訊等舉動,為了衝連署交件而不擇手段,實非正道,甚至令人懷疑其連署有效性。另外,核四重啟公投竟不用開聽證會,公投理由也登載不實等等,未來都將引發行政爭議,呼籲中選會應公正處理。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2013年309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22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每年舉辦反核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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