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過去多在農地變更或容許審查時發揮把關功能,但未來如何調解光電發展與生態環境的衝突,當前的機制還不夠完備;此外,如何辨識生態課題,相關圖資與基礎資訊仍需要更多資源投入整合研究;而能源署雖然有「環境與社會檢核」的經驗,但如何將相關機制應用於農地的環境有待討論。我們期待不同的部會之間能夠加強合作,加速生態基礎資料建置、補足法規缺口,並賦予保育主管機關更完善的權責發揮更多功能,將是各部門回應公眾對於綠能發展與生態保育價值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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