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民進黨兌現「礦業改革」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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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根政(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黃靖庭(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
2018 年 06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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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秀林鄉勇士山--台泥礦場(鍾一好攝)

蔡英文總統去年6月24日在頒發齊柏林導演褒揚令時,發表礦業改革方向:「未來,不只是整體的礦業發展要做政策環評,在礦業法修正之後,過去沒有做過環評的個別礦場,都要重新審查。以後的礦權展限案都要做環評」。上週(5月30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歷經前後三個會期,共十次審查,終於將礦業法修正草案整理成以「政院版」為主的「甲案」作為最後委員會的版本送出,接下來的程序是朝野協商、二三讀。

不過,回顧修法過程及委員會通過的條文,蔡總統的礦業改革承諾已被大打折扣。

去年底,經濟部的礦業法草案原本具有改革色彩,但經行政院再送入立法院的版本卻刪除許多進步條文,內容大轉彎。以「舊礦補辦環評」為例,「政院版」的條文規定已核定的礦業用地(意即正在開挖的礦場),僅面積超過2公頃、生產量超過5萬公噸的大礦場才須補辦環評,位於敏感區位的小礦場則不需要;環評尚未通過期間,業者可以無限期繼續挖;礦場的環評即使否決了開發案,最後能否開發還是由經濟部決策,等同架空了環評。

也就是說,修改後的礦業法還是向礦業者高度傾斜,霸權色彩濃厚。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十次的過程,經濟部以王美花次長為首,率領礦務局多位官員,全力阻擋民間版進步的條文,寸土不讓,令修法困難重重,幾乎已達藐視國會的地步,多位立委公開表示「從沒看過行政部門這麼不溝通,毫不退讓」。更令人不解的是,國民黨籍召委廖國棟屢次審查面對爭議,卻都以二或三案併陳保留做出結論,無視立委的版本或修正意見,未要求經濟部回應反對理由或退讓。直到5/30經濟委員會最後一次的審議,因為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突然提出表決動議,在時代力量的高潞.以用和親民黨的周陳秀霞委員支持下,才意外以三票通過了「舊礦補做環評」民間版的一個條文。

十次審議的成果是:二十八個條文,有二十七條是兩、三或四案併陳,嚴格說來,林淑芬、高志鵬、尤美女等委員的進步版本幾乎完全沒被採納,接下來,不論是政黨協商或進入大會表決,民進黨團要貫徹行政院的意志,仍然輕而易舉。

籲請蔡英文總統,賴清德院長兌現礦業改革承諾,尊重並接受立法委員提出的礦業法進步條文,莫讓國會淪為橡皮圖章;更要呼籲立法院蘇嘉全院長,儘速召集各政黨朝野協商出好版本,送入大會完成三讀,告慰齊柏林導演在天之靈,以及21萬連署礦業改革的民意。


(本文為2018/06/05蘋果日報論壇投書:李根政、黃靖庭:總統礦業改革承諾打折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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