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反對調降第二、三季空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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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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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調降第二、三季空污費。(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環保署近日啟動法制作業程序,打算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污費的費率,調高第一季、第四季的空污費率,同時調低第二季、第三季的空污費率等等,本修正案影響全台,卻只在環保署安排一場研商會(9月28日上午10點),固定污染源較多、排放量較大的中南部則沒有舉辦研商會。環保團體包括地球公民基金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多個環保團體出席發言,請環保署重新檢討修正草案,並發表共同聲明如下:

一、基於目前的空污費率已經偏低,我們支持調高第一季、第四季的空污費率,反對調低第二季、第三季的空污費率,尤其夏天並非沒有空污問題,請環保署務必修正。

二、固污源排放的諸多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具有致癌性,影響民眾健康。建議環保署儘速檢討揮發性有機物空污費加計收費之13種個別物種是否足夠,增列應加計收費之物種,並提高其空污費率。

三、同樣基於健康理由,建議環保署檢討、調高粒狀污染物、鉛、鎘、汞、 砷、六價鉻及戴奧辛之收費費率,以反應外部成本。

四、請環保署提出能讓廠商有效空污減量的空污費率,且能定期檢討,讓空氣污染物排放外部成本內部化,企業也願意減量、轉型。

 

共同聲明團體:

地球公民基金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南部反空污大聯盟

(12:05更新)本次會議,洪申翰委員也到場發言,支持環團的意見。對於本聲明,環保署空保處長回應,有關第二、三季費率調降的部份將再評估,並請環保署同仁在中南部再安排一場研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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