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草案於2018年5月30日完成經濟委員會的審查,並於當年6月進行了第一次黨團協商。時任經濟委員會召委、召集協商的廖國棟委員,當時曾應與會多位委員要求,裁示原民會和經濟部盡快草擬「原住民族專章」,並安排考察、公聽會。但經過整整一年,上述的專章、考察、公聽會都沒有任何進度。上週四(5/2)廖委員再度召集協商,經濟部與原民會代表表示這一年「中間曾開過一次會討論」,但並未完成任何關於「原住民族專章」內容的整理、評估或草擬,讓在場所有委員為之氣結,礦業修法也因此再度嚴重卡關。
礦石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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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從2013年開始推動「礦業改革」,由於全民關注與24萬人的連署,五年來「礦業改革」已向前邁進,達成幾項重要的階段性目標。
台灣的採礦業不僅破壞生態環境,更嚴重侵害人權。原因是一部用了90年的老舊礦業法,嚴重偏向礦權業者,不需地主同意便能在私人土地挖礦,既有礦場也多數未經環境影響評估。在地球公民和連署民意的壓力下,礦業法連續兩次列為立法院優先法案。
究竟《礦業法》如何成為礦業改革的重要關鍵?為什麼修,怎麼修?採礦業又該如何與土地和周遭居民共處,請看大山挖一口|礦業修法修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