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水泥公司在台灣的採礦事業,從黨國時期延續至今,2017年經濟部在礦業法修法前夕,火速以3.5個月讓亞泥取得20年的礦權展限,礦業權效期核准從民國62年至126年,得以64年佔用太魯閣族人的世耕地,炸山挖礦,卻始終「免環評」、「免告知」、「免同意」,造成長期對原住民族權利的侵害、自然資源掠奪與環境破壞。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亞泥股東會在股東會前夕,亞泥發布新聞稿,終於釋出善意,表示會依《原住民族基本法》(以下簡稱原基法)精神啟動當地族人訴求非常久的「諮商同意」程序。
礦石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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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從2013年開始推動「礦業改革」,由於全民關注與24萬人的連署,五年來「礦業改革」已向前邁進,達成幾項重要的階段性目標。
台灣的採礦業不僅破壞生態環境,更嚴重侵害人權。原因是一部用了90年的老舊礦業法,嚴重偏向礦權業者,不需地主同意便能在私人土地挖礦,既有礦場也多數未經環境影響評估。在地球公民和連署民意的壓力下,礦業法連續兩次列為立法院優先法案。
究竟《礦業法》如何成為礦業改革的重要關鍵?為什麼修,怎麼修?採礦業又該如何與土地和周遭居民共處,請看大山挖一口|礦業修法修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