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15年內無法發電,不能幫中南部減污減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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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蔡卉荀(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
2021 年 12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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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廠(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馬前總統與擁核人士為了催出核四公投同意票,頻頻宣稱重啟核四可以取代燃煤發電、救肺減空污。乍聽之下似乎有理,但事實是核四至少還要等15年才能發電,不僅緩不濟急,還會排擠再生能源的發展。若要減少空污,應該把資源放在更有效的空污改善作為,而不是浪費在有核安疑慮、恐無法重啟的核四廠上。

核四未蓋完,建照失效,地質調查與環評需重作

2014年馬前總統封存核四時,核四廠一號機尚有32項系統功能試驗報告未通過原能會審查,二號機有1777件零件拆給一號機使用,所以核四廠根本是沒蓋完就封存了。到2020年核四廠建廠執照屆期失效,因此倘若要重啟核四,必須重作調查與評估,取得建照後才能繼續施工興建。

如果核四要重啟,必須先完成初期安全評估(2年)、地質調查(5年)、環保署二階環境影響評估(3年)、原能會安全審查(2年),之後才能取得建照,開始施工與試運轉(5.5年),如果一切順利,且環評與安全審查同步進行的話,保守估計至少也要15年才有可能商轉發電(見圖一)。

圖一、核四續建時程圖(地球公民基金會製圖)

擁核人士宣稱可以邊施工邊調查以縮短時程,是非常不專業、昧於安全與事實的外行話。試問,如果地質調查沒有完成,要如何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與安全審查?為了調查核四廠下方的S斷層屬性,必須開挖槽溝甚至敲掉地面上既有廠房,怎可能同時進行建廠工程?在尚未確定核四廠的設計能否滿足斷層影響、符合福島核災後的新安全規定前,原能會可以核發建照允許核四施工及試運轉嗎?擁核人士妄言可將工程標準、地質科學調查、環評及安全審查等時程重疊,就是將核能安全當作兒戲,難道這就是朱立倫、馬英九所謂的核安嗎?

進一步來說,假設核四廠的地質調查、耐震補強、程序審查都順利過關,最快也要15年後,即2036年才有可能發出第一度電,這樣的核四有可能取代中南部的老舊燃煤電廠嗎?答案是不行。因為高雄興達電廠四部燃煤機組最晚會在2026年前就全數除役,立法院也決議2035年中火十部燃煤機組全數除役。當這些電廠除役時,核四廠都還沒開始發電呢!擁核人士所稱核四商轉才能讓中南部減煤減空污很顯然不是事實,謊話連篇。

「非核減煤」比「以核養綠」更能減污減碳

大家若還有印象,馬前總統出席民間會議時曾公開支持擁核人士所提的「潔能家園1234」,主張2025年台灣的能源配比是再生能源10%、核能20%、燃氣30%、燃煤40%,以此宣稱「以核養綠」比蔡政府「非核減煤235」(再生能源20%、燃煤30%、燃氣50%)更能減污減碳。

這種說法早已被學者駁斥。依據中興大學莊秉潔教授及台大風險中心趙家緯博士的估算,2025年電力系統的空污排放量,「非核減煤」約68,204噸,比「以核養綠」的91,070噸少25%;排碳量部分,「非核減煤」約1.22億噸,比「以核養綠」的1.44億噸少15%。(如圖二所示)。
圖二、非核減煤比以核養綠更減污減碳(地球公民基金會製圖)

更何況倘若要達到20%核能,需要核一、核二、核三都延役,再加上核四啟封商轉,但現實上,核一廠已經開始除役拆廠,不可能再發出任何一度電。核二廠一號機因為燃料池爆滿而無法再發電,核三廠依法必須在2020年前提出延役申請,此時已超過期限,因此必須在2025年如期除役,核四廠則要等至少15年還不一定能發電。因此,以核養綠的空污與排碳量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台灣已走在非核、減煤、減空污的路上

從環保署與能源局的統計資料顯示,隨著核一廠除役、核二廠一號機燃料池爆滿停止發電,近幾年來台灣核電的占比已從2009年的18.1%降到2020年11.2%,但台灣整體的空污排放量卻沒有因此暴增,反而從327.7萬噸/年降到255.6萬噸/年,燃煤發電比例也從52.5%降到44.9%。這是因為比燃煤排碳排污更少的天然氣發電 從20.6%增加到35.7%,再生能源的發電量也逐年成長,取代了燃煤與核電的電力,再加上製造業、交通運輸等空污防制作為逐漸發揮效用所致。

這證明了台灣早已走在非核、減煤、減空污的路上,不需靠核四、不必走回頭路。

圖三 、 歷年核電佔比下降,空污排放量與燃煤比例也下降(資料來源:環保署空污排放清冊TEDS11.0、能源統計資料庫,地球公民基金會彙整製圖)

用電尖峰,再生能源發電量已超過三座核電機組

大家如果有關注台電的網站,就會發現最近(2021.12),白天用電尖峰時,太陽光電的發電量已可占全台12%以上,比三座核電機組的發電量還多。隨著再生能源的快速發展,會越來越需要能搭配再生能源的間歇性,可以快速升降載的電力,例如水力、燃氣、儲能系統。

圖四、用電尖峰,再生能源發電量已超過三座核電機組。(資料來源:台電網站2021/12/8電力資訊)

但是核電從零到滿載發電至少要三天以上,不可能搭配再生能源調度,因此只要有核電就會長期佔據電網空間,導致再生能源的電力無法100%送入電網使用,變成浪費。換言之,倘若15年後核四順利發電,他所取代的有可能是再生能源而不是燃煤。這不僅無助於減碳,更不可能滿足企業與社會所期待的加入RE100提升國際競爭力,使用再生能源的需求。

改善空污是現在進行式,需要多管齊下

空污的成因很多,電力業的污染只是其中一部分,改善空污需要多管齊下,而且現在就要做,不可能寄望一座15年後還不知能否運轉的核四廠。

在工業端,我們需要加嚴空污排放管制、汰除化石燃料、致力於工業節能;在交通端,我們需要增加大眾運輸,推動運具電動化;在消費端,我們需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動耗能建築的節能改造;在能源端,我們需要督促再生能源在符合公平正義的前提下加速布建,並健全電網與電力調度的可靠度。這些才是迫切需要我們投入資源、可以更快看到效果的減污減碳措施,而不是把國家有限的資源投入在還有太多未知風險的核四。

從80年代到現在,台灣已經耗費太多社會資源在核四上,就算公投通過,得再等15年還不一定能發電,根本不該再為核四虛耗下去!呼籲所有公民,12月18日對核四投下不同意票,終結核四糾纏,讓台灣全力改善空污、迎戰氣候危機。
 


[1] 天然氣和煤碳相比,碳排及氮氧化物約僅四成,硫氧化物等直接排放的空污更不到一成,且完全沒有重金屬的污染。


(本文為 2021/12/9 獨立評論天下投書:核四15年內無法發電,不能幫中南部減污減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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