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如何從「與河爭地」走向「還地於河」? 極端氣候下,從水泥工程、自然解方到馬太鞍溪的「還地於河」難題

文/自由記者 賴品瑀
2026 年 0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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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以自然式洪水管理 (Natural flood management) 實踐自然解方,推動還地於河、河道重新蜿蜒、恢復與洪泛平原的連結,在降低下游洪水壓力之餘,創造多樣化棲地環境。(照片來源:廖桂賢 攝)

【編按】

由超過10個環保團體攜手發起的「台灣氣候行動週」,在6月20日至7月5日間串聯全台7縣市舉辦超過20場跨界活動,討論能源轉型、氣候調適與青年未來等議題,其中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台灣河溪網協會舉辦「氣候變遷調適:災害治理自然解方 (NbS) 的實踐與思辨」論壇,分享「自然解方 (NbS)」理念帶領民眾重新思考災害治理。

當千億治水與水泥工程在極端氣候下逐漸失靈,台灣的災害治理正迎來從「與河爭地」到「還地於河」的典範轉移。本文由學者、民間團體研究員引言帶領讀者深入思辨國際倡議的「自然解方(NbS)」反思如何跳脫水泥工程有所極限的治水輪迴 。並正視花蓮馬太鞍溪最真實的治理困局——當治水學理碰上錯綜複雜的原住民保留地歷史創傷時,「還地於河」的挑戰往往不在自然,而在人與制度。這絕非單純的防洪工程,而是一場修補社會裂痕、重新學習如何與河流共同安身立命的浩大社會溝通。


今年6月底(2026年6月25日至27日)在米克拉颱風的外圍環流、增強的西南風以及鋒面南壓的「三重夾擊」下,全台多地因短時間內灌進驚人雨量,傳出近500件災情、更遺憾的是發生傷亡。花蓮萬里溪堰塞湖蓄水量達到70%(約300萬立方公尺),人們記取去年馬太鞍溪堰塞湖經驗,早早發出「紅色警戒」撤離下游居民。

面對交通受阻、家園毀壞與上億農損,各界心急檢討「防洪排水」的工程與執行狀況,但「灰色工程跟得上氣候變遷嗎?」 台灣河溪網協會秘書長鄒明軒反思,提醒若繼續以「與河爭地、加強治水」模式面對極端氣候,傳統防洪工程有其極限也有其代價。

千億治水一投再投,水泥工程難買防洪成效 

過往社會普遍抱持「要求防洪治水達到零風險,政府水患治理義務無限上綱」的想法,中央政府近 20 年發動多次大規模治水計畫,包括陳水扁時期的「8年1,160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馬英九時期的「6年660億流域綜合治理」,以及蔡英文時期的「前瞻基礎建設--水與安全計畫」,但合計投注 2,698 億元後,縣市管河川區排治理率僅從19% 提升到45%。

目前中央政府再投入「千億治水計畫」,但若還是以堤防建設、排水整治為主,是否追得上極端氣候的腳步,已是一個靈魂拷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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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溪洲地區以堤防封堵、設置水閘門及抽水站等治水手段因應地勢低窪。(鄒明軒 製圖)

鄒明軒舉宜蘭溪洲地區為例,當地由於地勢低窪,在早期維持堤防開口目的,即是作為蘭陽溪水位高漲時協助滯蓄洪的區域,農民因而順應洪泛週期、維持低度農業使用。後來因農舍、民宿開發,民代施壓做成加強治水決議,這些年陸續有堤防延長、裝設水閘門防堵外水回淹,再用興建抽水站排除內水等工程,結果2024年凱米颱風仍創下淹水深達1公尺的驚人紀錄,之後又再投3.7億要做橋梁改建、道路加高、排水整治與加高護岸等。

鄒明軒直言,規劃單位報告書上已顯示預估改善效果有限亦不符經濟效益,但卻仍以「有助於提升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度」為由,繼續爭取納稅人的公共財來助長高風險私人投資。

讓河流有空間,也讓人類更有韌性 

當民眾一心期待的「不淹水」傳統防洪工程不見得能給予時,我們將陷入「擴大治水工程」、「極端氣候致災」、「民意與媒體咎責」、「治水成政治籌碼」的惡性循環,但目前國際的災害治理已從過往運用工程技術尋求「築堤束水」、「快速排水」的作法,逐漸轉型為順應河流,尋找減緩水勢、「還地於河」的作法。關鍵思維在於將自然環境視為伙伴而非需控制的禍患,這稱為「自然解方(NbS)」,不僅國際已有不少成功案例,台灣亦陸續展開嘗試,但與傳統工程不同的是,自然解方更需要民間的理解與參與。

臺大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教授李玲玲說明,2022年聯合國環境大會對「自然解方(NbS)」做出定義,「採取保護、保育、修復、永續利用和管理自然或改變過的陸地、淡水、沿海和海洋生態系統等的行動,有效地、調適地因應社會、經濟和環境挑戰,同時增益人類福祉、生態系統服務和韌性以及生物多樣性惠益。」因此自然解方 (NbS)並非處理保育單一物種、也非只討論自然環境,重點在於透過管理生態系統,因應社會、經濟和環境挑戰,因此在顧及人類福祉的同時,生物多樣性、生態系統服務及韌性也都受到保護,兩者是相輔相成的伙伴關係。

「各類健全的生態系統可同時提供多種有益於人類的服務 。」李玲玲指出,生態系中有生物與非生物,當然也包括了人類,彼此互相交互作用下,即產生了多元的生態系統功能及服務,以因應極端氣候為例,植物的光合作用減碳也供給氧氣、植物的根系能緩衝暴雨、也能協助雨水入滲到地下水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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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健全的生態系統可同時提供多種有益於人類的服務 (李玲玲 製圖)

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教授廖桂賢提醒,「一味強化水泥工程防災已被國際視為不當調適 」因為以水泥工程來「防洪」,不僅多是製造更多碳排,且難以完全排除淹水,甚至帶來鼓勵開發易淹水地區、民眾災害意識降低的反效果。但若納入非工程手段,我們還有很多能做,包括上位的土地利用規劃與管理,環境設計則有建築防水、人口密集區打造為海綿城市、河溪及流域則恢復自然河相並復育洪泛平原,另有以淹水潛勢圖、災害意識教育、洪水監測與預警等工具與機制,帶領民眾更有能力整備與應變。

順應河流、還地於河~~國內外已有成功案例

「順應河流」、「盡可能回復自然水文」、「利用流域與河川既有的生態系服務」是自然解方(NbS)減緩洪水問題的核心理念。河流內主要有截流、蒸發散、入滲與窪蓄四大水文作用,河川周邊增加植披,有助於截流與蒸發散。而把流域周邊例如親水公園等空間的透水表面極大化、改善已遭夯實的土壤,都有助於讓水入滲到地下水層。恢復河灘地、濕地的滯洪功能,並利用農地魚塭、公園綠地兼作滯洪池也能改善窪蓄作用。

「把空間還給河川,可能比築更多堤防更有效。 」

廖桂賢指出,洪泛平原本是河溪的自然滯蓄洪空間,當我們用護岸堤防阻擋,用光滑、直順的渠道希望水一路暢通的盡快流走同時,失去洪泛平原的河段卻會增加下游洪水量、強化沖刷、增加下游水患風險,因此應該逐步檢視現有護岸堤防,尋求可部分移除或退縮的區域,把洪泛平原還給河川,以擴大增加河川區域,為下游滯蓄洪水,並重建植生例如復育濕地,甚至進一步「適度保留河道中的倒木與漂流木」把倒木放回河道中、模仿漂流木在河岸邊聚集糾結,既達到創造生物微棲地的功能,更是減緩水勢、降低洪峰壓力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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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度保留河道中的倒木與漂流木能減緩水勢、降低洪峰壓力,同時創造生物微棲地的功能。(廖桂賢 提供)

過往印象中,治水防洪工程中必須定期清空河道中雜草、淤積卵石、倒木與漂流木,降低了河道的「粗糙度」,水流速度就會變快,帶來排水效率提高,降低溢堤淹水的風險。但保護了上游,卻強化洪水對下游沖刷,等於把水患風險轉移到其他地方,但也破壞了河流生態環境與地下水補注。  

廖桂賢分享蘇格蘭的案例,以增加入滲、減緩水勢、滯蓄洪水與土砂的作法取代過往傳統工程的「自然式洪水管理」。在上游集水區進行造林33萬顆樹、復育泥碳土,並利用木材製作上百座可透水的木堆滲漏堰及設置了38處蓄洪塘,以減緩大水水勢。中游則是讓河川再度蜿蜒、移除護岸,並復育洪泛平原與濱溪森林。下游的都市則進行永續逕流管理,由土地與水道共同分擔降雨的逕流,而非讓水立即都進入河川與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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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蘇格蘭東北部的羅塔爾溪,早期為加速排水而截彎取直,近年透過河道重新蜿蜒化,恢復棲地功能,也減少高流量事件下泥沙帶給下游的負擔。(廖桂賢 提供)

在蘇格蘭的案例中,實施與維護成本相對低、也更為低碳,同時收得生物多樣性、地下水補注、河川自淨等效果,人類降低洪水風險的同時,環境與生態也得到改善。鄒明軒則指出,雖還未能像自然式洪水管理,能同時創造環境與生態改善效益,但就土地共同承洪的思維翻轉而言,其實台灣也有成功的試辦案例,在雲林有才寮有上千公頃的台糖農地投入在地滯洪,提供了209萬立方公尺的蓄水能力。在這個計畫中,工程費約8,000萬元、每年必須付出1,874萬元的獎勵與補償,但若是要設置相等功能的傳統滯洪池,將耗費12億元的工程費與32億的徵收費用,相較而言降低龐大成本、帶來極高的經濟效益。

自然解方的全面落實,不在自然,而在人與制度 

國內外兩例雖都展現自然解方(NbS)不只在財政上更划算,且有利於環境永續。但廖桂賢直言,關鍵在於蘇格蘭案的中游農牧用地屬於幾個大地主,他們願意領取其實數目並不算大的補償、補貼,讓私有土地參與復育計畫,而雲林有才寮運用的是台糖農地,也讓溝通成本大幅降低。

鄒明軒表示,目前政府各部門還在逐步理解「自然解方(NbS)」的路上,2021年初引進時,不免有「望文生義」的以為就是要減輕生態影響、甚至把綠美化、生態工法誤當成「自然解方(NbS)」。目前雖然已理解是流域整體管理,但挑戰仍是政府與民間對水泥工程依舊有路徑依賴、且總在政治角力中難以僅憑專業理性、成本效益評估來做出決策。

「自然解方(NbS)」雖已開始慢慢成為政策指引,但短時間內仍不易翻轉,仍有待案例示範及落實,規劃方法也需要驗證,未來還需加強生態防減災應用、順應自然的治理原則與論述,並建立新興評估指標系統。

從治水到安身立命:一起在馬太鞍流域尋找解方

「如果我們要還地於河,那我們與馬太鞍溪的關係到底是什麼呢?」去年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後,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持續參與,其中研究員梁聖岳更是第一批前往堰塞湖探勘的成員,後續的兩趟行程,見證了堰塞湖現場在短短半年內的快速變遷,雖然目前暫無災害威脅,但崩塌現場仍有七成的土砂、且殘壩持續下切,邊坡容易崩塌,隨時都有再次形成新堰塞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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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4個月影像,湖區面積大幅縮小,湖區降挖施工團隊以駐紮於湖邊一個多月(地球公民基金會 提供)

堰塞湖溢流後,馬太鞍溪流域的風險從大量的洪水轉移多達3億立方公尺的土砂,大量的土砂淤積在河道中,使得河床快速抬升,讓聚落內原本可以順流而下的排水,難以順利排出,隨著土砂堆積,馬太鞍溪的流路也難以預期,如同去年(2025年)鳳凰颱風時,流入北岸明利部落的洪水。

面對巨量的土砂威脅,經濟部水利署除了將原先的堤防加固、加高外,規劃在南岸興建高規格堤防,保護下游聚落安全,上游處吉利潭地區則作為「囚砂區」,避免土砂過快淤積於下游聚落河段,佛祖街的重災區農地,則因土砂堆積超過3公尺以上,由農業部透過徵收或輔導造林,作為「防洪保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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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鞍溪南岸佛祖街以東重災區,當地原為農田,災後覆蓋於3-5公尺深之土方下。(地球公民基金會 提供)

與此同時民間與學界也積極提出馬太鞍溪「還地於河」的訴求,透過歷史地圖與在地長輩的記憶,我們得以窺見馬太鞍溪過去的洪水脈動,已經不是當前僅有400公尺寬的河床所能面對。但「還地於河」為何需要更細緻討論呢?因為馬太鞍溪北岸的土地百年來經過不同政權、制度與開發計畫影響,土地被墾殖政權收編為「國有土地」,當土地終於在過去10多年間,透過「還我土地」運動與原住民族保留地的補辦增劃編作業程序回到族人手上時,如果僅透過「土地徵收」的手段達成「還地於河」,缺乏其他土地管理機關或主責災後重建的工程會參與協調,以地易地或保育地役權等方案,如此又會再次加劇當地的社會衝突,讓過去土地流失的那段歷史再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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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鞍流域隨著政權、制度不斷轉變,層層疊疊了土地使用的歷史。(傳統地名引用自 20130606環境資訊中心/作者 Namoh Nofu--把人趕走,以利「無聲開發」!)(梁聖岳 製圖)

梁聖岳直言,面對持續變動的馬太鞍溪,我們並不期待某個「一勞永逸」的解方,只有在不斷參與、收集資訊與往返馬太鞍溪流域的過程中,能夠讓資訊對等,提升彼此對於環境的認知與文化的理解,撐出彼此討論、對話的空間,畢竟「還地於河」討論的不僅是防災或是洪水與土砂的去處,更是與在地社群一起討論、思辨要如何在這片沖積扇上繼續安身立命。

從水泥防洪到還地於河,一場重塑人河關係的社會溝通

面對極端氣候的靈魂拷問,傳統「築堤束水」的水泥工程已達極限,台灣必須從「與河爭地」的治水惡性循環中抽身。誠如鄒明軒所述,盲目的灰色工程投資往往不符經濟效益,李玲玲也提醒,健全的生態系統與人類福祉相輔相成,應將自然視為共同因應氣候挑戰的伙伴。對此,廖桂賢給出了具體的非工程實踐路徑:我們應從土地利用管理做起,逐步退縮或移除護岸堤防,將本屬於河溪的洪泛平原還給河流,利用大自然的滯蓄洪韌性來降低流域整體的系統性風險。

然而,從學理走向實務,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後的巨量土砂,正是最真實的試金石,因為「還地於河」除了自然營力,歷史、制度與人更是其中關鍵。梁聖岳所點出的,馬太鞍溪北岸複雜的原住民保留地歷史創傷,讓單純的「土地徵收」極易演變成新的社會衝突,正是現代的我們正在面臨的課題。我們無法期待一勞永逸的解方,唯有透過資訊流通與對齊認知、撐出在地社群與政府對話的空間,在修補社會裂痕的同時順應自然,才能在這片沖積扇上找到真正安身立命的永續解方:「還地於河」不僅是單純的防災工程,更是一場重塑人河關係的浩大社會溝通。


【延伸閱讀】

20260727【公視-我們的島】--為什麼堰塞湖讓光復淹水,卻只有這裡沒事?


本文為2026年8月12日關鍵評論網投書:賴品瑀/台灣如何從「與河爭地」走向「還地於河」?極端氣候下,從水泥工程、自然解方到馬太鞍溪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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