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蓋飯店,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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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蓋飯店,不行嗎?問出這個問題並不唐突,而是非常重要。究竟我們生活的島嶼與環境以及我們的休閒娛樂方式,該如何彼此調適呢?又或者,到底海岸能不能蓋飯店呢?
業者在選定場址時,就可以先行避開環境敏感區域,既保護環境,也保障業者。而觀光飯店也應當在評估用水、用電,或對當地交通衝擊後,並且能夠在建設本身過程符合廢棄物、污水、噪音的處理規範,即使是在海岸區塊,也是可以與在地共好,一起發展。
民國80年代前後,有大量觀光開發案通過環評,當時的開發模式就是在極小地方大量招商,如知本溫泉區、廬山溫泉區。大量開發計畫也是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如此複製,然而,這已經不是現在台灣適合的觀光產業模式。包括氣候變遷下,集中降雨和加強的颱風規模,密集開發,將帶來未知的環境風險。
觀念老舊:清境不清靜的背後
觀光飯店作為規模極大的遊憩休閒空間,將會在自然環境中帶來大量人為干擾。除了周遭的動植物受到燈光、噪音影響,海中生態也會直接受到污水排放衝擊。觀光飯店不只應具有的污水廢棄物處理、降低生態干擾的設施(包括減低光害、隔音牆),更需在規劃期間做好嚴謹的環境影響評估。另外,例如珊瑚等脆弱且珍貴的自然物種,更是面對開發時所應重點評估的環境因子。
生態干擾:海岸開發對珊瑚礁生態系的影響
東海岸地區長期缺水;台東縣地區目前垃圾掩埋與清運已陷入窘境。但根據環保署資料,一家房間數五百以下的旅館,一週消耗的一次性物品量約為一百個家庭一年使用量。旅館用水更是驚人,經濟部水資源局曾調查國內用水量,每名住客每日用水量約902公升,遠高於國人平均用量的300公升;用電平均消耗量也比較高。
面對垃圾量暴增,台東縣政府是否又必須為了這些大型觀光飯店的不永續經營方式,耗費公帑增設垃圾處理設施?這些看似公共卻是為財團買單的支出,似乎也是全民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