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光電破壞生態?一起來改變它!

文/ 李根政(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蔡卉荀(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
2018 年 1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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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與友團、七股漁民、台東卡大地布部落共商光電開發議題(邱花妹提供)

2025年新的能源結構,太陽光電總裝置目標為20GW,其中屋頂型預計裝設3GW、地面型則為17GW。屋頂型爭議小、線損少,設置目標僅3GW是明顯偏低,應該重新檢討提高目標。

政府當初以屋頂光電普及率僅15%來估算,這是明顯的低估,比日本的19%還低!有學者認為,2025年屋頂光電裝置量應可達到8GW,再加上目前屋頂光電的設置進度已經超前,更有必要提高裝置目標,降低地面型光電的開發壓力。

地面型可以提供都會或用電大戶的需求,但若選址不當、沒有完整妥善的評估,恐會破壞生態與農漁產業環境。

目前政府雖然僅開放水庫埤塘、地層下陷、鹽化、受汙染淹水等不利耕作地區進行地面型光電設置,但水庫埤塘和不利耕作地區也很可能是人為干擾少、生態豐富的地方。所以政府在核發許可時,應該進行生態調查,並諮詢地方團體。藉由嚴格審查,迴避敏感地區,以避免破壞生態。

能源局曾打算在嘉義布袋鹽田設置300多公頃光電,幸賴鳥會、生態學者及居民長期記錄布袋鹽田的生態與當地生活需求,向行政院提出佐證資料,最終排除生態熱區,縮小範圍到影響較小的八區及九區共102公頃。目前團體們仍積極向政府與業者爭取更恰當的工程方式與生態保留區位置。這個案例說明了一件事,那就是納入地方的智慧和意見,才能確保再生能源符合環境永續的期望。

發展再生能源是全民共同的期望,但若僅是複製過往傳統的開發模式,忽略生態環境、排拒公民意見、圖利財團,就不是我們要的新能源。台灣再生能源的發展正在起步,許多跨越不同政府單位層級的問題也會陸續浮現出來。我們要做的就是辨識出這些問題,並努力建立解決問題所需的民主機制,讓再生能源成為全民共享的能源。期望全台地方團體、公民一起來監督各地的再生能源計畫,督促政府建立更嚴謹的審查機制與設置規範,讓綠能業者有所依循,一起來創造能源與環境、產業三贏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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