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台水泥半屏山開發案 民間建請都市計畫委員會撤回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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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07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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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2-004.jpg(薛淑文攝)

 

高雄市議會於2008年6月16日舉辦「建台水泥半屏湖香榭綠都開發計畫」研討會,會中討論五項議題:「礦區再開發的社會公益原則」、「開發主體的爭議性和財務問題」、「高鐵周邊區域整體開發」、「地質問題與生態保育」、「市民景觀權的保障」等,由黃石龍副議長和地球公民協會李根政執行長主持,出席人員包括十位市議員、開發單位代表、八個環保團體、二位專家學者、二位里長、卅多名周邊社區民眾及大樓管理委員會幹部,市政府內包括都發局、建設局、環保局、都市計畫委員會等都派員參加。

建台水泥計畫在左營高鐵站後方,利用位於半屏山上的十公頃許基地,興建36米高、十二層樓高的集合式住宅和五層樓高的商業區。近日來掀起軒然大波,輿論譁然,質疑在半屏山地質興建高樓層建築的適宜性和對於半屏山景觀的衝擊。環保團體在會中報告時,指出建台水泥開發案有多項缺失,要求政府應事先做到八項要求:

  • 此案地形地質與民國八十六年發生崩塌的「林肯大郡」相似,事後中央與地方政府負擔國賠及善後高達十億元,政府應要求廠商投保二十億元以上災害險五十年。
  • 建築物高度應限高十米,不得高於半屏山後巷地面,以維護半屏山天際線的完整。
  • 因應環評結論要求,興建完整的污水處理廠,做到三級廢水處理並回收再利用,而非模糊的二級生物處理。
  • 根據近日豪雨造成建台水泥基地滯洪四萬噸,開發規劃應興建地面式生態滯洪池

三公頃以上,兼做鴛鴦復育棲地、廢水回收淨化、休憩之用,不得為地下式。

  • 基地西側及東側「防災密林帶」二條(至少各15米)。
  • 因應環評要求,鴛鴦保育及裸露地綠化、多樣化植栽完成,才能送都委會審議。
  • 開發基地上方沈砂滯洪池之水土保持計劃自民國八十六年至今未能通過驗收,在未驗收前,都委會不應審理本案。
  • 應要求開發單位建台水泥先增資成為資產正值,並將國有財產局及軍備局列為共同開發及法律責任人再審理本案。

出席議員包括黃昭星、林瑩蓉、林國正、陳玫娟、陳麗珍、周玲妏、黃紹廷、吳益政、藍健菖、楊色玉、周鍾、陳美雅(依照抵達時間排序),由於此案位於高雄市重要門戶位置,因此不乏多位議員跨越選區,前來關心。議員對於此開發案多抱持保留意見,左楠選區議員抨擊過去水泥在地方造成污染、環境危害,現在又以粗糙的開發案來牟取暴利,不是公眾之福祉。議員呼籲開發案除了應還給民眾一座綠油油的半屏山之外,也應提出真正符合社會共同利益的規劃,有條件地開發,不要糟蹋了這塊重要的土地位置。特別是應由都發局先提出區域規劃構想,建台水泥廠區應結合鄰近東南水泥廠區、中油煉油廠遷廠一併規劃,以謀求高雄市整體城市發展的願景,再受理本案,且應改為「公辦重劃」,才不會受制於業主個別的規劃內容。

在場的福山、左營地區居民也表示,半屏山過去是北高雄重要地景,成為郵票、唱片封面,也是許多人度過童年的地方,但是現在不但不成山形,若再開發高樓建築,民眾將看不到半屏山了。因此希望能夠積極進行半屏山復育,還給民眾欣賞、遊憩半屏山的權益,讓下一代也能夠擁有美好的生活環境。

兩位主持人綜合以上各方之意見做成結論時強調,由於過去政府不重視資訊公開,整個建台水泥開發案的環評過程草率通過,如今進入都市計畫委員會過程倉促,才會造成今天引起社會輿論譁然,因此幾點具體方案要求市府相關局處配合:

  • 請市長、都委會主委前來議會就此開發案進行專案報告。
  • 請都市計畫委員會撤回本案,都發局考量社會、環境、都市永續發展之最大公益,積極主導整體規畫,同時舉辦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並將公聽會決議送都市計畫委員參酌,重新審慎評估本案。
  • 請建設局針對半屏山之水土保持計畫、沈砂滯洪池超挖等相關課題,至議會進行專案報告,並於下次公聽會時提出。
  • 請環保局就建台水泥開發案之各項開發承諾及開發附帶條件之監督、追蹤情形,至議會進行專案報告,並於下次公聽會時提出。
  • 本案及本市各項公共施政,應落實資訊正確、完整、即時之公開,提供民眾參與之基本條件。

市議會將提案列舉本案之開發原則,請市府在推動本案時確實參酌。

(本文由台灣濕地保護聯盟擬稿,結論由會議主持人高雄市議會黃石龍副議長、地球公民協會李根政執行長整理、確認。本案共同聲明團體有:高雄市綠色協會、地球公民協會、台灣濕地保護聯盟、高雄市左營舊城文化協會、高雄市柴山會、高雄市文化愛河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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