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零排放》地球公民基金會的主張:減碳的關鍵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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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
2021 年 07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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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極端氣候,我們可以做什麼減碳行動?省電、節水、多搭乘大眾運輸,都是該做的事情。不過,我們還需要有國家層級的氣候政策,引導大多數人們改變生活和生產模式。

而環境組織的責任,就是要提出政策方向及具體建議,爭取更多人們的支持,引導政府、企業與每個人開始採取行動,不讓愛地球成為口號。

地球公民基金會檢討過去台灣減碳失敗的原因,提出四大關鍵行動指標;並進一步分析台灣的製造、住商、交通、能源等四大部門,在減碳上應該做的事,與社會共同商討氣候緊急下的減碳行動。

 

台灣減碳的關鍵行動

2021年422地球日,蔡英文總統首度宣示:「2050淨零轉型是全世界的目標,也是台灣的目標」。雖然目前仍未看到具體的評估與政策,但對比目前溫管法只要求「2050年碳排減為2005年一半」,這番宣示為台灣的氣候治理錨定了更積極的目標,更釋出強烈的訊息:台灣已經無法自外於全球氣候行動。

台灣是極端氣候的受害者,需要自救。從2009年莫拉克的洪災到今年大旱,極端氣候已真切危及國人身家安全,造成農漁產銷失序,環境地景變動。敏感脆弱的台灣,迫切需要更積極的氣候減緩與調適作為。

台灣是高排碳的國家,需要負起減碳責任。2017年台灣人均排碳量達11.62噸,遠高於日本9.32噸、歐盟7.05噸,總排碳量全球第23名。

此刻,台灣在中美角力中握有晶片製造的戰略地位,吸引台商回流、外商進駐,推高了能源、土地與水資源的需求,在疫情下經濟正逆勢成長,如果無法擺脫經濟與碳排掛鉤成長的模式,將難以因應碳關稅與全球綠色產業要求。

因此,減碳不僅是為了環境保護,也是台灣生存競爭的關鍵行動。

全球減碳競賽開跑

聯合國跨政府間氣候變遷專家委員會(IPCC)在《全球升溫1.5°C特別報告》指出:203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須比2010年減少40-60%,並於2045-55年達到碳中和。碳中和就是透過節能、用再生能源取代化石燃料,盡可能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再透過森林碳匯或碳捕捉技術,將大氣中的碳抓回來,一正一負互相抵銷的結果。

目前已有131國、524城市宣示2050年前達到碳中和,307間企業宣布100%使用再生能源,拒用化石燃料。蘋果、Google及微軟等跨國企業,更承諾淨零排放。

許多國家進一步提出更具體的短中期目標及策略,例如英國2035年將減排78%,歐盟2023年開始實施碳關稅,2030年要減排55%。美國總統拜登日前也承諾,2030年前削減國內碳排放量50%至52%,展現重返氣候領導的決心。

印太地區,台灣的主要競爭國日本與南韓,也都承諾2050碳中和。日本調高減排目標,2030年將比2013年削減46%。韓國則將中止投資國際煤電,具體對中日形成壓力。排碳最多的中國則僅承諾2030年達排碳高峰,2060年達碳中和,其後續作為將牽引國際政治經濟版圖。
RACE TO ZERO,21世紀全球減碳競賽已然開跑!


四大關鍵行動

回顧台灣歷任政府,都宣稱過要減碳,但沒有明顯成效。1997年京都議定書通過之後,從1998年台灣至今已召開過4次全國能源會議,多次宣示減碳目標,但都沒有具體減碳作為,台灣的總體排碳趨勢不減反增,2018年比2005年多了847萬噸CO2碳當量,漲幅3.2%,2015年巴黎協定通過後,台灣當年通過《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目標是2050年要根據基準年2005年排放量要降50%以下,第一期減量目標是2020年要比2005年減碳2%,但仍舊無法達標。檢討二十多年來台灣減碳的失敗,我們認為必須落實以下四大關鍵指標,以避免重蹈覆轍。

一、要有明確的行動計畫、路徑與配套。2016年蔡政府上台之後,台灣制定了2025年電力轉型目標,且正在實踐當中,相對於過去政府的保守和無所作為,這是一個重要的前進。然而,在蔡英文總統宣示台灣要以2050淨零碳排為目標下,應明確訂出2025年、2030年、2040年、2050年每個階段、每個部門的排放上限,提出行動路徑與配套,尤其需要綜合評估國土利用、生態保育、社會經濟,進行系統性規劃。

二、執政者的政治決心。除了總統的宣示,更需從行政院長帶頭建立氣候行動內閣,完備氣候治理架構及減量調適機制,才能全面佈局綠色經濟,跟上國際減碳步伐,帶領產業與社會打開新局。

三、電力與能源價格必須合理化。電力和能源價格太低,未如實反映化石燃料對環境與健康的危害。台灣電價甚至是全世界第四低,僅次於中國、馬來西亞和墨西哥。過低的價格,讓用電與耗能無限增加,企業、公部門與社會大眾都缺乏減碳動力,不利於推動節能與使用綠能。
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5,2020)強烈主張各國應讓污染者付費,停止化石燃料補貼。租稅負擔上,應從所得稅轉成碳稅,減免平民百姓稅負,並讓污染的企業繳稅。因此,課徵「能源稅或碳稅」是各國抑制排碳的必備工具,但台灣自2006年提出能源稅草案後,15年來不曾立法,難怪減碳進度遲緩。

四、降低轉型的環境與社會衝突。台灣地狹人稠、資源有限,在擺脫對化石燃料依賴,邁向永續轉型的過程中,如何明智利用有限的環境資源,減低對既有社會經濟的衝擊,必須有制度配套,以避免轉型工程在社會衝突矛盾中無法前進。
 


圖1、台灣溫室氣體排放逐年攀升,主要來自能源生產與使用(資料來源:環保署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清冊)
 


圖2、各部門排碳趨勢逐年成長,以製造部門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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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零排放》製造、住商、交通、能源部門的減碳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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