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電廠開發應納入環評──公聽會記事

黃斐悅/地球公民協會研究員
2010 年 07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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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東部水力發電廠的爭議悄悄地燃燒,除了接近完工的和平溪碧海水力電廠外,台電公司也正在規劃萬里和鹿鳴二座水力電廠。

其中鹿鳴水力電廠預定地──拉庫拉庫溪是台灣少數整個流域幾乎沒有人工設施的溪流,且為是目前台灣黑熊密度最高的棲息地,生態資源非常難能可貴,該溪上游大部分已納入玉山國家公園範圍。雖然水電廠預定地沒有在國家公園範圍,但位於國家公園邊界,該區仍屬生態資源豐富之區域(工程霸址處仍可見熊蹤),這一個發電量極其微小的水力開發案,將產生十足久遠的破壞力。過去環評法認定的水力發電廠環評,僅在國家公園等敏感區位範圍內,或裝置容量二萬瓩以上才需環評,但許多未達此標準的水力發電廠,仍因設置攔水壩而對河川中下游環境造成極大破壞,這是很明顯的環評漏洞。

今年6月2日,環保署召開了『水力發電廠之開發,於山坡地興建或擴建攔水壩(堰),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公告草案研商公聽會。

在公聽會上,本協會以「鹿鳴水力電廠—拉庫拉庫溪」為例作說明,表達高度贊成環保署將「水力電廠開發行為」納入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認定標準。同時,從公眾參與、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之影響等面向,說明納入環評之必要性;而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也舉出國內其他山坡地開發案的環境影響,支持這項修法,主張水力電廠本就該嚴格擬定環評規範。令人欣慰的是,政府部門包括營建署及玉管處、原民會代表、台北縣政府環保局、環保署督察總隊等單位也陸續發言,對環保署的決定表示支持。

然而,台電公司還是屢次表示,水力發電廠並無相當明顯的環境污染,實施環評的規定過於嚴格,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態度上也傾向台電。他們認為條文中「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對不良影響的定義太過模糊,因此主席葉俊宏(環保署綜計處處長)再度澄清,該條文並非要先認定開發案是否有不良影響再進行環評,而是直接將水力電廠公告為一種「應進行環評的開發行為」。儘管台電公司仍然抗拒水力電廠應實施環評,但在多數政府機關及環保團體意見一致的氛圍下,會議僅進行了一小時,就作成獲得共識的結論。

會議結束後,營建署及玉管處的代表特地走過來向我道謝,感謝本協會通知他們出席本次公聽會(他們不知道有這場會議)以及我們對鹿鳴案的積極關心。我想這是出於他們不容易在公部門之間表達堅定立場,因此這些話,也成為我今天參加會議最大的收穫。

     

△美麗的步道,可能成為鹿鳴水電的施工道路;攔水壩下游的拉庫拉庫溪,枯水期將斷流?

△圖為西寶水力電廠已完成的橋墩等部分工程,

該計畫於2005年被立法院刪除預算後,停擺至今,

目前台電公司正提出萬里水力的修正計畫,要繼續推動。

水力電廠是不友善的再生能源

台灣地質脆弱、崩塌嚴重、輸砂量大等,在氣候變遷與東部地震頻仍氛圍下,水力電廠的壩體上游源頭廣大的土石崩塌地,以及枯倒木等無機及有機體,將源源不絕地輸入壩體水域與衝撞壩體。

  • 除將嚴重縮短電廠壽命並讓維護費用遠遠超越預期外,巨量的有機體分解也將釋出可觀的溫室氣體-甲烷,大大破壞原先發展乾淨再生能源的用意。
  • 颱風暴雨季節,巨量土石與漂流巨木的衝撞亦會危及壩體安全與電廠壽命,對於下游兩岸居民與農田產生重大的潛在安全疑慮。
  • 興建攔水壩、引水隧道、闢建施工及維護道路的過程,以及運轉期間,將嚴重衝擊整個河域生態;在攔水壩與電廠出水口之間的河段,將會乾枯。
  • 位於下游的壩體也將阻斷洄游性魚、蝦河海兩側上下遷移洄遊的路徑,將會大大降低這些生物的族群,進而影響到下游河口域依賴這些洄游性魚蝦蟹類生活人民的經濟收入。(例如秀姑巒溪口的阿美族人)
  • 因發電所造成的不穩定水源,亦會影響下游廣大水稻田的灌溉。

我們支持政府發展再生能源,但是,破壞河川生態,危及下游居民和農業,效益低落的水力電廠,並非真正對環境友善的再生能源。

*本文部分摘自台大生態演化所博士生林宗以先生之文章。目前包括本會及花蓮環保聯盟、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花蓮分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團體,以及卓溪社區居民,正共同關注東部水力電廠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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