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台灣東海岸最大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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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6日近百人至行政院門口抗議,要求行政院立即進行跨部會整合,來面對棕櫚濱海度假村案中的各大爭議。(蔡馥宇攝)
今年3月美麗灣渡假村遭最高法院判決環評無效定讞,撤銷環評許可,原以為台東最美海灘-杉原灣終於可以稍稍喘口氣,沒想到2個月後,比美麗灣渡假村面積大上4倍、房間數超過500間的棕櫚濱海渡假村(以下簡稱棕櫚案),卻「再度」於5月份送環保署審查,欲在一片保護自然海岸及捍衛原民權利的聲浪下嘗試闖關。會用「再度」闖關的字眼形容此案,原因是從2010年起進行「環境差異分析」(以下簡稱環差)開始,此案共歷經7次環評專案小組、3次委員大會,最後仍在許多重大爭議仍未解決的情況下,於今年6月29日通過環評大會審查。
爭議一:利吉混同層不應進行大量體開發
棕櫚濱海渡假村位於美麗灣西側,整體開發計畫位於利吉混同層(以下簡稱利吉層)上,每逢降水就有可能出現無預警地滑的現象,坐落於此的公共建設,如道路、校舍等,經常遭受地滑的衝擊,若逢颱風及豪雨,山崩地滑的現象更加嚴重,危害建設及居民的安全。今年10月初,台東連續5天4夜的豪雨,美麗灣渡假村旁的公路擋土牆出現極大的裂縫;位於一九七縣道上的富源村發生崩塌與泥流,並造成四棟民宅倒塌變形,無法居住。
富源村民宅地滑嚴重 (黃靖庭攝)
而位於棕櫚案基地下方的坡地也出現一系列的X型交叉的破裂面(稱為共軛破裂面),顯示此區域的岩體受持續的重力作用已產生破裂,目前處於不穩定狀態,未來極有可能滑動。回顧歷次環差會議,民眾一再提出利吉層不適合大量體開發的證據和地滑跡象,卻屢次遭開發單位以當地岩層經調查屬穩定為由駁斥,而專責地質研究的中央地調所代表則在會議上「中立」的表示:「這裡不是公告的地質敏感區,但不代表這裡不會有災害發生」!
爭議二:諸多疑慮未解,稀有珊瑚、海龜、美景、遺址恐消失
除了上述地質疑慮外,棕櫚案仍有許多環境因素,並未在七次的環差審查會議中妥善處理。第一,開發基地位於花東海岸二級保護區預定地,場址距離杉原海灣僅約200公尺,杉原灣為世界稀有的「貝氏耳紋珊瑚」在台灣唯一棲地,更擁有台灣近三分之一的珊瑚種類。其次,根據程一駿教授「建立台東地區海龜保育策略及國際保育合作機制」的研究調查顯示,過去杉原灣曾有海龜上岸產卵的紀錄,該區沙層厚,沒有礁石或是漂流木堆積,是良好的母龜產卵沙灘,因此被視為海岸保護區的潛力點。第三,開發基地座落在杉原遺址上,一旦開挖很可能就要面臨古蹟保存與飯店開發的決擇。杉源海灣已遭受美麗灣度假村興建時的擾動,棲地條件每下愈況,倘若再有大型建設進駐,後果不堪設想。
(圖片來源:中研院珊瑚礁演化生態暨遺傳實驗室提供)
【小知識】「貝氏耳紋珊瑚」
2008年中央研究院陳昭倫研究員調查發現,杉原灣擁有完整的片星狀孔珊瑚群聚,裡面有豐富的魚蝦貝類生存,並記錄到主要分布在西印度洋與東太平洋海域的「貝氏耳紋珊瑚」(Oulophyllia bennetthae),是台灣海域首次記錄到的品種。這棵「貝氏耳紋珊瑚」高約一公尺,寬約六十公分,是屬於石珊瑚目菊珊瑚科耳紋珊瑚屬的一種珊瑚,表面紋路就像耳紋般。
爭議三:陳年老案無退場,飯店總量無上限
東海岸眾多觀光飯店或遊樂區開發案,2015年10月,觀光局曾表示正在擬定「東海岸開發條款」,目的是為了解決一二十年前,財團一窩蜂搶進東部「海岸第一排」,粗糙地通過環評,三年內未動工或僅「宣示性動工」的陳年老案,業者需依法提出環差,再次確認環境現況。然而,這些老舊開發案的興辦事業計畫內容過時,且當時環評報告中,鮮少評估開發與沿海保護區的環境承載量問題,僅進行個案評估,從未考慮累積的觀光開發總量,如今這數十個飯店、遊樂區開發案,總面積超過200公頃,房間數超過2000間,將突兀地排列於沿海保護區及未來可能位於海岸法的特定區位之中,不僅不符合目前觀光發展方向及社會氛圍,還不斷引發重大的社會爭議。
爭議四:國有地一坪一年1.8元出租私人開發,轉型正義遙遙無期
棕櫚案開發總面積26公頃,其中近三分之一為公有土地,2009年國有財產局(2015年改制為國有財產署)以年權利金4.4萬元的價格,將此片公有地以委託經營的方式租給棕櫚案的開發商-東合開發公司,相當於一坪土地一年只要付1.8元的權利金,就可以租到近兩萬四千坪的土地來蓋渡假村。
此外,棕櫚案全區位在都蘭、加路蘭和刺桐等阿美族部落的傳統領域,開發單位從未依法徵詢當地族人意見,曾經取得的部落會議同意,也與現行原民會所公告的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不符,操作方式也極其粗糙,並非真正願意與在地長期生活的部落族人溝通。
十五年老案讓族人一次又一次北上抗爭,卻敲不動行政院積極作為
7月6日,棕櫚案環差補件確認的前一天,近百位關心東海岸的民眾齊聚行政院前,要求政府正視上述種種爭議。加路蘭部落耆老鍾錦榮更以情人袋反戴(代表家有喪事)、在行政院前重重的觸地磕頭的方式,希望用沉痛的磕頭聲喚醒政府及大眾,正視並落實原基法,保障當地族人安全、安心居住的權益。當天,行政院長辦公室主任施克和代表院長林全出面承諾(上圖),將由政務委員張景森進行跨部會協調,將此案相關單位,包括原民會、營建署、國產署、環保署及觀光局等各主管機關召集研商對策。初步決定希望業者能縮小開發量體,而行政院會確實督導開發單位踐行應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權始得開發之相關程序,並指示交通部觀光局應盡速辦理東部地區整體觀光發展之政策環評。至本文截稿日,上述決議並無任何落實之實質作為,地球公民基金會仍持續監督及追蹤各主管機關之辦理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