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屏空污管制應讓人民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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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敏玲(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
2018 年 1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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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民間團體2018年5月21日召開記者會批判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二期減污太少太慢。(何俊彥攝)

為了改善嚴重的高屏空污,2015年6月30日實施「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但至今三年多了,污染減量卻十分龜速,制度上也還有爭議。針對尚未公告的第二期程管制,我們要求:

一、第二期指定削減的時程應大幅縮短

總量管制從空污法具備到公告實施花了16年,第一期總量管制花了三年,實質減量不多,主要達成的是限縮長期以來核發給固定污染源過高的許可量;第二期管制計畫主力應放在儘速削減固定污染源的汙染量,但依二期草案第一次公告的內容,時間卻長達6年半,讓高屏人民忍無可忍。我們強烈要求第二期程削減量應提高、時間應縮短,尤其高排放量的廠商,應縮短削減期程為 3年,讓高雄的空品能儘快改善。

二、指定削減量應大幅增加

依環保署的草案,第二期削減的幅度只有7%至25%,我們要問,以這樣的減幅,高屏的PM2.5濃度何時才能達標?目前草案是以最佳可行控制技術為目標, 但此技術有許多已落後於國際,二期管制的目標應更進一步。請環保署以符合WHO的標準(年均值10μg/m3)為目標,回推高屏既有的固定污染源應該削減多少排放量。

三、提高抵換比例,檢討移污抵換

根據「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不同法人之間空污削減量差額與增量之抵換比例為1.2:1,但根據環保署整理國外的案例,美國將不符空品標準地區分為輕微、中等、嚴重及嚴峻等四級,屬於嚴峻的項目,抵換比率皆大於或等於1.3!台灣地小人稠,比美國空品現況更加嚴峻,抵換比率應提高。

而移動源削減量的直接受益者為城鎮中的居民與騎士,在高屏空品區未達標前,此削減量應作為民眾感受空污減量的成果,而非轉為固污使用。呼籲政府重新檢視固定源與移動源減量之間政策連結的合理性。

四、健康風險超標的工業區,新設廠應暫緩,污染不再增量!

高雄重工業林立,污染熱區多,無論是林園工業區、臨海工業區或仁大工業區,均有研究報告顯示鄰近區域居民的健康風險都已經超標,我們呼籲在居民致癌風險降到可接受程度(百萬分之一以下)前,新設廠應暫緩,污染不再增量。

20181101-0030.jpg為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第一期工廠揮發性有機物的認可量前十大。我們主張,這些大污染源應大幅減量。(高師大跨藝所蔡佩桂老師團隊製圖)

地球公民與在地環團的行動

今年5月21日,在環保署於高雄舉辦第二期管制草案暨相關子法修正草案的公聽會前,地球公民基金會聯合多個在地團體(註1)召開記者會,提出改善空污的訴求,但未獲回應,因此在6月1日,團體代表(美濃愛鄉劉孝伸榮譽理事長、高雄鳥會林昆海總幹事及筆者)在陳曼麗立委的陪同下拜會李應元署長及蔡鴻德空保處長。李署長與蔡處長說明,未來針對高健康風險的熱區,原則上是關熱區內的舊廠才能取得抵換量,讓熱區內的空污只能少不能多,而移動源抵換固定源則要求必須是高污染的老舊車種才能抵換,且要減量3.33公噸才能給固定源抵換1公噸,若是有害空氣污染物絕不能抵換。

至於期程,蔡鴻德處長回應目前縮短期程有執行上的困難,但會往縮短為4年半來研究。此外,目前空保處正在盤點缺少最佳可行控制技術的製程,承諾未來會減得更多,至於抵換比率拉大至1.3 : 1的建議,將納入研議。

有關高屏空污總量管制二期的實施,政府需正視人民飽受空污的痛苦,加速且大幅減污讓人民有感,而不可缺少的是公民行動,莫讓財團利益綁架了人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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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了解空污總量管制:環保署總量管制資訊網

 

註1:包括美濃愛鄉協進會、高雄市野鳥學會、屏東縣潮州鎮公所、金煙囪文化協進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等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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