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花蓮縣道193拓寬看永續觀光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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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庭/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專員
2016 年 0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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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各界於花蓮環境永續教育中心前召開記者會呼籲縣府正視人民維護193美景的訴求(花東辦志工攝)

花蓮縣道193拓寬案(以下簡稱193案),歷經三次專案小組審查,工程長度從21.7公里一路縮減到5.2公里,經費從24億縮減為9億,7月15日南段環差審查有條件通過。審查期間,花蓮在地居民、公民團體及地主不斷舉辦相關活動、工作坊…等,希望民眾對自己家園旁的道路,有更多的理解及討論的機會。

民國93年行政院編列四年六百億預算的「生活圈道路系統四年建設計畫」(以下簡稱生活圈),協助地方政府健全路網,解決地方重要交通問題,辦理具有交通、公益、經濟效益且重要性、急迫性或特殊專案性質(如危險路段)之路段,由各縣市政府依生活圈補助執行要點自行提報計畫,送交營建署或公路總局內部審查,核定後撥款。(註一)

六百億生活圈預算怎麼花?
營建署103年生活圈計畫報告指出:「地方政府缺乏效益評估之操作人力,提報計畫之效益面缺乏客觀數據說明,且對於衍生效益甚至未符預期效益之管控,尚無執行管理機制。」其次,研究發現,生活圈道路抗爭案件多在市區邊陲、郊區和鄉村,共通點為人煙稀少、風景優美,距離主要鬧區不遠,車程多在30分鐘左右。而地方政府多以「改善交通瓶頸」、「平衡城鄉發展」、「活絡當地經濟」、「防災道路」、「一條安全回家的路」...等作為開發的理由,卻往往引發當地居民強烈的反彈。

以193案北段(0-7K)為例,花蓮縣政府拓寬的理由之一為「配合蘇花改通車,疏導台九線觀光車流和增設自行車道」,但此段路現況為路幅不大、使用頻率不高、無大車行駛,防風林旁的小徑是許多在地人或來花蓮深度旅遊客的單車秘境,具備極佳的觀光價值和綠色自行車道的功能。而每次的說明會、審查會,居民要求縣府提出蘇花改通車後的交通流量預估、遊客使用交通載具至七星潭的分析,以佐證拓寬道路能達到縣府宣稱的目標,然縣府一直無法拿出相關的調查數據,僅能引用二手資料牽強帶過。(註二)

193案突顯生活圈急需改善,其開發計畫形成和審議的過程中「沒有任何民眾參與的空間」,單憑開發方(各縣市政府)自行撰寫或委託工程顧問公司撰寫報告,再經過地方政府內部或養護工程處的初審,即提交至主管機關(營建署或公路總局),而審查委員們就在一次須審查超過五十條道路計畫的會議中,不用現場會勘,可能連申請道路的位置、環境及地方風土民情都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憑書面資料就核定每條少則千萬,多則數十億元不等的道路開發經費。公共建設需要有必要性、公益性及民間參與機制,這六百億的濫用,形成政府花錢讓民眾抗爭的現況,亟需重新檢視與檢討。


193北段小旅行。黃靖庭攝

自然與風土民情是最珍貴的觀光資源
近年台灣觀光政策都著重在旅客量的提升,從「觀光客倍增計畫」到「觀光大國」,十年來從400萬躍升到超過1000萬觀光人次,這些華麗的數字背後,我們究竟付出了甚麼代價?
花蓮縣政府以「打造具觀光及特色之日出大道、疏導台九線觀光車流並營造美麗景觀大道」為拓寬縣道193計畫的目標,顯見其對於觀光發展的想像,侷限在有大路才有好發展的框架中,試圖透過打造景觀大道,吸引大量遊客,營造華麗數字的表象,卻忽略最珍貴的觀光資源其實就是自然地景及當地的風土民情。

這些珍貴的「觀光資源」被一條連必要性都說不清楚的道路開發破壞,後續恐造成觀光遊憩品質低落、遊客口碑不佳,嚴重則是土地自然資源難以恢復,長期下來,當地的觀光產業和當地居民的生活將大受影響。

地方政府應認真思考,交通、觀光政策的規劃,如何讓在地自己長出經營永續觀光的能力,如何讓在地生活與觀光產業同時並進,不要一昧追求華麗的數據,破壞無法恢復的「觀光資源」。

註一:生活圈計畫四年六百億經費,分為兩個系統,公路系統由交通部公路總局管理,負責非都市計畫區的道路建設,市區道路系統由內政部營建署管理,負責都市計畫內的道路
註二:經過多次會議,開發目的現已修改為「健全花蓮都會地區整體公路系統,改善公路環境,提升交通安全、可靠性,以及因應未來旅運車次增加造成的環境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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