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發布的「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登錄辦法」於今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卻被發現此辦法缺乏把關功能,其中最大瑕疵在於須提交危害與暴露評估的化學物質噸數級距過於寬鬆,不但與國際法規相差百倍之多,也只提列10公噸以上確定會誘發癌症的CMR一級物質才須提交安全評估報告,忽視其它具有生物累積性、急毒性等具有潛在風險並可能污染環境、危害人體的化學物質。讓人不禁質疑登錄辦法是要為民眾把關還是替進口商省下評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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