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園農場勝訴但還沒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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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0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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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2日路竹鄉居民、環境法律人協會及本會聚集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等待新園農場震南鐵線環評案訴訟宣判。眾人都沒有十足把握一審勝或輸?
從2015年4月17日大夥聚集在湖內漁民李耀慶家開始,展開漫長的行政救濟。每個月燒腦的視訊會議,努力揪出環說書中不實內容、建立科學論述、思索環評結論牴觸環評精神的問題、討論運動與法庭辯護策略,還得分神搶救被整地排水工程開腸剖肚的大坌坑文化遺址。這是一場與時間賽跑的競賽,但被告高市府屢屢提出令人啼笑皆非的答辯,像是「湖內漁民沒資格用二仁溪水」干擾程序庭進程。
法院宣判:原告勝訴。理由(1)高市府環評審查對震南公司製程及汙水處理情形的評估,是出於錯誤的事實及不完全的資訊;(2)環評審查以要求震南公司廢水回收率達90%作為環評通過的條件,卻未考量其廢水回收處理量能,直接認定廢水排入二仁溪對下游魚塭及農田沒有影響,已屬違法。
兩年四個月、13次開庭,終獲初步勝利,眾人掩不住興奮!
但高市府與震南仍執迷不悟雙雙抗告,在三審定讞前,土地的災難、農漁民的擔憂,無法終止。此外,原告許東源兩年來不斷被惡意查水表、抹黑恫嚇,相較於新園農場廠商不時被舉發違法行徑,市府卻屢以「沒有證據」自棄查緝,掌握公權力卻只砍小民動不了財團。
違章工廠是違法的農地蓋工廠,新園開發案則是政商協力、合法的農地變工廠。法,究竟要保護誰?合法,卻不必然是正義。不管在體制內爭權或體制外抗爭,人民能使用的工具好少,要走的路還好長好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