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法典裡的寶劍:修水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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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0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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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蔡卉荀(CET主任)、潘怡庭(CET研究員)、蔡中岳(CET台北辦公室主任)

2007年我們開始關切台塑仁武廠污染案時,便發現《水污法》罰則太輕,難以嚇阻不肖業者,當時環保署不願修法,選擇從《行政罰法》來追討不當利得,此舉雖大幅提升罰金,但遇上有能力聘請律師團的大型企業時,往往一毛錢也收不到。這次日月光污染事件,除了再次證實污染環境只需繳最多60萬罰金未免太不成比例之外,也看到該法對惡性重大的不法行為欠缺明確的規範,以致執法的環保機關難以採用「停工停業或課刑責」等更強有力的工具懲奸除惡,反而屈服於各方地頭壓力。

因此,環境法律人協會、法律扶助基金會、看守台灣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發起「水污法修法聯盟」,召集20多位律師與環團一起完整檢視現行《水污法》,歷經2個多月密集會議,提出當前國內最完備的修正草案,並獲得林淑芬、邱文彥、李桐豪、周倪安等立委共同提案,是目前唯一跨黨派聯合提案的草案。民間版草案修法重點如下:

  1. 違法行為之罰金、罰鍰提高十倍;
  2. 明文禁止繞流排放、未經許可稀釋排放廢水等惡性重大行為;
  3. 明訂「停工」、「停業」、「廢止許可或歇業」之裁罰標準,規範主管機關依據情節輕重,必須採取符合比例的裁罰;
  4. 增訂復工計劃公開審議制度,讓民眾得以掌握資訊、表示意見、參與並監督審查會議。
  5. 明文確立政府資訊公開原則,供民眾上網查閱環境資訊,以達協助主管機關執法之效果。

這部彙集民間法律界與環保界智慧的修正草案,將在本會期排入立法院審議,屆時會在委員會中與其他版本一併審查。但願能夠擦亮藏在法典裡的寶劍,捍衛環境生態與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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