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一個都市計畫與祖父的吉野驛雜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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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斐悅/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研究員
2011 年 07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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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是民國11年在苗栗出生的客家人,年幼時就跟隨大家族到了花蓮務農,那是日本人鼓勵西部台灣人移民至東部拓墾的時期。我們現今在稻香路上的家,當時是一位日本人所營業的雜貨店,旁邊就是舊吉安火車站(日時稱吉野驛),所以稻香路算是這一帶熱鬧的街道。後來日人撤退,雜貨店經過好幾手,便宜賣給住在馬路對面一戶務農的客家人,亦即我祖父母。

民國69年,舊吉安火車站正式廢站、拆除,稻香路逐漸沒落人稀,縣政府卻在此時計畫拓寬稻香路。祖父於民國89年病逝時,房舍前廳的地目已經被縣政府變更為道路用地,全家卻無人知情,直到98年夏天收到徵收說明會通知。由於拓寬計畫充滿不合理,我們一家開始四處陳情盼望緩拆。


祖父與預計拆遷屋舍之內部樣貌(攝於民國三〇年代)。

隨著經濟轉型、時代變遷、舊吉安站的拆除,稻香路底成為安靜的廣場,雜貨店及火車站的歷史逐漸被人遺忘,但自1930年矗立至今的老房子及週遭的空間卻是家族的記憶,也是吉野移民村的文化歷史遺跡。無奈今年五月,儘管未領補償金,我們仍收到了縣府要求限期拆除的公文,祖父的雜貨店也將就此消失。

陳年計畫誤謬  今已無人能擔當
稻香路在三十年前的都市計畫中預計要拓寬成15米,礙於經費,直至98年才執行,然而拓寬理由早已不存在。或可說,這個計畫從沒合理過。

民國68年,都市計畫開始進行規劃,舊吉安車站則於69年廢棄。都市計畫在70年公告實施,規劃圖上的稻香路終點卻仍標示「火車站」,至今三十年來,都市計畫書都沒有針對火車站遷址一事進行道路系統檢討。舊站拆除八年後,修正報告仍寫著「計畫道路通往稻香火車站」;十六年後,雖再修正為「稻香火車站舊址」,站名卻依舊錯誤,令人啼笑皆非。

車站拆除後,稻香路盡頭成了禁止通行的鐵路,極少車輛行經,祖父家門前如同停車場一樣寬闊且靜僻。此段路寬約13米,政府預計拓寬成15米,為此區區2米必須拆掉祖父80年歷史老建築,連縣政府的文化資產委員會的委員及承辦員們都覺得可惜。村長、鄉長、民意代表及各行政官員皆知計畫問題所在,卻只能遺憾地向我們表示:都市計畫形同法規,公告實施後一定要照做。我想,是沒有行政機關願意承擔變更計畫的龐大責任吧?

「強制拆除」如何發生在民主法治國家
民眾若對都市計畫有修改建議,可以在「通盤檢討」的「公開閱覽期間」內提出。問題是,都市計畫將近10年才通盤檢討一次,提建議的機會極少;另外,「公開閱覽」指的是將公告貼在鄉公所、村辦公室佈告欄,民眾可進入公所要求翻閱報告書。但一般人不太注意這類公告,政府更不會主動通知土地可能充公的民眾來看報告書。而現今的鄉村地區鄰里關係漸疏,村民互傳消息的機會有限,加上鄉村高齡化情形嚴重,如我祖父母這樣的民眾,就算有耳聞拓寬,也不見得了解自身權益將受損,更不可能曉得如何去建議修改都市計畫。

「土地徵收」這件事本身,也完全沒有公民監督機制。所謂的「徵收協調會」旨並不在協調,而是當協議不成,政府便可依「土地徵收條例」進行強制徵收。稻香路拓寬案在98年的協議會當天,便是支持、反對民眾意見紛紜,一小時之後,主席(鄉長)便裁示「協議不成立」,依法辦理徵收。於是,即使住戶拒領補償金、死守家園,政府都有權力派怪手和警察來執行強拆。

被濫用的「以發展之名」
我家是拓寬工程終點前最後一戶,因此陳情盼望縮短工程,保留最後約50米不施工,但鄉公所屢次於公文中辯稱,若未執行拓寬將「阻礙地方發展」。僅是工程縮短50米,何來「阻礙發展」呢?反觀,充滿歷史文化的「吉野驛」舊址地景將在毫無意義的拓寬下消失殆盡。

這樣濫用「發展」一詞的工程,使得我們看不見都市計劃的功能。而儘管強制徵收的爭議滿天,仍有不少居民相信「順從政府的決定」是一種美德。事實上,越是偏鄉地區,政府計畫越是疏漏百出,更需要公民團結監督。缺乏發展的花東地區,以「發展」為名的開發建設已如雨後春筍,如何提升公民和政府素養將是關鍵,否則再大的工程建設,都將只是少部分人獲益,何況那可能是以壓迫、犧牲所換取得來的利益。


現況 (最靠近道路終點前兩棟日式木屋。筆者現居左側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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